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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看8da的法律常识 [打印本页]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9 18:02
标题: 看看8da的法律常识
一辆小汽车在国道上追尾了一辆商务车,紧随其后的越野车及时发现事故并无意识地打方向盘避让,结果冲到慢车道将一摩托车连人带车撞出国道。

请问:这一连环事故中的责任分配,为什么。
作者: Linyu)BlacKFoX    时间: 2010-9-9 18:06
介绍一下他们的家庭背景,财产状况
作者: Cx.SC    时间: 2010-9-9 18:08

作者: xfzl08    时间: 2010-9-9 18:09
这不是法律常识吧~~~。。
作者: 人贱人虐    时间: 2010-9-9 18:11
介绍下他们的家庭背景和 财政状况 。  LZ 你懂法律吗?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10-9-9 18:40
这个倳件属于紧急避让
但能否完全适用于紧急避险还很难判断
首先,越野车和小汽车当时同方向行驶在国道上,一般国道均有限速要求。从理论上来说,前车追尾,后车应有一定反应时间。因此从案例分析可能后车与前车安全距离保持不够
其次,后车紧急避让后将非机动车辆撞出了慢车道,说明后车可能未及时制动。
因此,本案例中后车可能存在车距保持不够、制动不及时等行为
应根据现场情况及刹车痕迹等判断双方责任后做出责任认定
作者: r3psml    时间: 2010-9-9 18:44
小汽車對商務車是全責 越野車是否是緊急避讓不好判斷 但打方向撞了邊上的車也是全責。
作者: JoLiTa    时间: 2010-9-9 18:46
44444444444
作者: tyty355    时间: 2010-9-9 18:54
介绍下他们的家庭背景和 财政状况 。  LZ 你懂法律吗?
作者: diano_feifei    时间: 2010-9-9 18: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9 19:00
这个倳件属于紧急避让
但能否完全适用于紧急避险还很难判断
首先,越野车和小汽车当时同方向行驶在国道上,一般国道均有限速要求。从理论上来说,前车追尾,后车应有一定反应时间。因此从案例分析可能后车与前车安 ...
silencer 发表于 2010-9-9 18:40



接近了,还不对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10-9-9 19:02
接近了,还不对
r868 发表于 2010-9-9 19:00

这有什么对不对,你条件都没给全面,根本没法做判断的
作者: noblexer    时间: 2010-9-9 19:35
要看刹车痕
作者: 可爱的炮灰人族    时间: 2010-9-9 20:19
LZ是同道中人?

这就大一学生都懂的紧急避险

1 小汽车赔商务车

2  越野车肯定有损伤 小汽车赔

3 摩托车的损伤及人身 找小汽车赔 越野车不陪
(这个需要琺院来认定 这种紧急避险行为是否在合理限度内 不合理 越野车赔)

4 也可以摩托车直接找越野车赔 越野车赔了再找责任人小汽车索赔


以上均不建立在保险上 你说的 法律责任如何分配
作者: 可爱的炮灰人族    时间: 2010-9-9 20:29
全把保险和法律责任分配扯一起去了 LS的们
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0-9-9 21:03
这种我直接3人,车不要了。
作者: 回锅肉    时间: 2010-9-9 21:06
小汽车陪商务车
越野车全责
easy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9 21:15
本帖最后由 r868 于 2010-9-9 21:17 编辑
LZ是同道中人?

这就大一学生都懂的紧急避险

1 小汽车赔商务车

2  越野车肯定有损伤 小汽车赔

3 摩托车的损伤及人身 找小汽车赔 越野车不陪
(这个需要琺院来认定 这种紧急避险行为是否在合理限度内 不 ...
可爱的炮灰人族 发表于 2010-9-9 20:19




你基本说对了

紧急避让的侦断由交警做出不是琺院,一旦是紧急避让,后车的避让不及时不纳入考计范围。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觉得交警判决不合理可以限时向人民琺院起诉。

整个不涉及保险何谈保险。保险赔付和法律责任不影响。
作者: 可爱的炮灰人族    时间: 2010-9-9 21:26
你基本说对了

紧急避让的侦断由交警做出不是琺院,一旦是紧急避让,后车的避让不及时不纳入考计范围。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觉得交警判决不合理可以限时向人民琺院起诉。

整个不涉及保险何谈保险。保险赔 ...
r868 发表于 2010-9-9 21:15



可以交流一下 我是个小律师 紧急避险 要搞到琺院去 也是琺院认定 交警也就能出具个辅助性意见 决定权在琺院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9 21:36
可以交流一下 我是个小律师 紧急避险 要搞到琺院去 也是琺院认定 交警也就能出具个辅助性意见 决定权在琺院
可爱的炮灰人族 发表于 2010-9-9 21:26



没听说过。交警大队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第一机关。当事人只要没有异议的、超过起诉时限的通通在时限后生效。
作者: titiyoyo    时间: 2010-9-9 21:47
没听说过。交警大队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第一机关。当事人只要没有异议的、超过起诉时限的通通在时限后生效。
r868 发表于 2010-9-9 21:36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必然决定了琺院民事侵权责任分配
当然,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是一个很强的证据,不过最终的责任分配还是要琺院怎么认定。
作者: 可爱的炮灰人族    时间: 2010-9-9 21:52
没听说过。交警大队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第一机关。当事人只要没有异议的、超过起诉时限的通通在时限后生效。
r868 发表于 2010-9-9 21:36



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的事 最后决定是琺院的事

你都说成这个样子了 我就不和你讨论了
作者: 可爱的炮灰人族    时间: 2010-9-9 21:53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必然决定了琺院民事侵权责任分配
当然,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是一个很强的证据,不过最终的责任分配还是要琺院怎么认定。
titiyoyo 发表于 2010-9-9 21:47



其实这个哥们一直是我在8DA看到比较懂得一个 貌似是在读学生 学的不错
作者: 可爱的炮灰人族    时间: 2010-9-9 21:54
本帖最后由 可爱的炮灰人族 于 2010-9-9 21:57 编辑
没听说过。交警大队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第一机关。当事人只要没有异议的、超过起诉时限的通通在时限后生效。
r868 发表于 2010-9-9 21:36



最后给你开导一下 还有种诉讼叫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鸟直接把交警一起告了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 管你是什么机关 何况区区一个小交警队  只要琺院感不鸟 你做的不管什么鸟行为琺院一样不认

这个东西部不是什么听说不听说的 哥是职业搞这个的 别拿听说来给我说教
作者: xiaoyingko    时间: 2010-9-9 21:58
凭感觉应该是越野车全责
作者: a2_lovely    时间: 2010-9-9 21:59
没车,不关我事。
作者: 田田蓝心    时间: 2010-9-9 22:01
装什么B啊都
作者: titiyoyo    时间: 2010-9-9 22:13
其实这个哥们一直是我在8DA看到比较懂得一个 貌似是在读学生 学的不错
可爱的炮灰人族 发表于 2010-9-9 21:53

我司法考试都考出2年了,毕业都3年了。
作者: 可爱的炮灰人族    时间: 2010-9-9 22:15
我司法考试都考出2年了,毕业都3年了。
titiyoyo 发表于 2010-9-9 22:13



分数 ?
作者: titiyoyo    时间: 2010-9-9 22:16
分数 ?
可爱的炮灰人族 发表于 2010-9-9 22:15

396吧,有点忘记了。
作者: 可爱的炮灰人族    时间: 2010-9-9 22:19
396吧,有点忘记了。
titiyoyo 发表于 2010-9-9 22:16



可以的 08年过的 那年刚改革 396算高分了 恭喜
作者: titiyoyo    时间: 2010-9-9 22:21
可以的 08年过的 那年刚改革 396算高分了 恭喜
可爱的炮灰人族 发表于 2010-9-9 22:19


作者: 国妓米兰    时间: 2010-9-9 22:22
titiyoyo 我记得当年刚考过司法就来8da报喜了的。。。
作者: hasuprobe    时间: 2010-9-9 22:23
介绍下他们的家庭背景和 财政状况 。  LZ 你懂法律吗?
作者: speical    时间: 2010-9-9 23:23
这不是民法,这是交规。交规不属法律,是法规,lzsb
作者: 姚俊翔    时间: 2010-9-9 23:52
你们都不懂法,其实是摩托车赔,全责。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0:43
最后给你开导一下 还有种诉讼叫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鸟直接把交警一起告了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 管你是什么机关 何况区区一个小交警队  只要琺院感不鸟 你做的不管什么鸟行为琺院一样不认

这个东西部不 ...
可爱的炮灰人族 发表于 2010-9-9 21:54


找你这样说那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要有琺院的判决书?你自己听说过吗?

再者,你们学过的不代表回回都正确,这是我看到硕士律考教材上面的例子,只是觉得这条和日常生活很紧密才拿来贴。惭愧了吧。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10-9-10 11:09
868的好为人师又一次被打击了
作者: titiyoyo    时间: 2010-9-10 11:12
找你这样说那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要有琺院的判决书?你自己听说过吗?

再者,你们学过的不代表回回都正确,这是我看到硕士律考教材上面的例子,只是觉得这条和日常生活很紧密才拿来贴。惭愧了吧。
r868 发表于 2010-9-10 10:43

看来你没理解他的意思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行政处罚,你不服当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而且这种情况下,关于责任分配,教材上当然是很主观的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经过审理的案子,谁都不能确定谁是全责。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10-9-10 11:14
看来你没理解他的意思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行政处罚,你不服当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而且这种情况下,关于责任分配,教材上当然是很主观的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经过审理的案子,谁 ...
titiyoyo 发表于 2010-9-10 11:12


随便找本书就可以给案子做定论的话,那还请好律师来干嘛呢?
作者: titiyoyo    时间: 2010-9-10 11:16
随便找本书就可以给案子做定论的话,那还请好律师来干嘛呢?
Annewhip 发表于 2010-9-10 11:14

所以啊,书上讲的和实践中是有区别的。
做为我来说,就不会轻易的下结论谁全责,谁无责。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10-9-10 11:20
所以啊,书上讲的和实践中是有区别的。
做为我来说,就不会轻易的下结论谁全责,谁无责。
titiyoyo 发表于 2010-9-10 11:16


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在这种事情当中,既能找到甲方无责的理由,也能找到其全责的理由.并且把这个理由按照自己的需求放大.
作者: titiyoyo    时间: 2010-9-10 11:23
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在这种事情当中,既能找到甲方无责的理由,也能找到其全责的理由.并且把这个理由按照自己的需求放大.
Annewhip 发表于 2010-9-10 11:20

可惜现实是,一个成功的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的关系,把自己的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放到最大。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10-9-10 11:25
可惜现实是,一个成功的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的关系,把自己的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放到最大。
titiyoyo 发表于 2010-9-10 11:23


我有长辈是律师,确实是这样,现在中国的法律,靠关系比靠条文多
作者: ╱/●.囧·/    时间: 2010-9-10 11:27
介绍下他们的家庭背景和 财政状况 。  LZ 你懂法律吗?
作者: xfzl08    时间: 2010-9-10 11:53
LS  的两位  我明天去考  过了在来和你们讨论~~~
顺便求祝福~~~~~~
责任认定不一定是处罚吧    解释为一般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是比较妥当?
责任认定,包括在交警那里的调解结果都不是最终依据。责任的承担最后还是根据生效判决来~~
比如一个主次  到底是4/6还是1/9  都很难说~~~~
作者: xfzl08    时间: 2010-9-10 12:00
紧急避险不 能 这样认定吧
  后车紧随其后~~~  
  没 有尽到保持合理车距的义务~~~存在过错
作者: littleK    时间: 2010-9-10 12:02
这种我直接3人,车不要了。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10-9-9 21:03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10-9-10 12:06
教条主义学法律的,很难取得进步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2:20
不要把现实看得太重,司法一定是走向越来越正规,听说一点社会上的内部操作就认定社会黑暗就是肤浅。不要听风就是雨。

越是从业人员越是要明白这一点,以后人生走的弯路才越少。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2:21
本帖最后由 r868 于 2010-9-10 12:23 编辑
868的好为人师又一次被打击了
Annewhip 发表于 2010-9-10 11:09



这样也比你装足球B高尚太多了
作者: xfzl08    时间: 2010-9-10 12:45
和黑暗无关  做 律师的职业要求就是 在合法的限度内为委托人的利益工作
难道拿了别人的钱还帮另一方说话?
作者: 夜夜    时间: 2010-9-10 13:02
2L和5L正解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10-9-10 13:34
这样也比你装足球B高尚太多了
r868 发表于 2010-9-10 12:21


你在搞笑么?我那只是拆穿不懂球的人而已,用得着这么恨我?
作者: christiano    时间: 2010-9-10 13:40
扯淡的紧急避险
如果前面车急刹车,他刹车性能极其imba,你刹车来不及算什么?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3:51
本帖最后由 r868 于 2010-9-10 13:56 编辑
你在搞笑么?我那只是拆穿不懂球的人而已,用得着这么恨我?
Annewhip 发表于 2010-9-10 13:34



我在恨吗

你解释啥叫懂球,再懂足球的球迷都有不专业的地方,何况8da的一般球迷。懂与不懂、专业与不专业是相对的,你这都不明白。

对一件事情每个人有不同的需求倾向有什么问题,那场球发生误判状况之后,球队表现太不好,为对得起球迷,误判之后超常发挥才更显球队品质,而不是误判之后就一定要乱打来发泄。这与懂不懂球、专不专业有个毛关系,案例、先例不能成为自暴自弃的借口,换了弱队自然不会对球队有这样的期望,但这是世界一流强队,多要求一点苛刻吗?这是信赖实力。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3:52
扯淡的紧急避险
如果前面车急刹车,他刹车性能极其imba,你刹车来不及算什么?
christiano 发表于 2010-9-10 13:40



紧急避险是有很多条件的,比如先发事故。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10-9-10 13:53
我在恨吗

你解释啥叫懂球,再懂足球的球迷都有不专业的地方,何况8da的一般球迷。懂与不懂、专业与不专业是相对的,你这都不明白。

对一件事情每个人有不同的需求倾向有什么问题,那场球发生误判状况之后 ...
r868 发表于 2010-9-10 13:51


连一场球赛都谈不了公平,你又突然在这个帖子里面说什么现实.

你不觉得你的价值观在2个问题上面已经扭曲了么?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10-9-10 13:54
我只想奉劝你的是,不懂得事情,不要用老师的口吻来发帖.比如这个贴,比如那个足球贴.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3:57
读出老师味是你自己病态的敏感所致
作者: christiano    时间: 2010-9-10 13:57
紧急避险是有很多条件的,比如先发事故。
r868 发表于 2010-9-10 13:52

先发事故是影响正常驾驶判断的情况
前面的车突然减速来算不算你正常驾驶应该考虑的情况?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3:58
连一场球赛都谈不了公平,你又突然在这个帖子里面说什么现实.

你不觉得你的价值观在2个问题上面已经扭曲了么?
Annewhip 发表于 2010-9-10 13:53



过于现实受害的最终是自己,小人就是这么一步步变出来的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10-9-10 13:59
过于现实受害的最终是自己,小人就是这么一步步变出来的
r868 发表于 2010-9-10 13:58


很好,你承认那些在足球场上阴谋获利的球队都是小人了.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4:00
先发事故是影响正常驾驶判断的情况
前面的车突然减速来算不算你正常驾驶应该考虑的情况?
christiano 发表于 2010-9-10 13:57



要解答你这个问题就需要专业了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4:03
很好,你承认那些在足球场上阴谋获利的球队都是小人了.
Annewhip 发表于 2010-9-10 13:59



这也不代表、不证明优秀球队有超常、超一般价值观的奉献是海市蜃楼

敬业就是这个范畴的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10-9-10 14:05
这也不代表、不证明优秀球队有超常、超一般价值观的奉献是海市蜃楼

敬业就是这个范畴的
r868 发表于 2010-9-10 14:03


你这是在要求每个球队都像毛主席的军队一样.

你觉得现实么?

个别这样的球队是有的.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14:09
你这是在要求每个球队都像毛主席的军队一样.

你觉得现实么?

个别这样的球队是有的.
Annewhip 发表于 2010-9-10 14:05



我那个要求是不是毛那样的程度?

现不现实,你不去做永远没有可能,比如原子弹,毛那样是有很多地方过头了,但如果中国不是毛战后的那种领导,现在社会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比如没有原子弹。看看现在的伊朗。
作者: titiyoyo    时间: 2010-9-10 17:11
LZ典型的自己说的都是对的
别人说的都是听说的
看来确实被安妮给戳到痛处了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10-9-10 17:13
法律B没什么好装的
如果法律是这么简单的,还要律师干什么
作者: woai8d    时间: 2010-9-10 17:14
这算2起交通事故吧
作者: doors    时间: 2010-9-10 19:51
8DA人才就是多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20:06
LZ典型的自己说的都是对的
别人说的都是听说的
看来确实被安妮给戳到痛处了
titiyoyo 发表于 2010-9-10 17:11



换马甲有意义?
作者: =IF=MIND    时间: 2010-9-10 20:07
选1,我觉得道理应该是这样的。法律一般还是按照常理来的。
作者: r868    时间: 2010-9-10 20:09
法律B没什么好装的
如果法律是这么简单的,还要律师干什么
silencer 发表于 2010-9-10 17:13




增加点法律常识嘛,如果恰巧你是那个越野车,你不知道的话万一你害怕就跑了呢,这得算你逃逸,本来没你的事你都陷进去了。也不怕受害人当场扼你。

至于会不会最终是这个结果不重要,但大体应该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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