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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暴雪War3 1.25新资料片,塔族之崛起!!! [打印本页]

作者: TM.MaRine.Z    时间: 2011-2-5 14:31
标题: 暴雪War3 1.25新资料片,塔族之崛起!!!
本帖最后由 TM.MaRine.Z 于 2011-2-5 14:44 编辑

魔兽争霸3 1.25测试补丁修改内容:

  平衡性修改
  人族
  -防御塔的护甲模式从重甲恢复为城甲;(好好,塔防争霸战,BUG完了???我记得改为建筑防御,那别的三个组没有弩车、攻城什么的打你妈,除了NE一级主城有,其他的更没有限制Hum的了)
  -攻城坦克的单位等级从2级提升到3级;
  -火枪手的生命值从505提高到535;
  暗夜
  -守望者的暗影突袭磨耗从65提高到75;
  -风德的精灵火持续时间从120削减到90;
  兽族
  -剑圣的疾风步持续时间从20/40/60降低至20/35/50;
  -狼骑诱捕的冷却时间从12秒增加到16秒;
  -1级幽灵狼的单位等级从3级降到2级。
  物品
  -迷你塔所消耗的金钱从30增加到40;
  -经验书所增加的经验从150降低到100;
  -毒液之球的效果持续时间从8秒减少为6秒。
  修改
  -魔兽争霸在启动时会自动向注册表添加信息;
  -宽屏的解决方案在视频选项里提供选择;
  -英雄能够在被妖术变形的过程中在商店购物;
  -回城卷轴不会因为英雄在被妖术的同时使用而消失;
  -妖术将不再延长恶魔变身的持续时间;
  -妖术将不再使英雄本身的魔法和生命回复失效;
  -小精灵的自爆将无法减少处于无敌状态英雄的魔法值;
  -修正了玩家能够在联盟锁定的情况下和对手结盟的问题(share hack)
  -修正了一个可能与建筑相关的金钱Bug;
  -1.24E的录像将无法再1.25中读取。
作者: callxin    时间: 2011-2-5 14: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atManForever    时间: 2011-2-5 14:34
魔兽争霸1.25 塔族之崛起
作者: work    时间: 2011-2-5 14:34
果然奇葩
作者: TM.MaRine.Z    时间: 2011-2-5 14:36
虽然我玩什么游戏主族只玩T,但是真心2B啊,哈哈,UD再次GG思密达其实War3也是3个族。
作者: Linyu)BlacKFoX    时间: 2011-2-5 14:38
我觉得游戏能做的像暴雪那样能让自己的左右手互博,让别的游戏公司干瞪眼的还真是不多见
作者: TM.MaRine.Z    时间: 2011-2-5 14:43
我觉得游戏能做的像暴雪那样能让自己的左右手互博,让别的游戏公司干瞪眼的还真是不多见
Linyu)BlacKFoX 发表于 2011-2-5 14:38

别草了,暴雪的成功主要程度依赖于他的战网好吗?
SC1要是没有战网,或者和命令与征服一样,早JB GG思密达了。
能和暴雪战网抗衡的也就Steam。

所以暴雪这么大力开发BN2.0,整合社区到战网里面去,也是看清了形式。吸引玩家的粘稠度,让对游戏本身热度不高的人也能参与其中。
作者: soloZsc    时间: 2011-2-5 14:43

作者: Linyu)BlacKFoX    时间: 2011-2-5 14:44
我佩服的是dota也要收费去bn玩
作者: TM.MaRine.Z    时间: 2011-2-5 14:45
反正Steam和BN2.0完全是两种别具风格的平台,都非常的不错哦。
作者: TM.MaRine.Z    时间: 2011-2-5 14:46
本帖最后由 TM.MaRine.Z 于 2011-2-5 14:47 编辑
我佩服的是dota也要收费去bn玩
Linyu)BlacKFoX 发表于 2011-2-5 14:44


本来BN是免费的OK?你们买盗版在平台玩,还有理了

所以我支持09年之后的游戏全部取消局域网啊。觉得值就你买啊

公司又不是慈善机构,他免费开发个SC,SC2给你们玩,开发个War3给IF做DOTA,那才是真心傻逼了
作者: AJMAX    时间: 2011-2-5 15:14
城甲的话投石车砸起来更爽了
作者: YY52    时间: 2011-2-5 17: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M.MaRine.Z    时间: 2011-2-5 17:33
-宽屏的解决方案在视频选项里提供选择;

不知道是加入了宽屏分辨率,还是防止拉伸
YY52 发表于 2011-2-5 17:27

加了宽屏的分辨率,现在大约支持到1900+以上。
作者: BatManForever    时间: 2011-2-5 17:38
 -回城卷轴不会因为英雄在被妖术的同时使用而消失;




...........................
作者: SimoN    时间: 2011-2-5 20:45

作者: xhero05    时间: 2011-2-5 20:48

作者: MartiniBlanco    时间: 2011-2-5 21:36

作者: 1000    时间: 2011-2-5 21:37
看着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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