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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京4名男“同志”聚众淫乱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桔子酒店    时间: 2010-10-15 15:25
标题: 南京4名男“同志”聚众淫乱获刑
南京4名男“同志”聚众淫乱获刑
其中2人拥有研究生学历,且都有不错工作
类别:国内新闻   浏览量:19404   版次:AA18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5
作者:新华 综合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敲开宾馆的房间门,里面几名男青年神情慌张、衣衫不整———警方的一次查房,意外地获得了一起聚众淫乱案件的线索,并根据这个线索抓获4名男子。近日,南京首例同性聚众淫乱案件宣判,3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缓刑,1人被判拘役并处缓刑。
    南都讯 敲开宾馆的房间门,里面几名男青年神情慌张、衣衫不整———警方的一次查房,意外地获得了一起聚众淫乱案件的线索,并根据这个线索抓获4名男子。近日,南京首例同性聚众淫乱案件宣判,3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缓刑,1人被判拘役并处缓刑。这4名被告人中,2人拥有大专学历,2人拥有研究生学历,而且都有不错的工作。他们走上这条路,有的是因为工作压力大需要宣泄,有的则是因为好奇。(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警察查房查出同性淫乱(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去年11月26日,南京月牙湖派出所民警在一家宾馆巡逻盘查,敲开一个房间的门后,发现里面有几名神情慌张、衣衫不整的男青年。民警还发现房内有几个未曾使用的安全套,便对他们进行盘问。这些男青年承认都是同性恋者,开房准备进行淫乱活动。随后民警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调查,得知有个叫梁成的男青年也组织过这种活动,于是将梁成叫到派出所。

    梁成今年25岁,他交代了自己曾两次与张强等人在宾馆淫乱的事实。当晚张强就被传唤,同样也如实交代。这事牵扯出来的人越来越多,李华、钱大平等十多人陆续被派出所传唤。

    经过审查,这些人的行为均构成聚众淫乱,而张强等4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参加淫乱活动次数最多的张强被执行逮捕,其余几人则被取保候审。

    10多人参与淫乱4人被起诉

    参与聚众淫乱的这10多人中,有些因为情节轻微,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南京白下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强等4人行为已经涉嫌聚众淫乱罪,并在今年8月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4个被告人对检方的指控都表示没有意见,表示自己缺乏法律知识,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他们的律师也没有做无罪辩护,而是着重向法庭指出,此案中存在自首、初犯、过去表现良好等情节因素。


    白下区琺院审理后认定,张强等4人组织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并于近日作出判决:张强等三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缓刑,钱大平则被判拘役并处缓刑。(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柏研 马乐乐)

    相关链接

    南京一大学副教授聚众淫乱判三年半(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2010年5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琺院对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某等22人“聚众淫乱案”作出一审判决,22名被告人均犯有聚众淫乱罪,其中,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到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经查,22名被告人通过马某建立的倡导“同好游戏”的Q Q群结识后,通常在Q Q群中通知时间、地点,结伙进行聚众淫乱活动。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22名被告人先后35次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2009年8月,警方根据举报,在秦淮区一家宾馆内将进行聚众淫乱的几名被告人抓获,后牵出了其他涉案被告人。

    琺院经过审理认为,22名被告人以网络为平台,组织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淫乱罪,系共同犯罪。根据各自犯罪情节,琺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新华
作者: ____ea____    时间: 2010-10-15 15:27
这。。。。。。。 很紧?
作者: 不是我    时间: 2010-10-1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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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iobde    时间: 2010-10-15 15:46
都硬了
作者: xiaoyingko    时间: 2010-10-15 15:49
凡士林润滑油什么的销量陡增啊
作者: hfh    时间: 2010-10-15 15:53
........
作者: p-k    时间: 2010-10-15 15:53

作者: 越走越近越迷离    时间: 2010-10-15 16:03
你情我愿的搞基也犯法??
作者: kendrick    时间: 2010-10-15 17:43

作者: nai    时间: 2010-10-15 18:05

作者: 1000    时间: 2010-10-15 18:06

作者: HerMes    时间: 2010-10-15 20:11
不是已经有人发过了啊,月下已经出来了,蓝哲不知道。。。。。。。
作者: paracortex    时间: 2010-10-15 21:38
月下已经出来了,蓝哲不知道。。。。。。。
作者: 怕娃落地    时间: 2010-10-15 23:23
真是奇怪的法律
作者: 小菜王PA    时间: 2010-10-15 23:27

作者: spir    时间: 2010-10-16 01:10
月下已经出来了,蓝哲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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