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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13岁男孩被茅山术炼成小鬼,警方无解释,高人不破解 [打印本页]

作者: 流言-飞语    时间: 2010-9-14 10:20
标题: 重庆13岁男孩被茅山术炼成小鬼,警方无解释,高人不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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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贴,蛮恐怖的
作者: 流言-飞语    时间: 2010-9-14 10:27
自己做沙发
作者: weijin88616    时间: 2010-9-14 10:40
确实是老帖..
作者: 流言-飞语    时间: 2010-9-14 10:47
恩,以前都没看到
作者: GSF_QQ    时间: 2010-9-14 11:02
此案手法乍看下颇有许多自相矛盾:比如说:既给男孩穿上红裙,又在头顶用分魂针,是为了散魂。但又在脚上用上坠魂拓,胸前用引魂白花,如果只是与其家里有深仇大恨,想将其魂魄打散,则又何需要加上坠魂拓和引魂白花呢。这看上去自想矛盾。如果要想散其魂不再找凶手麻烦,那将其变成厉鬼不是自找麻烦?所以很多人就看不明白了。其实凶手并不是简单的想要打散其魂魄报仇什么的,也不是单纯的想养厉鬼,而是有更深的用意,那这就只有一种解释:如果是想提炼一个至阴的精魄,应该选一个命格纯阴的女孩。但他选的却是一个13岁零13天的男孩,所以只有一个可能性比较大,那就是如果这个男孩是一个八字纯阳的人,那他可能是想提炼一个至阳的精魄。如果这个男孩是一个八字纯阴的人,选一个八字纯阴的13岁零13个月的男孩,是为了提取一个至阴至阳的极品精魄,因为这样的精魄极为罕有,有些修炼精深的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花上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去寻找这样一个精魄。所以他给男孩穿上红裙散魂,为免魂魄飘散无法提炼,所以在脚上加上坠魂拓,秤砣铁制,铁不透阴阳,坠在脚上魂魄无法远游,只能在死处附近徘徊。再用分魂针从额前分散这个男孩的其他魂魄,只将其至阳精魄或者至阴至阳的精魄从胸前的引魂花中引出。这样才能解释他这些自相矛盾的做法。看来这一定个法术极为精深的人,不然不要说做了,根本连了都不可能了解到这样的做法。我看警方也知道这事邪门,将这个案子公布出来,估计既是为了得到更多的玄学方面的解释的帮助,同时怕也是为了钓鱼吧。重庆警方若是想破这个案子,没有高人的帮助是根本不可能的。但这件事,怕是一般的精于法术的人都不敢插手去管的
作者: GSF_QQ    时间: 2010-9-14 11:02
寻六根清净之人,取小孩平时最喜欢的一些东西放在神坛前.焚香请佛,每日念颂观音菩萨大悲咒49篇可保魂魄不落恶道,念地藏王菩萨经49篇可超度亡魂,7日之后,将小孩的物品焚化与小孩骨灰,父母头发,一起装在金坛中,滴入父母之血,再洒入无根水,魂魄就可以脱离任何阻碍而归金坛,再取五色穴心连同佛经同葬.

凶手是人是鬼不必在追究,一切皆有因果.如果惩戒作恶者,只需做一木人用自己的血写四字 害人凶徒 ,取铁丁用供佛水侵泡49天后,盯穿木人,在用血写6字大悲咒,包裹木人,葬于小孩金坛之下,就可以让他永世不得超生,只要小孩金坛再一天,作恶之人就受一天穿心之痛.生生世世永受此苦.但如此小孩也不能超生,不可取啊.
作者: Kongge    时间: 2010-9-14 11:36
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
作者: Serioc    时间: 2010-9-14 11:44
警察  
炡椨是亮点啊
作者: laiobde    时间: 2010-9-14 13:31

作者: Taste    时间: 2010-9-14 13:55
警察太那个了。。。
作者: babyk1985    时间: 2010-9-14 13:57
.....................火星
作者: yh_Reyrd    时间: 2010-9-14 13:59
说的真专业
作者: kaiyuxi    时间: 2010-9-14 14:03
LZ的帖子不是刚被清空吗?
作者: DarkSnOw    时间: 2010-9-14 14:35
看過好幾遍了 挺神奇的。。。
作者: 姐夫戏小姨    时间: 2010-9-14 15:00
意外死亡啊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0-9-14 15:03
此案手法乍看下颇有许多自相矛盾:比如说:既给男孩穿上红裙,又在头顶用分魂针,是为了散魂。但又在脚上用上坠魂拓,胸前用引魂白花,如果只是与其家里有深仇大恨,想将其魂魄打散,则又何需要加上坠魂拓和引魂白花 ...
GSF_QQ 发表于 2010-9-14 11:02


偶像啊 哈哈
作者: 流言-飞语    时间: 2010-9-14 15:04
寻六根清净之人,取小孩平时最喜欢的一些东西放在神坛前.焚香请佛,每日念颂观音菩萨大悲咒49篇可保魂魄不落恶道,念地藏王菩萨经49篇可超度亡魂,7日之后,将小孩的物品焚化与小孩骨灰,父母头发,一起装在金坛中,滴入父母 ...
GSF_QQ 发表于 2010-9-14 11:02


你好牛啊,写那么多
作者: 偷心公主    时间: 2010-9-14 15:13
做这种事的人到地狱不得轮回,要天天经受各种酷刑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0-9-14 15:36
我操 看完了 那个警察 律师 主持人都好你妈奇葩啊,演戏的的还是一伙的啊?日你妈。。。
作者: hyoga    时间: 2010-9-14 18:27
有后续吗
作者: SimoN    时间: 2010-9-14 20:46

作者: a2_lovely    时间: 2010-9-14 20:47
老早以前的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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