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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死得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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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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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以“请不要辜负这个时代”等文章而闻名的网络作家周小平,近日受到广泛关注。海外华文媒体予以关注普遍认为,周小平引发共鸣有原因,社会应对年轻人宽容,希望周小平能承受得起赞誉和争议,今后拿出更多有分量的作品。台塆联合新闻网指出,有支持者认为周小平的文章思路独特,在现今网络环境下提供看待问题的新方向。美国《世界日报》则期许周小平能承受得起赞誉和争议,今后拿出更多有分量的作品。(10月22日 中新网)  

  从《请不要辜负这个时代》开始,周小平的名字开始进入大众视野中。透过这篇网络雄文,读者能够看到一个80后在时代变迁过程中的思考,这份思考来源于自己独特的视角,这个视角无论如何都真实属于自己。不过,面对着周小平的风生水起,在网络上也引来了无数的批评之声音,在这些声音中有“酸葡萄心理”的,比如说周小平的文章根本思路不清晰,不值得辩驳;也有的人说,周小平不过就是“跳梁小丑”罢了。但是,更多的海外媒体已经关注到这个作者以及他的文字。而周小平对于我们这样的一个网络时代来说,其标本价值其实在于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的要义之一就是发声,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是盲从别人,甚至权威。这种发声需要一种环境的允许,更需要制度的支撑。而尤其是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这样的诉求变得更为迫切。而周小平的文章,尽管带着很多瑕疵,但是其能够发声,这本身就是一种言论自由的征兆。如果没有言论自由的话,我们似乎看不到这样的文章。而文章的观点,其正确与否可以拿出来分析和辩论。但是,如果不能够让人们顺利将文章发布在网络上的话,这样的言论自由就是没有任何底线的。可喜的是,我们看到了周小平的文字,看到了这样的一种表达。在这样的表达基础上,从一个侧面也衬托出言论自由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著名的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曾经将言论自由的内核表露无遗。他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就是言论自由。对于周小平的观点,我们也可以看出这样的影子。网络上,对于周小平的观念持否定态度的人很多,但是你可以不同意周小平的观点,但是不能不让周小平说话。如果超越言论自由限制人家说话的权利,那就是一种强权和暴力了。幸好,我们能够清楚看到这样的文字,这样的网络表达方式,而整个网络表达方式中,周小平都表达着自己对于中国发展的认可,以及中国道路的肯定。这样的一种正能量的文字,其实也正是中国现在所稀缺的吧!  

  当一个人在驳斥一个人的时候,你可以驳斥他的观点和论据,但是不能进行人身攻击和诋毁。这同样也是一种言论自由的基本尺度。从周小平本身的走红,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脉络,对于言论自由来说,我们需要做的功课还有很多。好的是,在这样的功课之上,我们已经看到一个标本价值所在的人,他可能没有那么高大上,但却是我们生活中活灵活现存在着的人。(特约评论员 费正青)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  http://www.wenming.cn/wmpl_pd/yczl/201410/t20141023_22475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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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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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38 |只看该作者
只有每天去菜市场平复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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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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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41 |只看该作者
老罗重新定义了SB,中宣部重新定义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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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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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42 |只看该作者
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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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10号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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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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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numbered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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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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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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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50 |只看该作者
群众比较好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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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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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55 |只看该作者
中央文明办向方舟子呼吁,别封杀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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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olin123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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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1: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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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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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1:22 |只看该作者
妈的,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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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神仙?妖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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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1:27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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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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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1:28 |只看该作者
1、有人不让周小平说话么?  没有

2、有人封杀方肘子么。     有

中宣部用封杀一个反驳周小平的人的方式来强调,要有宽松的舆论环境让周小平说话。

自己打自己脸也不用打这么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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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ten450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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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1:4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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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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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2:4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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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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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2:49 |只看该作者
方舟子刚要打周小平,却被中宣部一耳光扇了,中宣部还对着旁边围观的人温和的说道:不要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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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拉票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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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2:59 |只看该作者
中宣部的自我讽刺,功力很深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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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3:13 |只看该作者
拉偏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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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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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3:30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什么世道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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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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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3: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居然能恶心到这个地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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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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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3: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叫文明办的一般不文明,不由得想起了为人民服务战术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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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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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3: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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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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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4: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人可以不要脸,但是不能如此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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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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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4:30 |只看该作者
那怎么不让方舟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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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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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4: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哈,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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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ten450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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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6: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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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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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6:53 |只看该作者
方舟子纵横网络这么多年,搞死搞残无数强人,没想到被万岁爷的一条狗咬死了

哦不对,是嘴贱去喷万岁爷的狗,被旁边的狗奴一刀封喉了。真TM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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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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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8:02 |只看该作者
 当一个人在驳斥一个人的时候,你可以驳斥他的观点和论据,但是不能进行人身攻击和诋毁。这同样也是一种言论自由的基本尺度。 这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现在看喷嚏留言只要中立一点的都被喷到祖宗18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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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rr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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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8: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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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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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8: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关门放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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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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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9: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在大陆,看新闻都得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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