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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拉普拉多 于 2013-1-21 11:45 编辑
某河南人乘着去北京的长途大巴车,手里提着一个袋子,眼睛时不时的看看袋子,非常小心,神情有点紧张。
还没出站,就被英勇的首都警察给截住了,警察翻开袋子一看,是四只才1个月大的小猕猴(國镓二级保护动物),那个农民是来交易猕猴的。
民警问那农民,为什么不辞万里跑来交易猕猴?
原来这个农民是个耍猴世家,祖祖辈辈以猴为生,家里养了10几只猴子。但是耍猴人超生了,计生委也罚得狠,1万块大洋,那人农民一个,穷啊,没得办法,思来想去,看能不能卖掉小猕猴,筹齐罚款的钱。猕猴3年生2胎,每胎产一仔,繁殖期很短(好像只有几年),耍猴人也是下了狠心,攒下这四只小猴,算是掏尽了家底,实属不易。
按理说吧,你既然想交易猕猴,在本地交易就可以了?怎么还得去北京呢?费心费力,猕猴也难得折腾啊?
那农民很无奈的说道,我只有野生动物饲养证,没有野生动物交易许可证啊,没有交易的权力,于是只能到网上去找相关信息。在网上,有一个买家联系了他,两人谈好价格(没有交易许可证,价格比市价要低上不少,可怜被坑啊),价格也算公道,不满意还包路费,农民欣然前往。
这不,农民一下车,就被买家举报了,你妈,是道德高尚的野生动物保护者,为了维护广大野生动物,参与钓鱼执法啊。
可怜的农民一下车就被抓了,当然农民也说,我没交易成功,买家都没见到,这总不能算非法交易吧。
最后警察给他定罪,野生动物非法运输罪!我操,要是没有國镓允许(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之类的东东),带着保护动物四处跑动,超过了一个范围,也是犯法的啊!
估计那可怜的农民兄弟,得在拘留所呆一阵子时间了,老实巴交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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