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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屌今天看了本网络小说,其中有一段写到,男主为了自己的女人挺身而出,各种热血,各种PK,女人很感动,于是主动白给。当然,这种YY情节,本屌是不屑的,不过这倒让本屌想起一件往事。
高中的时候,那时我还是个瘦子,心思很活,也很骚,所以并不完全是个屌丝(可以说我的经历和熊大有点类似吧,都是年轻的时候很瘦,现在很胖,当然我本人没有熊大那么有才,也没有他那么帅了)。这暂且不提,却说有段时间本屌运营得当,挖了一个墙角,墙角不算漂亮,6分木耳吧。木耳很喜欢我,这看得出来,因为我那时的确很骚,很知道讨人喜欢,不像现在,纯技术宅,兼四眼死胖子。不过可能是得手之后就骄傲了吧,我犯了很大的错误。就是当她多次试探我对于她,对于爱情的态度时,我说了真话。
现在想想,我至少应该等到啪啪啪之后再骄傲。不过我当时没有这么多经验,没办法,因为那时我忙于学业,所以有点小单纯的。
有一次,木耳和我讲起其他班级的屌丝们,为了一枚木耳,大打出手的事情。现在想想她这故事是有用意的,但是我当时比较傻逼,就直接说道,这帮屌丝可真傻逼啊。
没错,这的确就是我的想法。有人侮辱你的女友,你当然要挺身而出。但是如果那个女人不是你的女友,你是为了和另一个男人争抢她,而大打出手,就未免有些傻逼。当然,我这个想法有些偏激,因为男人间为了女人而进行的决斗,自古有之,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我们敬爱的伽罗瓦小盆友,不就是这么死的吗?要说古代的骑士们,为了争抢贵妇,而进行的决斗,那就更是不可胜数了。
不过我是个极其极其理性的人,所以对于这类事情,都是理解不能的。所以我脱口而出,这帮屌丝可真傻逼啊。不过天不遂人愿,那帮屌丝们并不傻逼,由于打架的广告效应,最后也各自护得了木耳。与之相反,我倒是真傻逼了,墙角认为我不是一个有担当的人,后又因一系列原因,离我而去。
而我也未能啪啪啪,知道现在还是屌丝一枚。今天想起这件事来,唏嘘不已,特来8da发帖,告之后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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