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八达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23|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8da有没买2手房走赠与方式的?请教下,有水晶谢

[复制链接]

7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黑丝特瑞是我的偶像

2007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0-1 15: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买过房子的或者做房产经济这行的
rkygov
oidcbnv
blzumehq
ncorseupao
wuxhud

134

主题

1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铁树枝

2
发表于 2008-10-1 15:41 |只看该作者
先通过中介
然后抛开中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大和

3
发表于 2008-10-1 15:4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黑丝特瑞是我的偶像

2007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4
发表于 2008-10-1 15:43 |只看该作者
不是啊,我通过中介
想问一下这种交易方式有没什么特别注意的地方
哪个地方容易有陷阱
rkygov
oidcbnv
blzumehq
ncorseupao
wuxhu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ophia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08-10-1 15:4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黑丝特瑞是我的偶像

2007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6
发表于 2008-10-1 15:51 |只看该作者
我1000水晶可以当作感谢费,谁给我扫盲下?
rkygov
oidcbnv
blzumehq
ncorseupao
wuxhu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3

主题

2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7
发表于 2008-10-1 15:51 |只看该作者
避交易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

主题

0

好友

7万

积分

主区版主

处是一种生活态度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2006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7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8
发表于 2008-10-1 15:5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VeRGoNe 于 2008-10-1 15:41 发表
先通过中介
然后抛开中介?

是为了免交易税
It's the best day of times,it's the worst day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we had everything before us,we had nothing before us;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o Heaven,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he other wa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黑丝特瑞是我的偶像

2007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9
发表于 2008-10-1 15:54 |只看该作者
我想知道,房主如果中间撤销赠与我该怎么办?
有没有对买主的保障?
因为合同本身就是为了避税,是违法的
有没法律大人?
rkygov
oidcbnv
blzumehq
ncorseupao
wuxhu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

好友

6万

积分

仲裁者

前成都金甲王子

10
发表于 2008-10-1 16:00 |只看该作者
交易税就是对双方保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871

积分

龙骑士

11
发表于 2008-10-1 16:29 |只看该作者
假赠与真卖房 二手房交易注意四类风险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其一:利用公证先卖后过户

  花招:不少业主找到买家后选择到公证处公证转让房屋,再约定等房子5年期限到了后再办理过户转让手续。

  后果:到公证部门办理交易公证手续的花费,与全额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费相比,确实便宜很多。法济律师事务所的高律师认为,只公证不过户,使购房者承担了较多风险。因为房屋实行的是登记备案制,即使进行了公证,在未办理产权过户前,房屋的产权仍属卖方。在此期间,若卖方私自将房屋卖给第三方,房屋的产权就会发生变化。有买家说,我可以要求把房产证拿在我手上,但高律师指出,卖方可以办理遗失手续取得新的房产证,并将房屋产权过户给新的买家。

  地税工作人员还表示,这种避税办法下买方契税是始终不能免的,只有卖方占了税收便宜,但风险却全是买方承担。

  还有,业主如果因资金短缺还可以拿房产去抵押贷款,当发生还款困难,银行是有权利收房的。如果遇上卖家私自抵押或者进行二次销售,找得到原业主还好,要是他跑了找不到,那就成无头官司了。

  其二:签订合同先租后卖

  花招:针对5年内转让房屋全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费的政策,一些卖方与买方约定,买方先以租赁的方式入住,5年期限到了以后双方再按约定价格交易过户,到时租金就抵房价。

  后果:这种方法和第一种方法一样,也是卖方节省了售房的营业税及附加费,买方却要承担很大风险。如果几年后房屋价格上涨了,房主完全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愿意卖房子,这对于买方来讲,则要承担由此带来的诸多机会成本。同时卖方还有可能在此期间将此房抵押或另外出售,对于买方而言法律风险极大。另外,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指出,卖方虽然少交了卖房子的营业税及附加费,但在租赁期间必须依法承担房屋出租的营业税及附加费、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三:假赠与真卖房

  花招: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私人赠与房屋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由于税务机关人力限制,不可能对每一笔赠与行为进行核实,所以假赠与真卖房,也是一种比较流行的逃税花招。

  后果:地税部门工作人员指出,为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税,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已经出台新规定,要求个人赠与房屋必须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如公证书),经审核后才能免税,而且规定这种行为税务机关不能开具发票。新规定最关键在于,受赠方在以后转让房屋时会面临高额的税收,其个人所得税将按销售收入扣除合理税费后的20%征收,重要的是明文规定不得核定征收(成都市核定征收率是1%)。对不是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受赠人再转让房屋时的营业税,其购房时间将从受赠者取得房屋时间算起,而不能从赠与人取得房屋时算起。

  假赠与让卖方少交了营业税,买方却要面临未来出售房屋时高额的个人所得税,很不划算。

  高律师提醒,采取假赠与真买卖的方式转移房产,对买方来说还存在很大的交易风险。比如确定付款方式就是一个难题。因为卖方在房屋产权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即使买方已付了定金,也对出售方没有约束力,定金很难受到法律保护。此外,《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换言之,如果买方收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也不能要求原主人予以赔偿。

  其四:签订“阴阳合同”

  花招:这是最为普遍的做法,许多中介公司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真实合同之外,另外再签一个假合同,把售房价格定得比市场价格低很多,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这种方法虽然缴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买方契税,但因为合同交易价格低了,纳税额相应减少。

  后果:地税部门工作人员指出,这是一种偷税行为,如果被发现,买卖双方除了补缴税款还将面临数倍罚款。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征税窗口就曾发现这样的行为,并被移交税务稽查部门进行处罚。

  高律师指出,二手房交易中使用“阴阳合同”,对买方很不利。一旦买方想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20%,远远高于营业税和契税的税率。对卖方而言也有风险,如果是过户前对方只付了部分房款,约定过户后再付款,等过户后买方动起歪脑筋,坚持以申报的合同价为据,剩下的差价不予给付,卖方还得承担法律纠纷。

  提醒

  地税局提醒房屋买卖双方,为了逃避房屋转让税收采取的种种花招,都隐藏着交易风险、法律风险、税收风险,而且往往获利的是卖方,而买方却处于极不利的地位。所以房屋交易双方,不要费尽心思去省点税钱却惹来大麻烦,更不要听信少数不诚信的房屋中介,因为一旦出了税收、法律纠纷,中介完全可能置身事外,当事人却要陷身其中。房屋毕竟是咱老百姓的大额资产,拿到安心房,能睡安心觉,才是头等大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空翼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
发表于 2008-10-1 16:3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0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13
发表于 2008-10-1 17:04 |只看该作者
买房的钱都花了,干嘛要担这个风险。如果是那么好操作的话大家还有人缴税么
要想省钱不如和上家联手把中介跳过去,省点中介费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1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14
发表于 2008-10-1 17:26 |只看该作者
房产过户,所有权转移,赠与只是合同,债权不能对抗物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5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15
发表于 2008-10-1 17:31 |只看该作者
公证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16
发表于 2008-10-1 17:42 |只看该作者
赠与方式主要是逃税的好处
不然过户现在税很厉害

反正告诉一个最稳妥的,无论什么方式,你只要房管所这里程序到位问题都不大,具体的东西有很多,说说太麻烦~
[im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得失我命 你来罗嗦

2009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17
发表于 2008-10-1 17:57 |只看该作者
LZ要做这种高技术含量的事,建议得熟读物权法
韩国星际新闻站 http://cobet.8da.com
八达地图 http://map.8da.com
八达直播 http://live.8da.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18
发表于 2008-10-1 18:09 |只看该作者
赠与对于买方没有什么税收方面的优惠,这里不讨论普通住房5年的营业税减免问题.对于卖方的好处是不用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其实这只是交易价格的问题,不存在产权问题.也没有风险.只要转让时按规定做好登记,产权过户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lz再转让该套房屋时,所交纳的增值税就够你喝一壶的了.除非你也用相同的方式.不过那个时候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就很难说了.建议lz在交易时候在价格中扣除应税增殖部分.
还有1点小麻烦,如果lz一次性付款那就没任何问题.如果想做按揭,可能会有点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八达网    

GMT+8, 2025-12-1 02:17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