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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半男童车尾玩耍 宝马倒车4次碾轧致其惨死(图)。。。。。如果这都不算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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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那么怎么样才算故意杀人呢?

http://shehui.daqi.com/article/2970038.html

核心提示: 江苏新沂市三岁半男童乐乐在小区内玩耍时,一辆宝马X6突然倒车撞倒他,车左后轮从乐乐上半身碾过。宝马车紧接着又反复三次碾轧乐乐,导致其惨死。据录像资料显示,司机下车确认孩子已经死亡后就离开了,既未打电话报警,也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9月13日报道 7日上午,在新沂市青年路良辰花苑小区,三岁半男童乐乐(化名)正在小区内玩耍,一辆宝马X6突然倒车撞倒他,车左后轮从乐乐上半身碾过。令人惊愕的是,宝马车紧接着又反复三次碾轧乐乐,导致其惨死。昨天,男童的父亲李先生强忍着悲痛,向记者诉说了发生在他儿子身上的这幕惨剧,希望法律能够严惩肇事司机。

惨剧:宝马反复四次碾轧男童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良辰花苑小区9号楼,7日上午10点50分左右,儿子乐乐有点饿了,于是吵着要奶奶带他到楼下商店买面包吃。买过面包后,乐乐就在小区内9号楼和10号楼中间的水泥道路上边吃边玩耍。

上午11点钟左右,一辆宝马X6停在10号楼三单元前面,两名男子把车里的东西拿出来并送到楼上。两分钟后,好奇的乐乐跑到宝马轿车后面玩耍。这时,司机没有观察车后情况,直接上车就把车子往后倒,距离车后一两米的乐乐,被宝马车左后轮轧住,当时车子停顿了一下,突然又加油门从乐乐身上碾轧了过去。令人震惊的是,车子没有直接倒过去,司机这时又把车子朝前开,车左后轮第二次从乐乐身上轧了过去。司机这时才停车,司机下车后,无人驾驶的宝马车竟自己又往后倒了回去,车左后轮再次从乐乐身上碾轧过去,由于没停下来,紧接着车子左前轮也从乐乐身上碾轧过去。
“就这样,我儿子被那辆宝马车反复碾轧了四次!”说完这些,痛不欲生的李先生,蹲在了地上,双手捂着脸啜泣着,泪水从他指缝中流了出来。

家长:司机肯定想“碾伤不如碾死”

为了弄清楚儿子是怎么死的,李先生和家人看过多遍录像,录像上的每一分一秒,就像刀子在他们的心上刮来刮去,李先生的母亲和妻子数度哭昏在地。

记者仔细地看了几遍李先生提供的录像资料,5分钟的现场录像,每看一遍都是一次痛苦的历程。

影像资料显示:当日中午11:03:18,宝马车撞倒乐乐;11:03:20,乐乐的上身左半侧被轧在车轮下,双腿在车底直蹬,宝马车停顿了一下;11:03:30,宝马车左后轮从乐乐身上碾过;11:03:33,司机没有继续倒车,反倒把车子往前开,第二次从乐乐身上轧过;11:03:38,宝马车停住,司机下来,不知为何空车自己又继续往后倒了,左后轮第三次从乐乐身上轧过;11:03:44,车子左前轮从乐乐身上轧过去,乐乐总共被碾轧了四次。此后,司机观察了一下血泊中的乐乐,未采取任何措施,随即离开现常

李先生气愤地说:“宝马司机这是在故意杀人。”乐乐有1.16米高,该宝马车既有后视镜,又有倒车雷达影像,两者只要观察一样,都能及时发现乐乐的。司机在第一次将乐乐轧到车底乐乐还在挣扎时,司机就应该下车检查轧到什么异物了。但司机没有,只是停顿了一下后,左后轮直接碾轧了过去。此后,司机竟朝前挂挡再次碾轧过去。这时车已经停下了,司机也下车了,车子怎么会自己又朝后倒呢?于是又有了左后轮、左前轮的连续两次碾轧。并且,下车后确认孩子已经死亡后,司机既没打电话报警,也没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就离开了。因此,综上所述,他认为司机肯定有“碾伤不如碾死的想法”。

警方: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据新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一位领导介绍说,事发当日,办案民警赶到现场,将仍留在小区内的肇事司机伍某控制住后,又将肇事车辆进行了暂扣。

事发现场是平整的水泥路面,且视线良好。通过调取良辰花苑小区监控录像发现,伍某驾驶苏CLH×××越野型宝马X6轿车,的确有反复碾轧男童的画面。因此,办案民警处理的非常慎重,并将此事向上级汇报。后来又对肇事司机进行血液抽查,发现其并不是酒驾。通过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和评估,发现该车后视镜及倒车雷达影像均有效。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现场勘查、相关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当事人伍某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未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1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当事人伍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李先生的儿子无责。

昨天,当记者将李先生的想法告诉新沂市交警大队相关领导时,该领导解释说,他非常理解李先生的想法,但这只是李先生的个人猜测。对宝马车反复碾轧男童致死画面的出现,他分析说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因为伍某和李先生及其亲友有很深的过节,伍某故意为之;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事发后伍某惊慌失措所致。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目前,警方已经启动刑事程序,伍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这位领导表示,如果李先生有想法,可通过找律师走法律程序。




我TMD想问,这种,连录像证据有了,人证也无数

如此都不能算故意杀人?请问怎么才算故意杀人?没杀人动机就不是故意杀人了??

那么如果有个人身家全赌输到澳门了,然后回来开个车满截撞,是不是也和被撞的无任何过节,没故意杀人动机,就不算了??

何况,这个反复倒车碾轧,明天就是故意想弄死这个小孩子的啊,还不是故意杀人啊?

1.jpg (30.99 KB, 下载次数: 1)

男童在车后玩耍。

男童在车后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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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倒车碰到男童。

宝马倒车碰到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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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某倒车后,又将车向前开,男童第二次被轧。

伍某倒车后,又将车向前开,男童第二次被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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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某下车检查时,空车突然朝后倒,再次轧过男童

伍某下车检查时,空车突然朝后倒,再次轧过男童

01080_1259811794704590045.jpg (13.46 KB, 下载次数: 0)

伍某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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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1 |只看该作者
和谐社会 LZ很明显想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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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2 |只看该作者
南方系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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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2 |只看该作者
法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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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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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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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5 |只看该作者
南方系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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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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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7 |只看该作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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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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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7 |只看该作者
南方系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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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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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50 |只看该作者
因为人家开的是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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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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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50 |只看该作者
人家赔得起,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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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The.Fj 欢迎加入The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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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56 |只看该作者
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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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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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00 |只看该作者
。。。。。。。。。。。。。。。。。。。。。。。。。。社会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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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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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00 |只看该作者
算不算故意杀人 得看撞谁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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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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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02 |只看该作者
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

明显无视撞残不如撞死的社会现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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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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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02 |只看该作者
去年國慶卓叶女儿车祸现在也还没个结果    在中国跟这帮当官的有钱的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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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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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03 |只看该作者
算不算故意杀人 得看撞谁家孩子
hasuprobe 发表于 2010-9-13 13:00


还得看开的什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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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04 |只看该作者
南方系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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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去死去死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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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04 |只看该作者
和谐社会 LZ很明显想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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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8Da翻译组】客座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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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06 |只看该作者
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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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58 |只看该作者
南方系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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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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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4:45 |只看该作者
这你妈没权没势的就活该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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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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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4:50 |只看该作者
我是孩子的家人,就等着赔钱,然后用陪的钱,找人做了那个司机。
熊大回来吧,我们不要5000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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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no_feifei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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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5: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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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5:34 |只看该作者
算不算故意杀人 得看撞谁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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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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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5:35 |只看该作者
自己没权没势也就算了,连自己家的小孩也看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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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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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5:40 |只看该作者
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
[img] http://hiphotos.baidu.com/geiwo5yuan/pic/item/39b824c47f45a6fe38db49cf.jpg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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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前成都公开星际比赛32强!

2006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9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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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08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都江堰也有个类似的案子啊。
https://files.8-da.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907/09071611234986952282a99656.jpgm.cn/qq23757094]日王贝才的BLOG[/url][img][url][url][img][img][/img][/img][/url][/url][/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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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一盘回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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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33 |只看该作者
社会上的仇富心理还是严重,都不知道说你们什么好
那小孩都已经在轮子下面了倒车影像还有个毛的视野
你们觉得倒车影像能看到后轮下的影象吗?
另外小区内的道路居然能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
南方系假新闻还能再假点智商再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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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国际米兰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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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6: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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