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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睡的比较晚,所以今天坐车的时候有点瞌睡。上了车,没有位子坐,我只好拉着扶手,站在车的后门旁边,身体靠住车上的柱子打打瞌睡。
车上的电视在放着侯耀文的相声——无聊的要死,吵的我打个瞌睡都不得安静。世界上居然有人喜欢相声?我真该好好教育一下他们,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艺术。
车过了翠竹北站,又上来几个人,挤在我旁边,身上热乎乎的发烫,驱散了我的睡意。我最后的打打瞌睡的机会都没有了——再过一站就是我要下车的地方了,我要去叔叔上班的苏宁电器帮忙搬东西,干那么沉重的体力活,每天才给35块钱。正当我还在郁闷的时候,我忽然隐约的听到了熟悉的旋律——是春春的歌!
我环顾周围,确定不是某人手机里传出来的,伸长了脖子一看,原来车上的电视正在播放春春的歌!我马上亢奋了!春春啊!难得看到你在电视上!我奋力拨开挡住我的高个子男人,站到了电视的前面——果然是春春!屏幕里的春春正在快乐的蹦跳着,快乐的唱着歌,虽然这个mtv我看过无数次,但是在车上看到我还是象第一次看那么兴奋!
慢慢的,我跟着音乐的节奏,也跳起了舞。周围的一些庸人开始有些不高兴,因为我跳的时候踩到了某个人的脚。有个人说:神经病!我对这样的俗人根本不会理会,艺术——这样的人能懂艺术?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无法继续忍耐下去,我清楚的听到一个小瘪三小声的嘟囔:人妖的粉丝啊,物以类聚啊!
我停止了跳舞,来到瘪三的面前,看着他的眼睛,一声怒吼:你说什么?!有种你再说一遍!那个瘪三说:我说人妖也有粉丝,你们是物以类聚!——这个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的经验里,如果说出“有种你再说一遍”这样的话,对方通常是不敢再说的,而现在,对方说了,我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进行。我站在那里,懵了。幸好车一个急停帮了我,我一个趔趄,靠在车上的柱子上,我对瘪三说:你算什么东西?你懂艺术吗?你要评价春春的话,你先把歌唱的比她好再来评论。瘪三说:她出来恶心我,我不能评论?这个世界是你家的?我在车里说话还要向你丫汇报?我愤怒了,我对瘪三说:别人有那个实力才能出来表演,你有吗?实力就是王道怎么了?你没有实力恶心了你也活该。
瘪三突然一个耳光打在我脸上!我只听到耳朵里面嗡嗡的在响……瘪三说,我有实力打你,怎么样,你来还手啊?最看不起你这样的垃圾,弄个什么做偶像不好,弄个人妖做偶像,今天我就抽你,你有本事来还手啊。我捂住脸,泪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心里却有点甜蜜的痛:春春,我今天为了你被别人打了,你能知道吗?我对瘪三说:你这样的人,没有素质,你根本不懂什么叫艺术,春春为了唱歌,连高考都没有参加,你知道吗?你不配谈艺术!说完转过身,不再理他。
我来到车门边,想不到车已经过了两站了,想到迟到要被扣5块钱和中午的盒饭,我的泪水再一次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 本帖最后由 Cookie 于 2007-7-9 23:0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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