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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女是否违法?这里提出供大家商榷 [打印本页]

作者: steeler    时间: 2008-5-21 21:30
标题: 辽宁女是否违法?这里提出供大家商榷
她的行为属于恶意攻击侮辱他人,其实相关法律条文是很好找的。
往重了找,有《刑法》相关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往轻了找,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严格的说报道中的“抓获”是不妥的,应该是羁押或者传唤其协助调查
作者: PalmCivet    时间: 2008-5-21 21:31
特殊时期特殊处理
作者: 阿拉蕾    时间: 2008-5-21 21:32
一脑残,个人认为没必要跟她较真
作者: evecastle    时间: 2008-5-2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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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111    时间: 2008-5-21 21:33
拖出去让狗日了算了
作者: SimonGai    时间: 2008-5-21 21:34
小王叔~
息怒。。
作者: steeler    时间: 2008-5-21 21:34
在其视频中,她侮辱了“被困的老太太”和四川广大灾民,如果有被侮辱者控告的话,公安机关有权逮捕;目前应该是羁押或者叫做协助调查,其实应该算保护她了,如果在外面被人碰着,不被海扁才怪~
作者: 阿拉蕾    时间: 2008-5-21 21:36
原帖由 evecastle 于 2008-5-21 21:33 发表


这次主要是保护她的人身安全...

假设她被带走的信息是真的。那么也不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如果她感觉到自己生活受到威胁,自己躲警局还差不多。警察叔叔是不会主动保护她吧。
作者: evecastle    时间: 2008-5-21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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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ghtindark    时间: 2008-5-21 21:40
特殊时期特殊处理,诈骗和偷盗的都重判了。。
作者: 阿拉蕾    时间: 2008-5-21 21:41
原帖由 evecastle 于 2008-5-21 21:39 发表


她可以当污点证人 需求保护呀 hehe

证人?她让为谁作证啊?
作者: evecastle    时间: 2008-5-21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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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拉蕾    时间: 2008-5-21 21:44
原帖由 evecastle 于 2008-5-21 21:43 发表


她可以说是受人指使嘛 

她视频第一句 可以说明一下 

...

高人您太有想象力了吧!
作者: advokat    时间: 2008-5-21 21:45
咱们在论坛问候对方大爷和老母,算不算违法?
作者: evecastle    时间: 2008-5-21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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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贱人爱    时间: 2008-5-21 21:49
法是啥?
作者: 阿拉蕾    时间: 2008-5-21 21:51
原帖由 evecastle 于 2008-5-21 21:46 发表


拉出个垫背的 总比一个受罪强大呀...

分散下社会舆论的注意力 ... 对她还是有好处的

这丫头要有这想法就不是脑残了
作者: steeler    时间: 2008-5-21 21:52
标题: 回复 14楼 的帖子
对方控告你的话,应该算哦~~~
作者: zkn1968    时间: 2008-5-21 21:54
原帖由 evecastle 于 2008-5-21 21:46 发表


拉出个垫背的 总比一个受罪强大呀...

分散下社会舆论的注意力 ... 对她还是有好处的


假設她是被人鼓動 被鼓動的時候能多想想 會有今天這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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