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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键盘上的shuai哥 于 2012-12-4 09:58 编辑
情况是这样的,我一朋友前段时间准备去外地做事,为了方便就去电脑城买了台笔记本,神船的,3千多吧。结果那商家保修卡收据出库单什么都给了,就是忘了收钱,就让他走了,我朋友他也是到车站才回过神来(他自己这么说的),也就想赖过去,第二天就坐长途去了外地。店家报案后几天就**找到他们家去了,他也就只能从外地回来把本子送到**局,本来以为给钱了就行了,结果一去就进号子了……定了个盗窃罪。
后来一通忙活,咨询一法官,别人说,商家不追究撤诉就行了,就跑去找商家(不找到具体再哪买的,找了好几天),商家也不愿生事,一起去了局子,结果不给撤,说已经给检察院了,又跑去检察院,检察院也不给撤,说是刑事案件不给撤什么的。
后来找的关系听说这种小案子只要取保候审出来,只有不再找条子要保证金,基本上条子就不会找麻烦了。后来走了几天程序,总共关了16天才取保候审弄出来,但案子还在。总觉得这事不对头,望懂这方面的说说这里的门道。
也就3000多的东西,现在他们家为这事花了几万了,也希望各位引以为戒,勿贪小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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