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八达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74|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接受采访回答关于钓鱼岛争端的几个国际法问题

[复制链接]

25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9-14 16: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SINA那篇钓鱼岛是日本的傻缺文章  微博早就观摩过了
傻之又傻 特转一篇反驳文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ac2db10101719v.html
附前言一则

江雨兄是国际法专家,他这篇短文里有关于钓鱼岛主权问题的简要论据。法律问题包括国际法问题,本来常常就是各种原则常有冲突,对事实意义的判定也各有区别,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但一国国民不提有利于己方证据而直接罔顾事实站到对方立场一边,那倒真真是“其可怪也欤”。


你好XX,你的问题依次回答如下:
钓鱼岛(台塆称之为“钓鱼台”)纠纷是国际法上的领土纷争,适用国际法上关于领土的原则。国际法上领土的取得方式有五种:占领(先占),添附,割让,征服和时效。
钓鱼岛现在是在日本的实际控制之下。日本官方和学者对于窃占钓鱼岛的行为,认为是国际法上的先占,即一国对于不属于任何國镓的无主土地予以占领而取得主权。
日本的先占之说在国际法上不成立,首先因为钓鱼岛本非无主地。有充分的历史文件和证据表明钓鱼岛在历史上就属于中国领土。其次,日本不能满足先占原则所要求的无主地确认、占领宣告、占领行动和实效管辖等法定条件。
除历史依据外,钓鱼岛在地理上与台塆邻接,地质结构上与台塆诸岛相似。使用上钓鱼岛为台塆渔民的捕鱼区。总之无论从历史、地理和使用上讲,钓鱼岛都应属中国所有。
国际法上领土也可以通过“时效占有”方式取得,尽管这个在近几十年鲜有成功的例子,但不可不在法律上先予防范,以免将来被动。时效取得的条件是,第一,占领国炡椨以行使主权的形式占有领土;第二,占有必须是无间断地和平进行;第三,占有必须公开;第四,占有必须持续进行。要防止时效占有的图谋得逞,竞争國镓就必须采取适当的对抗行为,比如外交抗议,或者将争端提交国际纠纷解决机构司法解决。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炡椨的抗议和“强烈谴责”在法律上是有意义的,算是“阻却”时效占领的行为。
关于民间抗议的意义,国际法理论上对领土时效取得一般要求占领须是國镓行为并且持续和平,但对竞争国的抗议行为无明确要求,并没有否认来自后者的民间抗议的效力,只要能使占领不能“持续和平”就算有效果。此外, 策略上炡椨抗议会伴随民间抗议并且得到后者的强化。正如中国官民对钓鱼岛的行动,使得日本不能实现靠持续和平占领而在国际法上取得钓鱼岛主权。
目前中日双方实际上都在采取一种消极的态度处理钓鱼岛问题,但在民间的压力下有时也难防止激烈行为的发生。尤其是日本,整个國镓处在很焦躁的状态,石原慎太郎等右翼势力又对日本炡椨日渐升高压力。这次双方争端的升级,首先是由日本引发的。
长远来看,钓鱼岛倳件还是要和平解决。在合适的气氛下,还是应该将此事提交双方信任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我的看法是,如果对现有的国际司法机构不信任,双方可以协商成立一个仲裁小组来从法律的角度裁判这个问题。当然,这也许是若干年以后才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目前两国各自的民族主义情绪都很强。

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江玮记者采访时增加了以下几句:

9. 关于日本依国内法来处理扣留保钓人士的问题,日本当然要这样做了,这是它表示自己是在行使对本国领土的管辖权。中国当然会坚决表示对日本国内管辖权的效力丝毫不会承认。目前国际法只是双方口水战中会引用一下的东西,只有在将争端提交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才会正式发挥作用,但显然目前这样不可能。

10. 关于中国同意将问题提交国际机构裁决的可能性,目前中国还不会将任何领土争端提交国际机构解决。这大体有三个原因:(1) 中国对西方主导的国际法律体系还不完全信任;(2) 人才和知识储备不足,还不太会懂这套话语体系;(3)依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可能也输不起。

866

主题

22

好友

10万

积分

黑暗执政官

闻昆吾方始,知秋珉而入林

2007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
发表于 2012-9-14 16:15 |只看该作者
我很不理解那些非要论证钓鱼岛其实不是中国的人的心态啊
是哪国的其实完全不重要啊  尼玛一坨狗屎会有人抢吗  当然是有便宜占才争
哪天人家论证你老婆其实是他老婆 你真把老婆送出去吗  傻缺啊
站在西门庆角度讲 也要坚定的否认潘金莲是武大郎老婆嘛
卿晓寒夜,须知朝阳
胸大了不起么,爽的又不是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3
发表于 2012-9-14 16:26 |只看该作者
这贴估计很多人看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3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4
发表于 2012-9-14 16:31 |只看该作者
这贴估计很多人看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4

主题

0

好友

9014

积分

大象

拱火组组长

5
发表于 2012-9-15 01:4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八达网    

GMT+8, 2025-11-23 23:25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