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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中国的现实 只有利益 没有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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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围脖民间组织“辟谣联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围剿”,时机恰在央视节目“微博的伦理底线在哪里”采访“辟谣联盟”成员之时。围剿者在节目播出后重磅出击,先是由潜伏者老榕(或其粉丝)曝光一份三个月前的辟谣联盟QQ群聊天记录,然后几位媒体名人和意见领袖集中火力批判辟谣联盟。暂不评论这种精心策划,潜伏数月,整理黑材料的作法,但老榕明知“对人不对事”为打字笔误,却剪切拼凑聊天记录,误导不明真相群众,被揭露后大言不惭“我高兴贴那段没准”的行为,相当龌龊。

辟谣联盟作为一个自发性的开放民间组织,自有其不成熟和待改善之处,但一些名流大佬何以对它恨得咬牙切齿?小小的辟谣联盟,到底动了谁的奶酪?值得如此兴师动众?

继在围脖上进行围剿之后,今日某某报业旗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逻辑混乱的奇文,称民间辟谣者不具备信用优势。如果认为草根没有公信力,那出手剿杀的大佬们何不成立自己的辟谣联盟,利用自己庞大的粉丝数目,遏止谣言在微博平台上的传播呢?吴法天指出,在辟谣联盟 成立之初,他曾建议邀请于、笑、李、王等参与,使联盟的成员更有代表性,但事实上没能得到几位大佬的响应。

“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当某报业从业人员在围脖大言不惭“造谣是天赋人权”时,大佬们保持沉默;当辟谣联盟的草根志愿者净化围脖平台时,大佬们开始出手剿杀了。有意思。


奇文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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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辟谣者不具备信用优势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晓忠 2011-08-05 01:02:28  
http://www.21cbh.com/HTML/2011-8-5/5NMDM2XzM1NTI5NA.html
微博等开放性信息沟通平台,正以令人匪夷所思的速度降低了社会信息沟通成本和信息传播的不对称性;不过,这也导致了各种不实信息的流传。为此新浪于去年末开通了微博辟谣功能,而最近部分民间好事者也自设立辟谣联盟进行“公益性”辟谣活动。

不过,我们对民间辟谣联盟的质疑和反思,主要源自其既构成了对公私权利的侵权;又妨碍了信息基于趋势互动的交易机制的运行,牵制了激励相容的市场净化机制之构建。简单地说,许多有待证实的不实信息和谣言是有具体的受害主体的,如某人在网上发布他人的不实信息和谣言,但若无具体受害人和琺院的授权,民间辟谣者就给发布信息者以“造谣”定性,不仅侵犯了琺院的审判和调解权,而且侵犯了受害人权利,毕竟若受害人不申诉琺院也不能无能为力,何况民间辟谣者;而且即便获得受害者委托,民间辟谣机构也只能用事实来反驳,而不能以辟谣者资格认定信息发布者发布的信息属于谣言,否则将侵犯信息发布者的言论自由。至于针对公权机构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发布的不实信息和谣言,民间辟谣机构也无权以“辟谣”者身份来辟谣。道理很简单,信息受害者为公共主体并不是没有申诉主体的,拥有公权力的相关炡椨机构对相关信息和问题进行澄清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民间辟谣者未经公权机构授权代行辟谣,不仅侵犯了公权机构利益,而且有与公权机构抢饭碗之嫌。

可见,民间辟谣者以自身掌握的不完备信息证明别人的信息是谣言,如同任何人和组织都可以未经授权就私设公堂剥夺他人的权利,不仅涉嫌对公权和私权的双重侵犯,还终将导致公私权利边界的失范。

不仅如此,最值得警惕的是民间辟谣者借“辟谣”进行破坏性的商业活动。严格而言,微博等信息交流平台会通过信息的双向互动而内生出一套促使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激励相容机制,这是人自辩清白的本能借助数字化信息平台的自然表达。民间辟谣者利用其不完备的信息来给别人的信息贴上造谣之标签,不仅妨碍了信息的流通和互证,而且带来了谁来监管辟谣者造谣的诘问。

民间辟谣者的所为“辟谣”信息既带有主观指向性,又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从而很容易异化为商业化辟谣组织。而专门从事辟谣的民间辟谣商业组织,不仅伤害了数字技术给人们带来的沟通便利,而且导致了个人和企业声誉和商业维权成本的上升。毕竟不能排除部分民间辟谣联盟一则在微博发布针对某个人和企业的不实信息和谣言,然后反过来找受害者进行专业“辟谣”服务谈判,以赚取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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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08 |只看该作者
谁占领了舆论的制高点  谁就能煽动狗一样被操纵的群众咬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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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urx  true  发表于 2011-8-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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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淫民B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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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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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的巨人,行动上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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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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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10 |只看该作者
民众要增强独立思考能力
炡椨要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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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11 |只看该作者
民间辟谣者不具备信用优势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晓忠 2011-08-05 01:02:28  评论(34)条 随时随地看新闻
核心提示:我们对民间辟谣联盟的质疑和反思,主要源自其既构成了对公私权利的侵权。

微博等开放性信息沟通平台,正以令人匪夷所思的速度降低了社会信息沟通成本和信息传播的不对称性;不过,这也导致了各种不实信息的流传。为此新浪于去年末开通了微博辟谣功能,而最近部分民间好事者也自设立辟谣联盟进行“公益性”辟谣活动。

不过,我们对民间辟谣联盟的质疑和反思,主要源自其既构成了对公私权利的侵权;又妨碍了信息基于趋势互动的交易机制的运行,牵制了激励相容的市场净化机制之构建。简单地说,许多有待证实的不实信息和谣言是有具体的受害主体的,如某人在网上发布他人的不实信息和谣言,但若无具体受害人和琺院的授权,民间辟谣者就给发布信息者以“造谣”定性,不仅侵犯了琺院的审判和调解权,而且侵犯了受害人权利,毕竟若受害人不申诉琺院也不能无能为力,何况民间辟谣者;而且即便获得受害者委托,民间辟谣机构也只能用事实来反驳,而不能以辟谣者资格认定信息发布者发布的信息属于谣言,否则将侵犯信息发布者的言论自由。至于针对公权机构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发布的不实信息和谣言,民间辟谣机构也无权以“辟谣”者身份来辟谣。道理很简单,信息受害者为公共主体并不是没有申诉主体的,拥有公权力的相关炡椨机构对相关信息和问题进行澄清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民间辟谣者未经公权机构授权代行辟谣,不仅侵犯了公权机构利益,而且有与公权机构抢饭碗之嫌。

可见,民间辟谣者以自身掌握的不完备信息证明别人的信息是谣言,如同任何人和组织都可以未经授权就私设公堂剥夺他人的权利,不仅涉嫌对公权和私权的双重侵犯,还终将导致公私权利边界的失范。

不仅如此,最值得警惕的是民间辟谣者借“辟谣”进行破坏性的商业活动。严格而言,微博等信息交流平台会通过信息的双向互动而内生出一套促使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激励相容机制,这是人自辩清白的本能借助数字化信息平台的自然表达。民间辟谣者利用其不完备的信息来给别人的信息贴上造谣之标签,不仅妨碍了信息的流通和互证,而且带来了谁来监管辟谣者造谣的诘问。

民间辟谣者的所为“辟谣”信息既带有主观指向性,又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从而很容易异化为商业化辟谣组织。而专门从事辟谣的民间辟谣商业组织,不仅伤害了数字技术给人们带来的沟通便利,而且导致了个人和企业声誉和商业维权成本的上升。毕竟不能排除部分民间辟谣联盟一则在微博发布针对某个人和企业的不实信息和谣言,然后反过来找受害者进行专业“辟谣”服务谈判,以赚取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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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闻昆吾方始,知秋珉而入林

2007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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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11 |只看该作者
中宣部能下封口令
底下的人就能乱造谣啊
各玩各的
妥妥的
卿晓寒夜,须知朝阳
胸大了不起么,爽的又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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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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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13 |只看该作者
在谣言和谎言之间,我相信谣言。
让我想起《武状元苏乞儿》里最后一幕,康熙让苏乞儿解散丐帮,苏乞儿说,天下有多少乞丐,都是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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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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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宪坡]

朱宪坡:关注 //@老榕:回复@御宅传说:靠谱。 //@御宅传说:建议把他们策划打压方舟子的先放出来,我觉得方舟子这次搞大眼,很多料都是屁咬联盟提供的,所以不妨放出来让方舟子看看,那群给他们提供爆料者是如何策划打击他的,老榕,这个建议你觉得如何?

@老榕 [6688.com网站创始人] :这是写给各位急切要我爆料的粉丝:我5月就看见他们要围剿我和大眼等人了,耐心地等了几个月,在他们YY高潮的时候精确出手。其实我才播发了他们精彩的2万多字中的200多字。大家不要急,我还可以这样打他们100次,选什么时机是我的自由。 原文转发(110)|原文评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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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18 |只看该作者
nejcnejc 发表于 2011-8-9 09:13
在谣言和谎言之间,我相信谣言。
让我想起《武状元苏乞儿》里最后一幕,康熙让苏乞儿解散丐帮,苏乞儿说, ...

反正都不用动脑子  道德连半斤猪肉都买不了 要他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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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20 |只看该作者
@老榕 [6688.com网站创始人] :我一直记得一个故事。某人某天在某处被一个人挡住,说,先生,我的孩子要死了,求你帮助一下他。他给了那人一张支票。次日他的助理说,先生,那人是个著名的骗子,他根本没有孩子,您上当了。他说,你的意思,根本没有一个孩子病得要死了?这是今天最好的消息了。--何况我们只是转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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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丶  老榕这里用到这个故事 是撒子意思唷。  发表于 2011-8-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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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熊O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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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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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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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28 |只看该作者
煽动别人的最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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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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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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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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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34 |只看该作者
造谣是天赋人权?这个是那位先哲说的呀,非常高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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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36 |只看该作者
民间挑战传统传媒大鳄
老王,老公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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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11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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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54 |只看该作者
hysteria 发表于 2011-8-9 09:11
中宣部能下封口令
底下的人就能乱造谣啊
各玩各的

是的,不过这样一来造谣的人和故意传谣的人,就和他们批判的中宣部是一丘之貉
再也不能宣称自己是理想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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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神仙?妖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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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9:57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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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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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0:06 |只看该作者
。。。。。。。。。。老榕就是个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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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继续撕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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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0:09 |只看该作者
别把高尚当成无能的借口
☑帅哥☑80后☑单身☑处男☑爱少妇☑爱偷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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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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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1:32 |只看该作者
[CUGL].eyeS` 发表于 2011-8-9 09:54
是的,不过这样一来造谣的人和故意传谣的人,就和他们批判的中宣部是一丘之貉
再也不能宣称自己是理想主 ...

可以这样理解吗?中宣部就是谣传的实质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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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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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5:26 |只看该作者
随便sometewafewf fewfewfewfewfewf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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