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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交司机泄愤疯狂撞死行人真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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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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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0: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炡椨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13日晚因泄私愤故意撞死路人的公交司
机王建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13日21时左右,南京中北巴士公司 114路公交司机王建强偷
偷驾驶单位的公交车(本报昨日报道),在行至南京花木公司车站时,故意猛打方向盘,
撞死了骑着助力车与其平行行驶的一名男子,另有一名年轻女子也被其撞伤。南京市公安
局玄武分局局长司军介绍,经现场初步调查,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严重
的刑事案件。目前,王建强因涉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被刑事拘留。昨
天记者从肇事者单位的上司及邻居口中得知,此人性格孤僻、偏执。

  因行车纠纷曾碗砸同事脸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兴卫村114路公交车底站找到了王建强所在的第五车队支部书记王
江华。“王建强平时不爱多说话,有些偏执,尽管年龄已经有50岁了,但对待一些事情,
头脑转不过弯。”据王书记介绍,1999年,王建强在南京汽运公司下岗,之后通过劳务输
出的方式,成了中北公司汽车五队的一名外聘驾驶员,在车队服务了10年。去年7月,王建
强被安排到车队下属的22路公交车分队上班。同年7月10日,王建强与同一线路的同事杨某
为行车秩序问题发生争吵。车队领导知道后,对两人都进行了批评教育,而王建强当时很
有意见,车队领导为此单独和他沟通过。没想到,王和杨在吃饭时又为此事吵闹,两人还
动了手。而王建强用饭碗向杨某脸部砸过去,造成杨某面部一道很长的血口子。到医院后
,杨的面部被缝了18针。

  对打人赔偿的调解不满

  “事情发生后,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调解,我们也多次做双方工作。”王书记说:“
纠纷发生后,公司让王建强开车代班,他扶着方向盘就说头晕,于是只好让他休息。后来
,王建强休了两个月的病假,杨某也因伤休了两个月假。到了9月份,杨某面部伤养好后正
常上班。两人病假结束后,民警和车队领导一起找到两人调解此事。”王书记说,警方根
据杨某的伤情认定这是一起普通民事纠纷,后来因王建强不满意派出所的协调,情绪一直
比较大,调解未成功。纠纷发生后,王建强并没受什么伤,但情绪不好,他请了两个月病
假,两个月后也没有正常上班。王书记说,今年1月份,王建强申请上班,公司考虑到他情
绪仍比较大,又考虑到他的生活来源问题,让他作为代班司机,每月发给他1100元工资。
据了解,王建强原单位为他交了保险等,而在中北每月能拿1000多元是净落,而且他代班
并不做实质性的工作。“他做事情简直不考虑后果有多严重。”王书记说,杨某由于面部
留下了疤痕,起先提出5万元赔偿,经调解,最后降到3万元,在赔偿上,王建强感到精神
压力比较大。

  偷开公交暴露车辆管理漏洞

  王书记介绍,4月10日,民警又找到车队,要求王建强和杨某去调解,车队也安排了安
全员一起去,可王建强仍不满意警方的调解,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4月13日,王建强先是
到车队堵门,后来又到中北巴士公司“找领导讨说法”。王建强的情绪很激动,以至于工
作人员不得不以“报警”的方式来控制事态发展。公司和民警对王建强进行了谈话教育,
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劝阻和说服。4月13 日晚7时30分,王建强“很平静”地离开了公司。


  王建强来到车厂,翻身坐进了驾驶室,“平静”地将车开到了马路上。“他没有签单
。”南京中北巴士公司的经理王辉告诉记者,每辆进出车厂的车,都要“签单”。所谓的
签单,就是司机在出发前和到达后,都要去调度室签上出发时间、车牌号等内容,否则不
能将车开出车厂。“但王建强将车开出车厂的时候,正是我们最忙的时间段。”王辉说,
每天晚上7:00到8:00之间,车厂都一片忙碌,因为有 800-1000辆车在里面加油、换车、
进出,这个状态要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以后。而且为了消防安全,便于及时挪动车辆,司
机签单、换车时,钥匙都是留在车上的。而就是这个“便利”和厂内的繁忙,让王建强趁
机将车开上了马路。是否存在渎职?对此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如果相应
的责任人涉及“ 渎职罪”,则依法追究;如果是“工作疏忽”,相应的责任人也将受到行
政处罚。

  派出所内王建强很后悔

  据了解,王建强承认自己故意撞人的事实,目前已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
拘留。警方透露,王建强已经构成严重犯罪,量刑将会很重。记者得知,昨天一早,玄武
公安分局局长司军特意来到玄武门派出所与王建强面对面交流。司局长问他是否有家庭,
是否有孩子?王建强说,有妻子,有25岁的儿子,儿子在一家不错的企业。有这样的家庭
为何还做出这样的事情?王建强眼睛红红的,一直哽咽,说自己非常后悔,但是来不及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王建强家,但家里没有人。邻居说,他家本该是幸福的三口之家
,夫妻关系很好,王建强的儿子也上班了。邻居说,王建强平时不爱说话,性格古怪,但
平时喜欢默不做声地养花弄草。王建强住的是顶楼,记者在楼顶平台上看到许多盆栽植物
。一位邻居说,王建强在楼顶上种植物,又不打扫,叶子还常堵住排水管。据了解,有次
为了琐事,王还冲砸了通往楼顶平台的门。

  死者曾多次救跳湖人

  被公交拖行的男子叫孙国富,48岁,是句容人,生前在南京玄武湖工作。据悉,孙国
富在南京创业多年,他有两个孩子,大儿子有智障,而女儿才5岁。孙的母亲今年已经70多
岁,身体状况不太好,孙国富是家中的“顶梁柱”。目前,家属们还不敢把事情真相告诉
孙母,怕她接受不了。据玄武湖管理处的相关人士介绍,孙国富是玄武湖火车站段一家游
船出租部的经营户,属于承包经营。据了解,孙国富两个多月前才在南京买了房子安家。
他平时对人热心,每年火车站站前广场都有多起跳湖轻生倳件发生,孙国富曾多次划船救
人。

  案件发生后,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和市城建集团高度重视,一方面做好伤亡者家属的安
抚工作,一方面积极配合警方做好相关的调查取证,同时认真查找问题,实施整改。

  ■相关链接

  如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可判死刑

  根据目前了解的此案基本情况,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认为:王某因某种情
绪,偷偷驾驶公交车,开到公共道路上故意撞无辜的行人,其行为有放任性,带有泄愤情
绪,性质恶劣。此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特别大,量刑也重,因为危害程度不特定,危害对象
不特定,其危害后果也不可预知。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事案件中是“高规格”的,如果以
此定罪,其处罚力度将是很大的,最高可判死刑。

  服务业应建“情绪宣泄室”

  “王建强是个典型的 ‘偏执型人格’。”南京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认为,从王
建强“小刺激大反应”、“一点小伤害就会产生报复心”,以及“从不愿将自己的手机号
和住址告诉他人”等特征来看,王建强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人。而在中国香港、美
国纽约等城市,在驾驶员从事公交驾驶之前,是要进行心理筛查的。在公交行业准入这一
块,应该增加心理筛查。

  “其实在公司里设个‘情绪宣泄室’,在室内设些拳击袋让员工们去打,也是一种解
决办法。”张纯觉得,很多公交司机每天四点就起床,中午也要“泡”在线路上,而且天
天都跑同样的线路,也容易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很容易产生烦躁的情绪,而产生了情绪又
没处宣泄。所以设置心理督导室和心理咨询室,也是很必要的,因为员工们可以在里面得
到人文关怀。此外,管理者也应注意在部门同事之间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而不是一味
地用 “指标”来要求员工,这也有助于员工压力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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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 you watching closely?
Look closer,never show anyone.
They'll beg you, and they'll flatter you for the secret, but as soon as you give it up, you'll be nothing to them.
You understand? Nothing.
The secret impresses no one. The trick you use it for is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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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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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0: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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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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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0:46 |只看该作者
.............
http://www.hbik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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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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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0:46 |只看该作者
撞倒之后那个人被压在车下 车子一直开 貌似血迹拖了2 3公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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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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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0:49 |只看该作者
社会不和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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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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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1:37 |只看该作者
社会真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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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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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2: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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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ray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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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2: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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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前成都公开星际比赛32强!

2006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9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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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2:35 |只看该作者
冤有头,债有主,找无辜的人发泄,这个人不枪毙还枪毙谁?
https://files.8-da.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907/09071611234986952282a99656.jpgm.cn/qq23757094]日王贝才的BLOG[/url][img][url][url][img][img][/img][/img][/url][/url][/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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