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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是ilikeoov.最后一帖 [打印本页]

作者: ShadowDancer    时间: 2008-4-28 11:56
标题: 我是ilikeoov.最后一帖
我用我积极的行动来证明我所说的话和弥补所犯的过错.
还是那句话.那些不是事情当事人的人.你们就用你们的心里来揣测我吧.
我告诉你们一个事实.当初lovett发帖的时候.我就铁了心不还钱了.一直对8达对我的评论和攻击都不闻不问.
事情过去1年多了.我这次站出来回帖.并且愿意主动承担过错.是因为我真正意识到自己错了.想要弥补和改过.
如果你们硬要觉得是因为云哥爆料逼我出来的.那们你们就错了.事实是jiaxiao发的帖子让我去骂他我看不爽他的地方.云哥才站出来的所谓爆料的.
如果我有心要不还这个钱.消失在星际里.大可以继续潜水.继续默默的打星际.我的VS ID也可以换一个大家不知道的马甲.不会为了一个我看不惯的jiaxiao把自己逼得像现在一样狼狈和无奈!这样我就真可以不还钱.反正也没人追究.也可以像以前lovett爆料的时候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cloud把我的资料发出来不是现在才发的.去年早在PLU论坛早已发了现在这个所谓的"爆料"帖.这点大家可以自己去证实.我如果真是被"逼"出来的.那就证明你们错了.!但是现在情况不是这样.我认识到错误.并且主动积极的改过和想办法弥补.
得到的是大家的不信任和不支持.我不怪任何人.怪只怪我自己做错了事.我很难过和无助.但是我还得面对.
我现在手头上没钱.但我在努力想办法.钱我会还.歉我也会道.只是希望大家给我一点时间而已.仅此而已.
看现在的8达.我真的很伤心.满篇都是对我的不信任和质疑.所以.我不想再看8达了.看这些这人世的冷漠和相互怀疑指责.
我希望当事人能主动联系我给我改过的机会.当然.我会更主动的与你们取得联系.
现在我已经有Reds 啊菜和sok 的白昌平的偿还方式和联系方式了.他们也愿意给我一次机会.我希望其他受害人也给我一次机会.
我的QQ:1155705 手机:13985488744.随时等候你们的联系.
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再也不想多说一句话一个字.因为我的心理受到无比的煎熬和折磨.

[ 本帖最后由 ShadowDancer 于 2008-4-28 12:17 编辑 ]
作者: SkYoPen    时间: 2008-4-28 11:56
沙发~~
作者: =T.J=duckwy    时间: 2008-4-28 11:56

板凳?
作者: Tota    时间: 2008-4-28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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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G    时间: 2008-4-28 11:58
LZ真的是奇葩!
作者: 奇葩一号    时间: 2008-4-28 11:59
地下室
作者: 小静爱马克    时间: 2008-4-28 11:59
你还哪怕一个人的钱.也比你一直发"最后一贴"(你发了几个最后一贴了?)来得强一百倍.不是被暴才出来的.你想笑死人啊.不还钱没事.你赖吧.一通电话打你家去.钱嘛.小事.拔线?快递伺候.搬家?那你牛.
作者: 山上下来的    时间: 2008-4-28 11:59
先占座
作者: pandora    时间: 2008-4-28 11:59
说这么多有什么用?  你首先要做的就是把钱还了
作者: Sika    时间: 2008-4-28 12:00
呃,我又像吞了一个活的×××........
作者: callxin    时间: 2008-4-2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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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smos    时间: 2008-4-28 12:00

作者: 小静爱马克    时间: 2008-4-28 12:01
贴照片去天涯.去猫扑.让你出名.我太毒了.
作者: 皇太子    时间: 2008-4-28 12: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IF=MIND    时间: 2008-4-28 12:02
学生吗?不是学生弄点钱也不难,还钱要有诚意,直接还就行了。
我想看看以后会不会有SB上当。
作者: ShadowDancer    时间: 2008-4-28 12:03
原帖由 小静爱马克 于 2008-4-28 11:59 发表
你还哪怕一个人的钱.也比你一直发"最后一贴"(你发了几个最后一贴了?)来得强一百倍.不是被暴才出来的.你想笑死人啊.不还钱没事.你赖吧.一通电话打你家去.钱嘛.小事.拔线?快递伺候.搬家?那你牛.


最后发帖吗你一句傻逼
电话和地址cloud发的帖子里有.要打要来找随时恭候.典型的傻逼.本来不想骂人.但这是我的性格.有什么说什么.你活该被骂
作者: 皇太子    时间: 2008-4-28 12: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o.T.SuMMeR    时间: 2008-4-28 12:04
公益广告位
作者: speical    时间: 2008-4-28 12:04
反正铁了心不还钱了。。。
作者: 山上下来的    时间: 2008-4-28 12:04
原帖由 小静爱马克 于 2008-4-28 12:01 发表
贴照片去天涯.去猫扑.让你出名.我太毒了.

你真这么干了?
那你比LZ恶劣多了
作者: =C.R=AC    时间: 2008-4-28 12:05
你总共欠了多少?
作者: 山上下来的    时间: 2008-4-28 12:05
原帖由 ShadowDancer 于 2008-4-28 12:03 发表


最后发帖吗你一句傻逼
电话和地址cloud发的帖子里有.要打要来找随时恭候.典型的傻逼.本来不想骂人.但这是我的性格.有什么说什么.你活该被骂

怎么还有最后一贴啊
你有几个最后一贴啊?
作者: 我爱吧大    时间: 2008-4-28 12:05
【千年不赖,万年不还】是借钱不还?对不起,受害人这么多,这是诈骗。。。

诈骗罪

〔释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请受害者们及时报案

09年春节

就是2年诉讼时效

到期则无效

对于这么专业的同志

我们要认真对待

不要与他身体接触

走法律程序

没有欠条(物证)没关系

有众多受害者(事实依据)

举证阶段会详细调查

而且是以事实依据为主


顺便代熊推荐本工具书



[ 本帖最后由 我爱吧大 于 2008-4-28 12:12 编辑 ]
作者: cozy    时间: 2008-4-28 12:06
第一页
作者: 粉红晶晶    时间: 2008-4-28 12:06

作者: ShadowDancer    时间: 2008-4-28 12:07
原帖由 =C.R=AC 于 2008-4-28 12:05 发表
你总共欠了多少?


2400块钱.我现在没有任何收入.也没有工作.我在努力想办法.能说的就这么多.给我点时间.这是唯一的要求.谢谢.
我出去了.去想想办法!
作者: 马勒格·彼得    时间: 2008-4-28 12:07

作者: 潜规则    时间: 2008-4-28 12:07
也有道理,
如果lz离开星际圈,存心不还钱,
大家也拿他没办法!!

所以这个帖子还是要鼓励的。
回头是岸啊!!
作者: 克鲁德    时间: 2008-4-28 12:07
哎!~
作者: msh957    时间: 2008-4-28 12:12
23楼是专业人事!!!
作者: love)8爷    时间: 2008-4-28 12:13
obing
作者: 帥謌__╱    时间: 2008-4-28 12:14
好的,还了讲清楚了,大家都不欠谁,
作者: lovediodio1    时间: 2008-4-28 12: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ark    时间: 2008-4-28 12:22
LZ您真是一朵奇葩
作者: 不怕猫的老鼠    时间: 2008-4-28 12:23
LZ满能写东西的
作者: StarWish    时间: 2008-4-28 12:23
最后发帖吗你一句傻逼
电话和地址cloud发的帖子里有.要打要来找随时恭候.典型的傻逼.本来不想骂人.但这是我的性格.有什么说什么.你活该被骂


你的认错态度很好啊!!!!
作者: love)8爷    时间: 2008-4-28 12:24
ls是滴滴鸡?
作者: lq_mm    时间: 2008-4-28 12:24
原帖由 山上下来的 于 2008-4-28 12:04 发表

引用:
原帖由 小静爱马克 于 2008-4-28 12:01 发表
贴照片去天涯.去猫扑.让你出名.我太毒了.

你真这么干了?
那你比LZ恶劣多了

果然恶劣
作者: Hae    时间: 2008-4-28 12:25
额  观望态度
作者: PalmCivet    时间: 2008-4-28 12:25
LZ不去搞传销真可惜了
作者: 果冻东东    时间: 2008-4-28 12:26

作者: ___Ekin)_Frog    时间: 2008-4-28 12:27
我觉得,.楼主是无奈-.-
作者: ___Ekin)_Frog    时间: 2008-4-28 12:28
很反感
作者: soundsleep    时间: 2008-4-28 12:29
原帖由 我爱吧大 于 2008-4-28 12:05 发表
【千年不赖,万年不还】是借钱不还?对不起,受害人这么多,这是诈骗。。。

诈骗罪

〔释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

nice!
作者: soundsleep    时间: 2008-4-28 12:31
现在悔过有个毛用!他妈的善良的人,老实的人都好欺负吗!!!!!!!
作者: [S.Z]gill    时间: 2008-4-28 12:31
看到个专业的啊
作者: 小色    时间: 2008-4-28 12:32
你到底是智商高还是精神分裂?脑壳确实有问题
作者: 娃娃爱帮塞    时间: 2008-4-28 12:33
原帖由 ShadowDancer 于 2008-4-28 11:56 发表
人世的冷漠和相互怀疑指责

如果人世真的冷漠,以前那些相信你的人怎么会借钱支援你

为什么会互相怀疑指责,就是有你这样的人信口雌黄,说大话骗钱,利用别人对你的信任和同情

我相信狗改不了吃屎这个话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何况你不是一次,而且连真正行动上的悔改都没有,靠口头上的几句话怎么说服大家
作者: OGC    时间: 2008-4-28 12:33
LZ,您天赋异禀,继续努力,我看好你哦
作者: TheMarine    时间: 2008-4-28 12:34
原帖由 ShadowDancer 于 2008-4-28 12:07 发表


2400块钱.我现在没有任何收入.也没有工作.我在努力想办法.能说的就这么多.给我点时间.这是唯一的要求.谢谢.
我出去了.去想想办法!

不知道哪位仁兄又会被骗了

作者: 想她^ID就被封了    时间: 2008-4-28 12:34
z做人要坚持
作者: padishah    时间: 2008-4-28 12:35
[:20] [:20] [:20] 留名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8-4-28 12:36
88不送,千万别回来再“最后说一句”了
作者: love)8爷    时间: 2008-4-28 12:37
OBING
作者: Hae    时间: 2008-4-28 12:38
我觉得,.楼主是无奈-.- ~
作者: 孤单抗体    时间: 2008-4-28 12:39
原帖由 pandora 于 2008-4-28 11:59 发表
说这么多有什么用?  你首先要做的就是把钱还了


作者: ScGc_Koala    时间: 2008-4-28 12:39
说得真虚伪
作者: hyoga    时间: 2008-4-28 12:39
回头是岸
敢于面队错误的勇气还是值得钦佩
作者: rookiestyle    时间: 2008-4-28 12:42
- -
作者: 我是菜鸟我怕谁    时间: 2008-4-28 12: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我爱吧大    时间: 2008-4-28 12:55
...
作者: 小静爱马克    时间: 2008-4-28 13:05
原帖由 ShadowDancer 于 2008-4-28 12:03 发表


最后发帖吗你一句傻逼
电话和地址cloud发的帖子里有.要打要来找随时恭候.典型的傻逼.本来不想骂人.但这是我的性格.有什么说什么.你活该被骂

你是谁啊?还飞切贵阳打你妹.我帮你把你的光辉事迹.贴满天涯社区.猫扑.所有能贴的社区.保证图料齐全.... 让后给你家打个电话.告诉你家先人.在让他们去网上看.你慌不慌 ???
作者: 小静爱马克    时间: 2008-4-28 13:06
你认错态度不错嘛 慌不慌?死鸭子嘴壳子硬啊.慌不慌?慌不慌?慌不慌?慌不慌?慌不慌?帮你出名.
作者: _bugzerg    时间: 2008-4-28 13: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逍遥大侠    时间: 2008-4-28 13:25
原帖由 _bugzerg 于 2008-4-28 13:10 发表
还钱我肯定还啊,只是现在没钱,等等吧  
我是真心的想还钱的,你如果不信我,就是不把我当朋友,我就要铁了心不还你钱了哈

无限拖把流+无限推托流  
发现会这两大招的人好多

bugzerg真是一语点破啊 拖过2009他就是胜利了啊
作者: 2b青年不sb    时间: 2008-4-28 13:54
公布你的地址 根本没什么事情  你别做梦 公安局的会管  你以为你是明星吗?

明星的地址被暴了 暴地址的狗栽队都没事  再说 也没对你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你不要想着想着的说些

你有心还钱 等以后还了所有钱   来8da发一贴就是拉 然后再重新做人

楼主 其实你是社会的垃圾  这么骗朋友  我要是你无地自容 真的
作者: LoveYuanyuan    时间: 2008-4-28 14:03
原帖由 ShadowDancer 于 2008-4-28 12:07 发表


2400块钱.我现在没有任何收入.也没有工作.我在努力想办法.能说的就这么多.给我点时间.这是唯一的要求.谢谢.
我出去了.去想想办法!



没有任何收入  没有任何工作...

也许你根本就没有为偿还做任何的准备,去银行半信用?  我业只能理解成你把欺骗对象换成了别人.  说白了  就事拆东墙补西墙
作者: lovett1986    时间: 2008-4-28 14:09
你在说笑吧???我发贴是你已经在火车上的事情了...你人都走拉.还怎么还我钱.还铁了心呢..我不发贴,等你的拖把流等个几年??
作者: Giggs    时间: 2008-4-28 14:14
原帖由 lovett1986 于 2008-4-28 14:09 发表
你在说笑吧???我发贴是你已经在火车上的事情了...你人都走拉.还怎么还我钱.还铁了心呢..我不发贴,等你的拖把流等个几年??


大牌沙发?
作者: weisese    时间: 2008-4-28 14:14
有点丢贵阳人勒脸
作者: weisese    时间: 2008-4-28 14:16
我是你

这到这步,要么不吭声,彻底消失

要么,就去搞点钱来,把钱都还了

老在这里批款卵款,多说一句话,大家就多对你产生一丝厌恶
作者: guwei1122    时间: 2008-4-28 14:22
LZ一直潜水就好了,钱都不用还了,被jiaxiao一暴料就急了一冒头---->GG了。
作者: guwei1122    时间: 2008-4-28 14:24
原帖由 小静爱马克 于 2008-4-28 13:05 发表

你是谁啊?还飞切贵阳打你妹.我帮你把你的光辉事迹.贴满天涯社区.猫扑.所有能贴的社区.保证图料齐全.... 让后给你家打个电话.告诉你家先人.在让他们去网上看.你慌不慌 ???

果然是大招
作者: xmu_dream    时间: 2008-4-28 14:32
LZ别发帖了~块点去还钱
作者: lqinter    时间: 2008-4-28 14:37
2400不是个小数字啊  对于没有工作的人 来说.......
作者: 怪大爷    时间: 2008-4-28 14:48
这娃真是遭人嫌
作者: 永州祁阳    时间: 2008-4-28 14:58
我不想再看8达了.看这些这人世的冷漠和相互怀疑指责.
作者: 小静爱马克    时间: 2008-4-28 14:58
原帖由 永州祁阳 于 2008-4-28 14:58 发表
我不想再看8达了.看这些这人世的冷漠和相互怀疑指责.靠

在韩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作者: lovett1986    时间: 2008-4-28 14:59
做为当事人...我和ilikeoov联系上了,如果ilikeoov真的还了钱我还是可以什么都不过问的...
作者: 永州祁阳    时间: 2008-4-28 15:00
原帖由 lovett1986 于 2008-4-28 14:59 发表
做为当事人...我和ilikeoov联系上了,如果ilikeoov真的还了钱我还是可以什么都不过问的...

我觉得那样骗钱搞的还有误会太不应该
作者: [CQUSA].琪琪    时间: 2008-4-28 15:00
原帖由 lovett1986 于 2008-4-28 14:59 发表
做为当事人...我和ilikeoov联系上了,如果ilikeoov真的还了钱我还是可以什么都不过问的...



如果他把wuwu ,你 云哥  兔子的钱统统还了,还有以前那些人的都还了嘛,再说

当然我觉得不太可能。
作者: ShadowDancer    时间: 2008-4-28 15:04
原帖由 [CQUSA].琪琪 于 2008-4-28 15:00 发表



如果他把wuwu ,你 云哥  兔子的钱统统还了,还有以前那些人的都还了嘛,再说

当然我觉得不太可能。


我只欠屋屋.肥羊.lovett.啊菜.白昌平他们5个人的钱.加起来是2400元.
没有欠其他人的钱.你所谓的"以前"那些人是些什么人?叫他站出来和我当面对峙.请不要把事态夸张化.谢谢.
我敢做就敢承认.也愿意承担责任.
作者: 小静爱马克    时间: 2008-4-28 15:05
原帖由 lovett1986 于 2008-4-28 14:59 发表
做为当事人...我和ilikeoov联系上了,如果ilikeoov真的还了钱我还是可以什么都不过问的...

他终于认软了................限期多少?过时不还就帮他宣传.
作者: 沉默不是金    时间: 2008-4-28 15:08
看了这贴,俺终于明白鸟为什么以前哪么多人会借钱给他,不是"国军"太菜,是"共军"太狡猾了,所以不断的上当
作者: [CQUSA].琪琪    时间: 2008-4-28 15:11
原帖由 ShadowDancer 于 2008-4-28 15:04 发表


我只欠屋屋.肥羊.lovett.啊菜.白昌平他们5个人的钱.加起来是2400元.
没有欠其他人的钱.你所谓的"以前"那些人是些什么人?叫他站出来和我当面对峙.请不要把事态夸张化.谢谢.
我敢做就敢承认.也愿意承担责任.




兔子有没有?
作者: 194日CC    时间: 2008-4-28 15:26
这就是一SB,开始就是想着诓几个钱用,压根没打算还.
被暴出来后,感觉不解释一下,在星际圈里不好混,就来这悔过一下博取同情.
和这SB走的近的人要注意了,也许下一个受害者就是你。
作者: love)8爷    时间: 2008-4-28 15:29
还了钱先吧
作者: lunabeyond    时间: 2008-4-28 15:30
他到底欠几个人钱,没人知道,我只知道前天夜里他说他谁也不欠,昨天就公开承认欠5个人钱了
作者: 永州祁阳    时间: 2008-4-28 15:31
原帖由 [CQUSA].琪琪 于 2008-4-28 15:11 发表




兔子有没有?


作者: DreamAgain    时间: 2008-4-28 19:39
laji
作者: SimoN    时间: 2008-4-28 19:59

作者: [SvS]SeBASTa    时间: 2008-4-28 20:06
不错,QQ还是7位的
作者: Home.ZaSu    时间: 2008-4-28 20:14
韩国留学生会没能力还几千块钱吗...
作者: Rolf    时间: 2008-4-28 20:28
没能力还钱借那么多钱干什么?
作者: IntoTheToSs    时间: 2008-4-28 20:50
我希望其他受害人也给我一次机会
作者: Ice^^    时间: 2008-4-28 20:54
我不知道你知道不知道ID下面挂着[SvS]意味着什么

我的理解是至少在星际圈你的一言一行都和战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也许你还不明白小学时候老师经常教的要有集体荣誉感是什么意思

弄成现在这样道歉等等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把钱还了该干吗干吗去吧 GG/GL

[ 本帖最后由 Ice^^ 于 2008-4-28 21:59 编辑 ]
作者: bly    时间: 2008-4-28 21:00
搞笑,封ip
作者: __JunE    时间: 2008-4-28 21:05

作者: 梳个飞机头    时间: 2008-4-28 21:05
又是最后一帖...
作者: gazzterran    时间: 2008-4-28 21:42
原帖由 我爱吧大 于 2008-4-28 12:05 发表
【千年不赖,万年不还】是借钱不还?对不起,受害人这么多,这是诈骗。。。

诈骗罪

〔释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

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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