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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草泥马,福建三网民案宣叛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享受寂寞    时间: 2010-4-16 12:27
标题: 草泥马,福建三网民案宣叛了
本帖最后由 享受寂寞 于 2010-4-16 12:33 编辑

草泥马,福建三网民案宣叛了,
宣判: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构成诽谤罪,范两年,游一年,吴一年。吴绝对上诉,范要求上诉,游要求考虑
公平正义何在,道义良心何在
不明真相群众请看这里
1楼

http://v.ku6.com/show/6cLfOthKlab5-e9G.html
作者: 享受寂寞    时间: 2010-4-16 12:28
我愤怒了,我草泥马
作者: 八达通    时间: 2010-4-16 12:29
案件前期链接传送门在哪里?
作者: 享受寂寞    时间: 2010-4-16 12:29
百度贴吧的贴子已有8W楼
http://tieba.baidu.com/f?z=74743 ... %BD%E7&pn=61110
作者: gtthqq    时间: 2010-4-16 12:30
如果他们的帖子确实不是事实,那判毁谤罪也没问题啊。毕竟闹得影响很大
作者: 温特斯    时间: 2010-4-16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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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llinfu    时间: 2010-4-16 12:43
这个國镓很无语
那个帖子不是他们三个写的,只是上传了视频
作者: 少男时代    时间: 2010-4-16 12: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tthqq    时间: 2010-4-16 12:44
这个國镓很无语
那个帖子不是他们三个写的,只是上传了视频
lllinfu 发表于 2010-4-16 12:43

那个帖子就是他们三个写的,他们首先传到的是境外网站“参与网”
作者: red.s_jarrett    时间: 2010-4-16 12:45
................
作者: 老汉推车    时间: 2010-4-16 12:45
不爽那就像他们那样起来反抗嘛
作者: 享受寂寞    时间: 2010-4-16 12:46
那个帖子就是他们三个写的,他们首先传到的是境外网站“参与网”
gtthqq 发表于 2010-4-16 12:44

就算是他们写的,那他写的是事实,为什么说是诽谤
又一个因言获罪的事情
作者: gtthqq    时间: 2010-4-16 12:49
就算是他们写的,那他写的是事实,为什么说是诽谤
又一个因言获罪的事情
享受寂寞 发表于 2010-4-16 12:46

你怎么知道他们写的是事实???警方多次尸检认为是输卵管破裂(宫外孕)而死,而帖子根据她妈妈的说法非说是被警匪8人轮奸致死,死了还奸尸。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0-4-16 12:52
我 操 他 妈 的  比

狗 日 的

这 样 作 孽

会 遭 天 谴 的
作者: lllinfu    时间: 2010-4-16 12:53
你怎么知道他们写的是事实???警方多次尸检认为是输卵管破裂(宫外孕)而死,而帖子根据她妈妈的说法非说是被警匪8人轮奸致死,死了还奸尸。
gtthqq 发表于 2010-4-16 12:49

质疑炡椨就是毁谤?
那件事首先发帖提供资料的市女孩的母亲为什么主犯没有落网
而几个只是主要帮助拍视频的人却进去了?
炡椨不能被质疑?
作者: 哥回来了    时间: 2010-4-16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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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哥回来了    时间: 2010-4-16 12: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千夜不眠    时间: 2010-4-16 12:55
嘻嘻.,.
作者: 享受寂寞    时间: 2010-4-16 12:56
你怎么知道他们写的是事实???警方多次尸检认为是输卵管破裂(宫外孕)而死,而帖子根据她妈妈的说法非说是被警匪8人轮奸致死,死了还奸尸。
gtthqq 发表于 2010-4-16 12:49

你怎么知道他说的不是事实,那就算他说的不是事实,诽谤罪也应该是林秀英,
网友只是帮忙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上发表此事,让公众来评论,怎么会变成诽谤罪
建议你还是看看http://v.ku6.com/show/6cLfOthKlab5-e9G.html
福建网民诬告案调查续集-4.8成都电视台-真相30...
作者: 小西    时间: 2010-4-16 12:57
呵呵 天朝 ...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0-4-16 12:58
你怎么知道他们写的是事实???警方多次尸检认为是输卵管破裂(宫外孕)而死,而帖子根据她妈妈的说法非说是被警匪8人轮奸致死,死了还奸尸。
gtthqq 发表于 2010-4-16 12:49


宫外孕输卵管破裂而死
关子宫鸡巴毛的事情
切死者子宫干球??
作者: YH_秋天    时间: 2010-4-16 12: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amble    时间: 2010-4-16 12:59
就算是他们写的,那他写的是事实,为什么说是诽谤
又一个因言获罪的事情
享受寂寞 发表于 2010-4-16 12:46

是不是事实,在这个信息不对等的年代很难判断
作者: 8da.鱿鱼丝    时间: 2010-4-16 13:00
春天了。应该组织网民去那边春游去
作者: TossNeo    时间: 2010-4-16 13: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dwy93    时间: 2010-4-16 13: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tthqq    时间: 2010-4-16 13:05
你怎么知道他说的不是事实,那就算他说的不是事实,诽谤罪也应该是林秀英,
网友只是帮忙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上发表此事,让公众来评论,怎么会变成诽谤罪
建议你还是看看http://v.ku6.com/show/6cLfOthKlab5-e9G ...
享受寂寞 发表于 2010-4-16 12:56

质疑和毁谤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帖子里直指就是警匪奸杀,这不是毁谤么?
网民客观么?我们的ZF确是公信力有问题,几乎网民都一面倒的认为事实是帖子那样,而不相信官方的结论。这确是是ZF该反思的。现在凡是官方的结论,网民是一概不信,凡是网贴不利于ZF的“真相”,网民总会视为真理。

其实很简单的,就比如这个问题,你只是看了帖子,就毫不犹豫的认为帖子是事实,国内大多数激动的网友也是这样的,只是看帖子的一面之词。但如果这贴子事实上是假的,那造成的影响有多大呢?
作者: 哥回来了    时间: 2010-4-1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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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ttstar    时间: 2010-4-16 13:06
愤青茫茫多
作者: 哥回来了    时间: 2010-4-1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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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tthqq    时间: 2010-4-16 13:09
宫外孕输卵管破裂而死
关子宫鸡巴毛的事情
切死者子宫干球??
人间大炮 发表于 2010-4-16 12:58

请不要太激动,这是医学上的事情,我是很清楚。可是如果强奸致死的话,精液什么的总会有吧?而且8人强奸致死,奸尸。。。。你认为重口味的人真那么多么
作者: ldwy93    时间: 2010-4-16 13: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0-4-16 13:13
没完整看视频的SB就不要来参合了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0-4-16 13:13
没完整看视频的SB就不要来参合了。。。
作者: 享受寂寞    时间: 2010-4-16 13:14
请不要太激动,这是医学上的事情,我是很清楚。可是如果强奸致死的话,精液什么的总会有吧?而且8人强奸致死,奸尸。。。。你认为重口味的人真那么多么
gtthqq 发表于 2010-4-16 13:09

你有没有看成都电视台的真相30分啊,看了再来讲好吗?
死者的内衣被烧掉,为什么要烧掉?
作者: 哥回来了    时间: 2010-4-1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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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西    时间: 2010-4-16 13:17
福州豆瓣 吗的 关于这帖子回复还要审核 操..
作者: gtthqq    时间: 2010-4-16 13:19
你有没有看成都电视台的真相30分啊,看了再来讲好吗?
死者的内衣被烧掉,为什么要烧掉?
享受寂寞 发表于 2010-4-16 13:14

你既然信成都台,为什么不信新闻发布会:死者阴道内没有精液

都是ZF的口舌。。。
作者: 菊花很痒    时间: 2010-4-16 13:20
没完整看视频的SB就不要来参合了。。。
作者: 享受寂寞    时间: 2010-4-16 13:24
你既然信成都台,为什么不信新闻发布会:死者阴道内没有精液

都是ZF的口舌。。。
gtthqq 发表于 2010-4-16 13:19

你没看就不要乱讲好吗?成都台说的根本不是死者死因,而是网友为什么获罪和其中宣叛等等的事情好不
作者: lllinfu    时间: 2010-4-16 13:25
主犯没有被起诉,几个热心人被抓起来了
这明显是贪赃枉法,那个死者的母亲肯定有后台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0-4-16 13:29
你既然信成都台,为什么不信新闻发布会:死者阴道内没有精液

都是ZF的口舌。。。
gtthqq 发表于 2010-4-16 13:19

我干你妈
作者: gtthqq    时间: 2010-4-16 13:31
你没看就不要乱讲好吗?成都台说的根本不是死者死因,而是网友为什么获罪和其中宣叛等等的事情好不
享受寂寞 发表于 2010-4-16 13:24


看来成都是正义的电视台。。。。。
可我始终认为,如果那三网友的帖子确实是不实的,在境内外造成那么大的影响,被判毁谤罪不为过。
作者: 小西    时间: 2010-4-16 13:32
没完整看视频的SB就不要来参合了。。。
作者: 享受寂寞    时间: 2010-4-16 13:33
看来成都是正义的电视台。。。。。
可我始终认为,如果那三网友的帖子确实是不实的,在境内外造成那么大的影响,被判毁谤罪不为过。
gtthqq 发表于 2010-4-16 13:31

要判也要判死者母亲吧,因为死者母亲是主谋,三个网友是从犯,
主谋还在那边,而从犯被坐牢,有这种的判法吗?
作者: gtthqq    时间: 2010-4-16 13:35
我干你妈
王子 发表于 2010-4-16 13:29

我踩到你尾巴了?就这素质?
作者: Ridge    时间: 2010-4-16 13:35
。。。。。。。。。
确实不该判,
就算不是事实,顶多请过去喝茶,警告一下不要乱传谣。
如果是事实,那更应该发动广大网民的力量,要求彻底清查。

如果这件事不争取,以后网上留言,要人人自危了。
作者: Zz2    时间: 2010-4-16 13:42
。。。来嘛,英雄,造反嘛
作者: RedGuest    时间: 2010-4-16 13:43
文字狱的年代来了吗?
作者: 小西    时间: 2010-4-16 13:45
。。。。。。。。。
确实不该判,
就算不是事实,顶多请过去喝茶,警告一下不要乱传谣。
如果是事实,那更应该发动广大网民的力量,要求彻底清查。

如果这件事不争取,以后网上留言,要人人自危了。
Ridge 发表于 2010-4-16 13:35
]

天朝网警很忙很牛B的
作者: tcl999999    时间: 2010-4-16 13:45
通过网络传播对他人的不确定的猜测,可以按诬陷论罪。
作者: ScGc_Koala    时间: 2010-4-16 15:22
质疑和毁谤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帖子里直指就是警匪奸杀,这不是毁谤么?
网民客观么?我们的ZF确是公信力有问题,几乎网民都一面倒的认为事实是帖子那样,而不相信官方的结论。这确是是ZF该反思的。现在凡是官方的 ...
gtthqq 发表于 2010-4-16 13:05



想法和你一样
作者: xfzl08    时间: 2010-4-16 16:14
本帖最后由 xfzl08 于 2010-4-16 16:16 编辑

如果是诬告陷害罪  主犯在外面  3个从犯被抓进去  还超期积压达到8个月
一个很简单的案件3次补充侦察   不允许保外就医  太多的疑点 太多的漏洞
事实我不知道我不讨论 但是程序错误太多了
作者: =st=100$    时间: 2010-4-16 16:22
感谢LZ 让我看到这个帖子

我怒了
作者: Zz2    时间: 2010-4-16 16:28
。。。来嘛,英雄,造反嘛
作者: thecruise    时间: 2010-4-16 16:30
我个人意见

那个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和个吸毒者在一起

如果真有多正义,怎么不去把男朋友送去戒毒?

我同意gtthqq 的观点

大多数网民都不相信zf才是真正应该反思的地方,只能说以前“狼来了”的故事,之前欺骗的多了,现在说真话也没人信了

现在的社会最不缺的就是愤青,想想也悲哀,他们大多数也只能在网上骂骂

我今天就经过现场,戒严了,有通行证才能过

单纯的就事论事,炡椨该反思的是如何提高自己的公信力

而不明真相的网民,不要那么激动的就被煽动

过去皇帝总说愚民,愚民,不要被人利用了,哎
作者: iamahasd    时间: 2010-4-16 17:28
不好说 说不好

作者: 国妓米兰    时间: 2010-4-16 17:35
中宣部已经下文不准报道这个事了

8da注意点啊
作者: dantemustdie    时间: 2010-4-16 17:40
案件前期链接传送门在哪里?
作者: BeRush    时间: 2010-4-16 17:49
本帖最后由 BeRush 于 2010-4-16 22:18 编辑

一群门笨蛋。。你们大多不是福建地区的吧,福州跟重庆一样黑。我记得以前有个拿炸药包炸了zf的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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