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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并未诛少正卯考
《东坡志林》说孔子诛少正卯事,曰:“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或以为太速。此叟盖知其头方命薄,必不久在相位,故汲汲及其未去发之。使更迟疑两三日,已为少正卯所图矣。”
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说:“然史论之作者,或有意,或无意,其发为言论之时,即已印入作者及其时代之环境背景,实无异于今日新闻纸之社论时评。若善用之,皆有于考史。故苏子瞻之史论,北宋之政论也。”
今天我们看苏东坡之议论,可以知北宋党争之裂,近世中共十次路线斗争可堪譬喻。苏子借古讽时,亦如评法批儒,影射“周公”矣!然则春秋之时,孔子与少正卯一段公案,真象究竟如何?
孔子诛少正卯一事,最早见于荀子《宥坐篇》中,所列少正氏罪状曰:“心达而险,行僻而坚,信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与荀子《非十二子篇》中所云:“行僻而坚,饰非而好,玩奸而泽,言辩而逆,古之大禁”,几乎一致。因此,钱穆说:“荀卿先倡非十二子之论于前,其徒乃造为孔子诛少正卯之事于后,战国事如此例者甚多”。钱氏疑《宥坐》并非出于荀子之手,实乃其徒如韩非李斯之辈,承乃师非十二子之意而作。尔后,司马迁于《史记》《孔子世家》中采其说,曰:“孔子行摄相事,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孔子诛少正卯一事,遂成千古定案。
孔子生卒公元前551——479年;荀子生卒前340——245年,相距一百多年。孔子诛少一事,荀子何得而知?南宋朱子最早提出疑问,曰:“少正卯之事,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虽以左氏亦不道也。独荀况言之,是必齐鲁诸儒,愤圣人失职,故为此说,以夸其权耳”。
少正卯究竟是何许人也?荀子说:“少正卯鲁之闻人,聚徒成群,小人之杰雄”,似乎少正氏是一在野的学士。钱穆说:“然观其氏少正,则非在野之士也”。因此,《史记》把少正卯定性为“大夫乱政者”。
春秋之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国君尚且不能轻易诛杀大夫。因此,崔述疑云:“春秋之时,诛一大夫非易事,况以大夫而诛大夫乎?孔子得君不及子产远甚,子产犹不能诛公孙黑,况孔子耶?”
钱穆考史曰:“余谓国策赵威后问齐使,‘于陵仲子尚存乎,何为至今不杀乎’,此为始有诛士之意。齐负郭之民有狐恒者正义,闵王斫之檀衢(吕览贵直篇作狐援),乃有诛士之行”。“韩非书(外储说右上)亦载太公诛华士狂杰,其所列罪状,为‘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食掘饮,无求于人’,是即赵威后之所欲诛于仲子者也”。可见,诛杀士大夫的议论及行为,都是战国时代之事,春秋无有史据。孔子并未诛杀过少正卯可以为证矣!
陈寅恪曰:“凡著中国古代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勉之!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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