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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同事发了1篇他对集体土地新政的看法,晚上上8da又看到有个水友转贴一篇所谓的"警世危言".
我有话要说.
大家都知道事物都有两面性,不同利益代表的人会将两面放大的极至.而在警世危言里我就看到了这点.很明显,这是反华势力的代表,或许是wt.
回归正题,谈谈我对集体土地合法流转的理解.
86年前04年后中共中央每年的1号文件都是农业问题.
06年1号文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希望借此缩短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可以看出,在现阶段,中央把农业一直放在战略发展的重点位置.在前3个五年计划中,中国经济走的是粗放型发展道路.在21世纪的今天,环境保护、集约发展已经成为了当前经济发展的制肘。中央适时提出发展农业的战略口号,是合适的。众所周知,当前中国农业的生产化水平较低,发展农业一方面解放8亿农业人口的生产力。一方面缩小城乡差距,契合胡总书记所提出的和谐社会。再及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占GDP的比重很大,改善农业产业,可以大大刺激经济发展。
政策层面近年一直停留在方向、口号、意见阶段。除了减免税收方面国家确实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外,无他具体惠及农民的政策了。
国庆胡书记去安徽考察,提出了土地合法流转这一政策,是比较革命性的转折。
虽然广东早在05年就提出过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但该政策无其他配套政策。在一定范围内效果有限。该政策限制了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不可以做房地产开发。但至少是个突破了。
在物权法通过并颁布以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提上日程。所以这次关于集体土地流转的政策是大环境使然。从某种程度来说是个必然。在此前由于法律缺位,农民手上的土地仅仅作为单一的生产资料来发挥效力,涉及到国家征地时,农民只能取得农地用途的补偿安置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等补偿。我做过征地,1亩地包括征地补偿、耕地开垦、菜地基金、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税等费用加总不到5万。这5万经过两级炡椨之后到农民手里就更少了。而城市拆迁补偿就不一样了,不管你住的房屋有多破,只要规划到位了,土地增殖空间就是你个人的。两者之间的差距很明显,农民是享受不到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的。而且旧的政策是农民对炡椨,补偿政策是地方炡椨定的,农民集体没有谈判地位。新的政策是将集体土地市场化,将土地放入浩瀚的市场里面,让市场机制去发挥作用,这样土地的真正价值就能得到体现,因此农民才能真正成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国家施行的土地全民公有和集体所有这个土地核心政策才真正得到落实。
所以说这个政策是革命性的。
他具体给市场带来什么样的效应,短期内我看不会太大。
第1,各城市发展区内的土地储备还很充足,土地储备计划一般都有5年的水平。所以集体土地参与房地产市场的范围有限。
第2,配套法规的实施还需要有一段时间。所以该政策从出台到实施需要有个行政的过程。
第3,集体土地的市场主要还是面对工业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已经提出了3年多了,目前还没有对口的帮扶政策。没有一个很好的产业环境,谈土地价值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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