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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同达人来,帮我把关 [打印本页]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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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Gzi.XIAO    时间: 2009-11-9 17:51
是购买合同的话最少10多条啊。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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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afffei    时间: 2009-11-9 17:53
我一直以为28是搞it的。
作者: 阿布    时间: 2009-11-9 17:54
找大春要一个她们卖钢才得合同 参考一下 。
你写的太简陋。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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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Gzi.XIAO    时间: 2009-11-9 17:55
后面的有模板的..关键是你自己定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赔偿..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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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Gzi.XIAO    时间: 2009-11-9 18:00
听啊布的要点合同自己看下改改吧..
货到付款和迟到不罚只扣留供货方都喜欢..
作者: r3psml    时间: 2009-11-9 18:01
你还是搞显卡算了。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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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Gzi.XIAO    时间: 2009-11-9 18:05
不要马上付不是活动资金多些吗?后面发现什么小问题你没付钱的别人不比你更急.
我们签的都是晚到1天罚款合同金额的10%..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09-11-9 18:18
这合同一点用都没。我刚出货了一批100多万,合同都没。打个招呼就结了。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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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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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你爹    时间: 2009-11-9 18:34
提交人民琺院裁决???如果自己是甲方,一定要改成甲方所在地琺院裁决。我吃过亏
作者: 你爹    时间: 2009-11-9 18:35
在别人地头没什么关系,打经济纠纷 肯定难赢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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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eical    时间: 2009-11-9 18:43
定金 的定义楼主可以百度一下,其他的不懂,不是做这个的,阿布的建议很合理。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19:41
你这个合同的标的在100万左右吧,10%的订金比较合理
对于交货期限的要求高吗?
另外产品的品质是否稳定?
现在的条款还是有点简单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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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ya0002    时间: 2009-11-9 19:54
路过,帮顶
作者: panGzi.XIAO    时间: 2009-11-9 19:56
有QQ不,我是85389104  QQ教我一手呀
628Ultra 发表于 2009-11-9 18:24

不存在教啊..我加你QQ发个给你看看吧.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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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mesxyq    时间: 2009-11-9 19:58
熊和马克对A过后..明显虚了..
回复的太水了..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0:32
30%的定金,那你的定金是对应40吨的货是吧?
那你有没有考虑过如果生产周期较长吧,因为钢材行情的变化,对方返还你15万的定金可能比价格差要损失的少或更有利润空间。120吨的货,5%的行情变化就是5万,按你的约定赔付是否包括返还原来的定金?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09-11-9 20:33
本帖最后由 [STAR]@heaven 于 2009-11-9 20:38 编辑

呵呵,我几十万甚至百万的货随意不签合同 是很正常的

没办法给你举例了。和外行人很难讲

一个email 就说定了。


合同都是事后补的,都是因为要应付税务 通常都是出货后准备付钱了,然后叫供货商开票。的时候给我一张空白合同,我配合报关资料,随便乱填的。

合同这种真没什么用。 钱和企业本身的信誉才是硬道理,拿着这张合同去追诉真没什么实际意义,拿的回来的不需要合同,拿不回来的合同完全没用。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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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09-11-9 20:39
我目前毫无凭证(如有效合同)的欠工厂的钱至少在200万以上。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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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09-11-9 20:43
我做那么多年生意,好心给你建议,不听就算了,我没意见啊,最终吃亏的又不是我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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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0:44
那这样说来没什么风险了,你也说了质量风险也很低。交火时间也不紧。而且你也是特殊规格,他做了不买你,压在手里也没用。而且你是拿钱提货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作者: LoNeLySouL    时间: 2009-11-9 20:46
合同多了,没钢铁的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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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0:47
熊大,我们公司1年30~40个亿,也是做外贸,不过我们再小的单子都要求签合同,不知道我们是不是外行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09-11-9 20:50
合同是没用,一点不开玩笑, 随便网上找个范本改就好了。
合同有用的话,就不会那么多工厂和我们事后再补合同了。真发生纠纷一点不顶用。
你这种情况,网上随便找个合同范本改下就好了。
重要的还是整个交易本身的流程的控制。
我亲眼见过我认识的小姑娘20多岁欠别人百来万,人说消失就消失了,合同签的多严密啊。 因为我认识这个小姑娘。还被债务人追问过很多次。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09-11-9 20:53
本帖最后由 [STAR]@heaven 于 2009-11-9 20:54 编辑
熊大,我们公司1年30~40个亿,也是做外贸,不过我们再小的单子都要求签合同,不知道我们是不是外行
silencer 发表于 2009-11-9 20:47

外贸当然要合同啊,但是都是根据报关资料随便变的。
我手里一堆工厂的敲好章的空白合同。
税务查起来,我每笔交易也是有合同的。真发生纠纷了,没有一个真靠合同打官司得到好结果的。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1:00
看来你还没到谈风险管控的层次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09-11-9 21:05
看来你还没到谈风险管控的层次
silencer 发表于 2009-11-9 21:00

呵呵 我公司还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多规范啊, 每一步都有纸质资料的。
每一笔付款都有经理签字的。 谁看啊。
国营大公司中国百强。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1:12
ISO9000?哥还有外审员资格呢,有毛用
我帮朋友的公司过了德国 Rhineland 的认证,就全是造假。还是世界数一数二的认证机构呢
而且ISO是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管控好像毛关系都没有吧
作者: LoNeLySouL    时间: 2009-11-9 21:21
我公司也刚过了莱茵的TUV啊 这个东西有点小难度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1:24
45# LoNeLySouL

花钱呀,我们一次性过了9000,28001,14001,本来还想过SA8000的,后来没搞
作者: zamble    时间: 2009-11-9 21:37
找个钢材采购范本改改吧,这个合同确实简陋了点
不过100来吨对于钢材交易上来说不算大,一般没什么问题,不过要求千分之三的货量误差估计有点难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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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amble    时间: 2009-11-9 21:40
钢材缺斤短两的情况比较多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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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1:46
这个是行业潜规则
像槽钢之类按米数计算吨位的话基本都是不足的。除非你花大价钱特别说明。一般市场里说的国标基本都是这样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1:46
不过你这个单子里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因为你不是根据尺寸折算,是过磅的,所以应该不是问题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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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1:51
熊大呢,装B装的半截就跑了?太不负责任了
作者: =s.s=anshuren    时间: 2009-11-9 22:00
购销合同法律问题无外呼诉讼上的主动性
具体就是合同纠纷管辖地问题,也就是哪个地方的琺院有管辖权
这个约定对自己有利就行了
其他一般使用行业交易习惯,就看你冒不冒风险
不关法律什么事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2:03
56# =s.s=anshuren


用词很专业,您是律师吗?
对了上次问举证期限的是您吧
作者: ╱/●.囧·/    时间: 2009-11-9 22:06
...................
作者: totto    时间: 2009-11-9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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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s=anshuren    时间: 2009-11-9 22:10
56# =s.s=anshuren


用词很专业,您是律师吗?
对了上次问举证期限的是您吧
silencer 发表于 2009-11-9 22:03


恩 上次那个问题各地琺院搞的不一样 很烦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2:21
60# =s.s=anshuren

这个不会吧,对于管辖的异议即使是驳回,举证期限也是从驳回日重新计算,更何况是同意变更呢
作者: silencer    时间: 2009-11-9 22:22
不过关于反诉是否等同于认可倒还真的是没有统一的口径
作者: 小豆腐    时间: 2009-11-9 22:24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作者: 628Ultra    时间: 2009-11-9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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