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动就是为了坚持民主法制 tezhlp44 发表于 2010-1-14 19:39
单一案例不能说明什么 坚持程序公正比结果公正更重要 蓝哲 发表于 2010-1-14 19:54
辛普森案现在在美国也很争议啊 阿拉蕾 发表于 2010-1-14 19:56
美国的强奸犯都可以保释的,只要你有钱 当然,到了所谓的民主卫士嘴里这就是自由、民主啊,美国很好的保护了强奸犯的利益(当然还是要有钱才行) 呵呵 章鱼漫步 发表于 2010-1-14 19:49
这个案件早就盖棺定论了好吗?还有个毛的争论。 aaafffei 发表于 2010-1-14 20:00
这就是你的世界观吗?我党教育果然很成功。 aaafffei 发表于 2010-1-14 20:00
你换个没钱请律师的被告试试看 AVAVA 发表于 2010-1-14 20:06
有些人啊 美国的规则 造就了 让大众觉得不爽的东西 这些人说 要尊重美国的规则 中国的规则 让谷哥句的不爽 这些人说 中国的规则SB 这是一种多么宽阔的胸膛啊 O熊O 发表于 2010-1-14 20:20
一样 人性的本能而已 可惜 有一大堆人 非要折腾一大堆的文字 证明他的做法比别人的做法好 虽然他们都是一样的做法. O熊O 发表于 2010-1-14 20:24
法律援助?你不会真觉得这样的律师能打赢这种案子吧?那辛普森不应该花那么多钱请大律师阿 他这不是有病么。 AVAVA 发表于 2010-1-14 20:33
给我的想法就是 判他死型 再改程序都可以 或者把警察也判了 取证违反司法程序 但是一定要干死他 [t.h]zhw 发表于 2010-1-14 21:09
程序正义是为了保护实体正义 虽然有时候会放过一些坏人 但是能保证不会伤害大部分好人 lllinfu 发表于 2010-1-14 20:53
这里我比较好奇他辩护律师是怎么想的。 hysteria 发表于 2010-1-14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