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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司法局及律协下发紧急通知:“律师不得擅自接受遇难者家属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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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5: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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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一代天骄,只知脱裤玩鸡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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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5:57 |只看该作者
操他妈了个逼的
蛋,定在裤裆里多好啊,非要拿出来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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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路途那么艰远,我一定会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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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11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09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3
发表于 2011-7-28 15:57 |只看该作者
哎呀你没有follow 新闻啊, 温州司法局已经发表声明了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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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4
发表于 2011-7-28 15:59 |只看该作者
已经道歉了。其实这次事故处理的都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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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5
发表于 2011-7-28 16:03 |只看该作者
道歉个屁。
一个律师行业协会,巴不得有人找律师打官司,至于自己瞒着司法局下文禁止揽业务?

多半是被揭穿后,赶紧推卸责任,这次倒反应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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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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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6:09 |只看该作者
碉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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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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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6:10 |只看该作者
温州司法局律师协会就不得擅自接家属求助致歉
2011年07月28日10:00
我来说两句 (45) 复制链接打印 大中小
    来源:温州网
  温州市司法局在声明中表示,“7.23”事故发生后,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国人民一样,心情极为悲痛,纷纷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悼和伤者的祈福。但由于对律师协会的监管不力,导致温州市律师协会未经司法局同意,擅自以和温州市司法局联合署名的方式在QQ群上发布通知,对此他们深表歉意。
  温州市律师协会在声明中表示,“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温州市律师协会与全国人民一样,心情十分沉痛,部分律师应市慈善总会等组织要求,自发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鉴于7.23事故的赔偿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为了避免律师在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出现差错,温州市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多名资深专业律师成立指导组,对此类法律事务处理进行统一指导,以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故在通知中指出“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并无干预律师正常办案之意,但因措辞不够严谨,导致公众一定程度的误解和误读,温州市律师协会表示真诚的歉意!
  同时,温州市律师协会对擅自加署温州市司法局之名,给温州市司法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此一并致歉。(温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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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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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6:11 |只看该作者
这你妈傻逼才信

点评

prettypig  熊大会信啊  发表于 2011-7-2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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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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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8:4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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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10
发表于 2011-7-28 19:37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臭不要脸的

这就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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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11
发表于 2011-7-28 19:49 |只看该作者
草他妈逼,自己越抹越黑了,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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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2
发表于 2011-7-28 19:52 |只看该作者
别说了,妈了个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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