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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平顶山中院称将再审偷逃368万过路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OruA    时间: 2011-1-14 16:13
标题: 河南平顶山中院称将再审偷逃368万过路费案?
真煞笔,自己掌嘴了
应该咬定没判错
不然就闹笑话了
作者: 重新做人    时间: 2011-1-14 16:16
偷逃368万,才赚了20万,运输都不会跑,要跟熊大多学习嘛
作者: thesharper    时间: 2011-1-14 16:18
淡定,坐等熊大开智
作者: =s.s=anshuren    时间: 2011-1-14 16:19
判了你说不好,再审又说不好..真悲剧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11-1-14 16:21
我觉得那种利滚利的算法太搞笑了
如果没算错
那就要修改法规
这个肯定有问题
作者: vash2002    时间: 2011-1-1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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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爱淫民B    时间: 2011-1-1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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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j_hjb    时间: 2011-1-14 19:43
超载是要翻倍罚的
作者: speical    时间: 2011-1-14 19:50
适用法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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