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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境内外一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把主张“宪政”看作是最有可能改变中国政治体制的突破口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策略与途径,极力宣扬“宪政”的超阶级性和普世价值性。这些“宪政”主张指向非常明确,就是要在中国取消珙产黨的领导,这与中国宪法相违背,因为珙产黨是施行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
在法学界也有一些学者主张以宪政或社会主义宪政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基本纲领与上位概念。这部分学者本意是好的。他们认为,宪政有资产阶级宪政和无产阶级宪政之分,不宜笼统地摒弃“宪政”一词,社会主义宪政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三语可以并存。不少人因此认为围绕宪政问题的争论就是一个要不要用“宪政”的语词之争。诚然,一个语词可以这么解释,也可以那么解释,我们可以规定或赋予它一定的含义并采用它。我们应当看到,在西方以及在我国受西方影响甚深的学术界,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宪政有先入为主甚至是“约定俗成”概念,即认为宪政是与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军队中立、新闻自由等紧密相连的。显然这只是一种错觉。我们应该坚持有“中国特色”而不是盲目去追随一个单词。一旦我们采用了“宪政”或“社会主义宪政”的语词,把“宪政”当作指导性的基本政治概念,境内外敌对势力就有了对这一新提法做出肆意解读的空间,一步一步地来逼迫我们用自由主义的宪政理论主导所谓的“社会主义宪政”,干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和方向。围绕“宪政”问题的争论并非语词之争那样简单,不能让这一重大问题沦为咬文嚼字。
有的同志看到了宪政的阶级属性,也不赞成按西方的观点解释宪政,但试图赋予宪政以社会主义的原则与内容。把“社会主义宪政”的本质解释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本出发点与前提,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等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國镓关于实施、维护和发展完善宪法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但既然我国已探索出一条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成功之路,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概括,其实就不必再借用“宪政”的帽子了,我们需要用的只是自由,民主,法治,人权。
讨论中,一些看似有道理实际上却是似是而非的说法,在实践上容易误导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深刻探究这些说法背后的合理成分再结合我国国情进而应用于实践中才是正确的做法。
实际上,有宪法未必有宪政,有宪法与有宪政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宪政本身有着独特的西方内涵和制度属性,它不是一个可以随意粘贴的标签。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宪政归根结底是资产阶级维护自身统治、实行阶级压迫的工具。而像英国等國镓虽没有成文宪法,但由于國镓的制度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它们仍然是宪政國镓。
1924年,孙中山在《建国大纲》中,曾将“建国”程序,划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而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利用“军政”、“训政”的说法,作为实行反革命专政和剥夺人民一切自由权利的借口。为了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专制统治,将促进宪政变为启发人民觉悟、向蒋介石要民主自由的武器,以唤醒广大民众的政治觉悟与革命热情,中国珙产黨决定举起当时象征民主与进步的宪政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与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推进中国的民主进程和民族解放事业。在抗日战争期间,特别在抗日战争后期,中国珙产黨把参加和促进宪政运动作为党的一项重要方针提出来。
提出新民主主义宪政,与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特殊社会形态的性质也有着直接联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如何从政治上联合、团结各革命阶级,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孤立和打击一切汉奸反动派,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和要求,就成为党面临和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借鉴资本主义宪政民主的某些形式,比如多党制、议会民主和三权分立,并加以革命性地改造,以促进民主革命事业的发展,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和选择。这一选择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显然不相悖。
也正因为宪政民主的特殊属性,毝澤崬把宪政严格限制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范围,把新民主主义宪政与旧式的资本主义宪政、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区分开来。他指出:西方的宪政“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那种旧式的民主,在外国行过,已经没落,变成反动的东西了。这种反动的东西,我们万万不能要”。这正是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作出的正确判断。正因为把宪政严格限制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范围,所以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党中央便不再使用“宪政”这个政治术语。
不能把“宪政”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概念,避免陷入“话语陷阱”
有些人在理论概念上不加区分地实行“拿来主义”,似乎只要是得到西方学界认可的概念,都可以直接拿到中国来套用,其理由就是和国际学术界接轨,否则无法对话,自己的学术地位就无法被认可。就有些学术概念而言,这样做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但是,一个概念,总有其形成的理论和实践的历史过程。对于一些集中反映和支撑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核心学术概念,必须格外慎重,不能落入其背后隐藏着的“话语陷阱”。“宪政”就是反映资产阶级经济政治理论与实践的核心概念,被这样一个概念牵着鼻子走,就意味着自我解除思想武装。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近60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已经有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國镓”等基本政治概念。这些基本政治概念是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正确反映了我国政治制度的本质和特征,符合我国的国情,含义清晰、准确,对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多年来,我们按照这些基本政治概念体现的指导原则,贯彻我国宪法的精神,依宪行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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