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八达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8|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部队选取单位顺序规则与克隆手法的联系》—By 夜天灬疾风

[复制链接]

69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我又SB过去了.....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5-6 19: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今天突发奇想,来研究一下编队。有可能许多人都见过这个结论了,但是我自己还是试验了一下。
***编队中单位序号***
01 03 05 07 09 11
02 04 06 08 10 12
一.横向选取(P1、P2)
    经过Me的试验,发现无论是通过哪个对角线拖动光标选取,系统都是按由左到右的顺序将单位安排在01-12的位置上。

   
二.纵向选取(P3、P4)
    在纵向上,如果左右位移很小,也就是单位所在网格判定在一条竖线上时,无论是通过哪个对角线拖动光标选取,系统都是按照由上到下的顺序将单位安排在01-12的位置上。
   
三.斜向列队选取1(P5)
    左上至右下完全按照一二条定律,不存在冲突;

   斜向列队选取2(P6、P7、P8)
    左下至右上,经过Me的研究,在左右横向位移差不小于0.5座标时,以由左到右的顺序为优先,将单位安排在01-12的位置上。
    不受斜率与1大小对比关系的影响。
   




*注:混乱队形选取,以左右规则优先

   由此,我想到在扩张第二个资源点时,因为前期的操作还不是很繁忙,因此有必要对从主矿拖下去的农民进行一下克隆操作。但是因为如果做满12次克隆,需要的时间和操作都比较多,因此我认为可以两个农民一组进行克隆。但是,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大家知道,如果两个农民叠在一起,同时到达一块水晶进行采集,那么就会出现一个农民辛苦劳动,另一个以为你看不到他,就偷懒发呆,等到前一个农民走后才开始工作的现象,影响了采集的效率。而在各个起始点,水晶的排部都是接近水平或垂直方向,这样选取的农民基本都按照顺序排列在编队中。因此,我建议我们在克隆操作时,Shift点取农民可以采取一个1位,一个2位的选取方法,则这样每组的农民不会有太多的重叠现象,大大优化了二矿一开始的采集。(P8~P15,提出的农民是用Shift点击取消选择的,而不是真正克隆操作之后的现象。这样做是为了让大家看清农民的分组情况)

       

   

   

   
    而且在对手Rush自己拖动农民进行防御,操作农民返回采集资源时,推荐使用这种手法,因为在敌人骚扰的同时,要保证自己的采集效率,而有时候控制农民逃跑的时候就会很自然的拖一大票农民往最边上的一块水晶右键过去,采用这样两个一组的克隆手法,虽然还是会有农民重叠的现象,但是需要的时间缩短了,细部的操作可以在之后补充完成。
    当然如果占据允许且时间够多或是手速够快操作够准,还是用一个一个选取克隆较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什么样的方法,还需要根据自己的水平和占据的情况来判断。
    而且克隆操作对很多种兵种都很实用,采用的手法也因具体情况不同而效果不同,还希望大家多多研究,多多思考。
    也许我说的不对,还请大家多批评,多包涵。

先天下之勃起而勃起,后天下之高潮而高潮

253

主题

12

好友

11万

积分

黑暗执政官

图样图森破

战队
SCI
种族
Terran
2
发表于 2009-5-6 19:52 |只看该作者
以前我也研究过,但是没有去写成总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2

主题

8

好友

8万

积分

管理员

理论上的巨人,行动上的胖子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战队
FS-
联赛ID
FS-sy.P
种族
Protoss

2013年夜饭

3
发表于 2009-5-6 19:57 |只看该作者
真不错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4
发表于 2009-5-6 19:57 |只看该作者
沒看懂啊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2

主题

1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5
发表于 2009-5-6 19:58 |只看该作者
syp你不加分啊?
要啥签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6
发表于 2009-5-6 20:2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39

积分

机枪兵

7
发表于 2009-5-6 20:29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0

主题

1

好友

8万

积分

仲裁者

gg复gg,只为日ziyi

8
发表于 2009-5-6 20:39 |只看该作者
好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0

主题

0

好友

2万

积分

禁止访问

9
发表于 2009-5-6 20:4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八达网    

GMT+8, 2026-7-14 07:50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