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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个真事:关于激情杀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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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11-4-9 10:34
标题:
回忆个真事:关于激情杀人的一篇小说
本帖最后由 [STAR]@heaven 于 2011-4-9 22:00 编辑
我16岁的时候住在学校的寝室里,学校的寝室外是一条有石栏杆的长廊,整个寝室楼拥有一种水泥石灰的亲切感,能够闻到建筑工人一砖一砖砌上去的气息,如果哋震来了,这幢寝室楼一定会倒塌,但这更增加了寝室的亲切感。
有一天我坐在二楼的寝室外的长廊上,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往下打望,晃来晃去像似要掉下去又掉不下去,享受那种晃荡着的悠闲,享受这一种无谓的生活态度。
我能享受这种状态,这是因为是在二楼,我知道掉下去也不会怎样,最多也就是脚崴了。如果是4楼,这样的行为就会被赋予另外一种青春的意义,就是勇气的挑战。
不管怎么样,坐在阳台上冒着掉下去的风险向下打望,不管坐在几层,这个行为都是只有17岁的少年能够享受的乐趣。
夕阳照在我的身上,酒精的力量正在挥发,我能感到温度一点一点的变冷,我忽然就想:如果我是个杀人犯多好,寝室外的大院门里忽然走进来几个警察把我抓走,我会感到惊慌吗?我会跳下去吗?会绕着这个寝室楼和警察玩躲猫猫吗?我杀了人后能够安然的和同学长时间相处吗?能够很镇定的快乐的融入学生生活吗?能够一样和他们一起通宵打星际吗?
继而我又想,如果我杀人。。。我为什么要杀人?如果我杀人,一定是毫无理由的临时起意,这样警察才找不到我,比如说夏天走在一个无人的公园,看着空旷的世界,听着蝉鸣和虫叫,感自己在浪费生命,可是除了浪费生命,世界上又没有什么别的可做的,有此对自己和这个世界感到了深深的厌恶,陷入这种情绪不能自拔,这时候看到一个疯婆子在河边傻笑。忽然就捡起身边的巨石像疯脑袋上砸去,我和这个疯婆子非亲非故,从来没见过面,一定没有任何线索能够让警察到我。
这个故事一旦起了头,就像是一株爬山虎一样在我脑子里迅速生长,占满了我的所有思绪,我把整个故事的前因后果全部全部想象了一下,从石栏杆上下来的时候,仿佛自己真的杀了人一样感到自己和别人的不同,看到同学都会露出一种诡异的微笑。
当时我还没有写作,没有条件和兴趣写作。18岁的时候,我作为一个文学青年略微出了一点小名。后来我头脑里感受过的激情杀人故事用小说的形式发表了出来,写在那种中学生专用的800字的作文纸上,作为短篇小说投稿发了出去,取名叫《颤栗》,这是我第一篇发表的小说,小说当时是怎么写的我已经忘了,我也不记得我是否精确的表达了我想表达的意思,反正这和我写过的大部分小说一样没有什么反响。
End the story
作者:
ddaa07222
时间:
2011-4-9 10:35
shafa!!
作者:
ddaa07222
时间:
2011-4-9 10:35
地板!!
作者:
ddaa07222
时间:
2011-4-9 10:36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15 秒,请不要灌水!
作者:
ddaa07222
时间:
2011-4-9 10:36
熊大威武!
作者:
ddaa07222
时间:
2011-4-9 10:37
这次靠熊大这么近啊,激动!
作者:
TNT
时间:
2011-4-9 10:38
熊大威武
作者:
ddaa07222
时间:
2011-4-9 10:39
反正这和我写过的大部分小说一样没有什么反响。
作者:
fffffffaint
时间:
2011-4-9 10:52
BAIDU真心熊黑啊,完全搜不到这篇文章啊~~~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11-4-9 10:56
BAIDU真心熊黑啊,完全搜不到这篇文章啊~~~
fffffffaint 发表于 2011-4-9 10:52
这是99年的时候写的,根本没有电子版。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电脑能用来打字,只知道能用来打游戏。
作者:
啊当
时间:
2011-4-9 11:07
熊大威武!
作者:
NT_151.HopELess
时间:
2011-4-9 11: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十二楼的鱼
时间:
2011-4-9 11:14
日 熊大威武 SJ SH 的什么
作者:
qxx10
时间:
2011-4-9 11:14
熊大威武!!这种杀人的想法我也有过啊!
作者:
qq349034078
时间:
2011-4-9 11:17
XDWW...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1-4-9 11:17
水泥石灰的亲切感,能够建筑工人一砖一砖砌上去的气息
但这反而增加了寝室的情切感。
我打你吗,只看了第一段,感觉像文盲写的啊。
作者:
Yellowsubmarine
时间:
2011-4-9 11:26
熊大威武!!
作者:
graces
时间:
2011-4-9 11:31
熊大威武!
作者:
zhouhui
时间:
2011-4-9 11:46
SB货,你不是说不发帖了吗?你他吗的说话就像放P一样
作者:
伯爵
时间:
2011-4-9 11:50
反正这和我写过的大部分小说一样没有什么反响
作者:
我不是楼主
时间:
2011-4-9 15:44
XDWW....
作者:
拉普拉多
时间:
2011-4-9 17:00
熊大和那个啥毛少帅有得一拼啊,都是红色后代。。
作者:
bglps
时间:
2011-4-9 17:01
222222222
作者:
OruA
时间:
2011-4-9 17:09
讲个真事也要编辑啊?
作者:
OnlyPractices
时间:
2011-4-9 17:09
BBBBBBBBBB
作者:
潜规则
时间:
2011-4-9 18:02
优秀文章 水晶 + 10
作者:
1000
时间:
2011-4-9 18:04
作者:
Archiver
时间:
2011-4-9 21:11
作者:
胡萝卜笑了
时间:
2011-4-9 21:19
作者:
new525
时间:
2011-4-9 21:22
作者:
MSRDI
时间:
2011-4-9 21:23
熊大威武。
作者:
小圈子
时间:
2011-4-9 21:29
作者:
绯闻
时间:
2011-4-9 21:42
作者:
GTX460
时间:
2011-4-9 21:48
作者:
daIaohu
时间:
2011-4-9 22:16
反正这和我写过的大部分小说一样没有什么反响。
作者:
default
时间:
2011-4-10 21:40
2222222
作者:
那美克星
时间:
2011-4-10 21:43
。。。。。。。
作者:
diktis
时间:
2011-4-1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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