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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必杀技... 时军锋(368万过路费案)出示协议 每月给收费站正副站长5千元 [打印本页]

作者: evecastle    时间: 2011-1-16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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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tiniBlanco    时间: 2011-1-16 08:24

作者: 回锅肉    时间: 2011-1-16 08:34
你们觉得这种真要收取黑钱还会煞有介事的和行贿者签个所谓“协议”这么低智商的吗?
这作者也真够脑残的,杜撰也不稍微编下逻辑,这美分拿得也太没技术含量了
作者: [t.h]zhw    时间: 2011-1-16 08:34
不要把鼓给砍出来
作者: wylsyqq    时间: 2011-1-1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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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UGL].eyeS`    时间: 2011-1-16 09:16
无期的确太重了,人家跑了8个月才赚20万,过路费(据说包含了偷逃惩罚)高达368万
到底是人家偷得狠还是收费站抢得狠,这是一个问题
但是时军锋出示的这个“证据”也未见可信,“那是时军锋与名叫张某和李金良的人签署的一份协议,协议上写明:时军锋每年付给张某和李金良120万,头三个月,预付协调关系费24万。此外,还要给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整。”
8个月的收入才20万。怎么大笔一挥就跟人签定120万/年的协议?时军锋当初是猪脑子还是以为每年能挣300万  
这协议真实度待查
作者: 我爱国际米兰    时间: 2011-1-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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