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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郁闷。老总都同意了,经理玩太极,法律大人来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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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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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0: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IF=MIND 于 2009-4-1 21:46 编辑

上周老总同意我跑路了。今天找经理,让她把辞职信签了给人资。结果说招到人了就交接,把辞职信给人资。
这不是玩太极嘛,啥时候招到人?招不到我还等着?
再说法律意识也太淡薄了吧。
两个问题:
1.辞职是以个人提出时间为准,不是以公司批准为准吧?而且我是书面的和邮件都有。
2.是不是我把辞职信给直接上级就可以,不需要通知人资部?我之前拿着辞职信找人资,结果说需要我们领导批准。我的理解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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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世和尚

独钓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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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0:38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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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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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0:40 |只看该作者
痛快的大家都开心,明显我不会留在这里了,这样有什么用?到了时间,我肯定要跑路,不可能我两边都搞黄了吧。去年7月去集团的机会错过了,我不可能再错过一次。那也太不厚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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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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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0:41 |只看该作者
她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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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看成岭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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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0: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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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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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0:43 |只看该作者
我操这样玩拖把流,最后肯定是工作交接质量不高,还闹得大家都不愉快。我估计她没有考虑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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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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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1:43 |只看该作者
http://www.hbik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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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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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1:49 |只看该作者
我顶。大人来指点一下。
吗的前天把老总说服了,我以为很好办,结果太不爽了。非要闹翻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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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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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1:49 |只看该作者
公司内部程序 法律没规定这么细

但是,公司阻挠你辞职的做法是不对的。

你完全有自由离开的权利,前提是没有什么合约、业务技能培训费之类的东西,有了这些是必须缴纳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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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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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1:53 |只看该作者
没有任何合约,之前有几次要我参加公司内部培训,约定服务期,我没去。
我们公司内部程序是先领导批注签字:部长、我这一级是+老总,然后转人资,我操,辞职信放部长那里都1个星期了,今天还没签字,鬼知道啥时候到人资那里。
烦躁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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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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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1:55 |只看该作者
你在走人之前1个月(这个时间我记不清了)内交辞职信即可

有类似的法条规定

请你搜索《劳动合同法》自己看

哥忘记了

这个法是新法呢,保护LZ这样的打工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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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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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02 |只看该作者
辞职信提交一个月,同不同意都可以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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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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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04 |只看该作者
接上楼: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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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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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07 |只看该作者
好的

原来哥记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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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空翼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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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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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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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12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交给谁都可以吧?公司无耻规定是什么部长、老总签字后转人资签字后,30天才能走人,我操。照现在这个搞法,啥时候能到人资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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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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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13 |只看该作者
我也要养家糊口,也是为了一口饭,何必呢,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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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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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15 |只看该作者
你直接交人事部门就行,其他人是否不签字,不影响辞职信的效力,你自己签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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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伐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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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16 |只看该作者
经理的行为也是老总指示的
大空翼 发表于 2009-4-1 22:08

我刚准备说这个。。。。
也许老总当你面忽悠了一下你,私下叫经理这么耗你。。。有可能
不过也没准人家经理对你有意思了,你不暴她菊,和她玩次SM。她不放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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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22 |只看该作者
你直接交人事部门就行,其他人是否不签字,不影响辞职信的效力,你自己签字就行。
speical 发表于 2009-4-1 22:15

人资不收,我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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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前成都公开星际比赛32强!

2006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9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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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00:13 |只看该作者
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复杂。拍拍屁股走了撒。只见过求人进公司的,没见过辞职还求人的。
https://files.8-da.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907/09071611234986952282a99656.jpgm.cn/qq23757094]日王贝才的BLOG[/url][img][url][url][img][img][/img][/img][/url][/url][/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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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航空母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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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0:06 |只看该作者
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复杂。拍拍屁股走了撒。只见过求人进公司的,没见过辞职还求人的。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09-4-2 00:13

确实
操作基本靠A,意识基本靠吹……银河第一P--------------------------------------------------------------------哥玩的是星际,释放的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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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Rank: 7Rank: 7Rank: 7

2009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3
发表于 2009-4-2 10:16 |只看该作者
提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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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0:18 |只看该作者
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复杂。拍拍屁股走了撒。只见过求人进公司的,没见过辞职还求人的。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09-4-2 00:13

你不知道我们单位在当地就是一霸。新劳动法颁布前,有人去找劳动仲裁,别人劝告我们,你们回去吧,和公司好好谈。我们有同事都离职7年了,手续还没办好。离职几年没办手续的人,我们部门就好几个。
公司耍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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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25
发表于 2009-4-2 10:19 |只看该作者
......
最 爱 奶 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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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失眠屌丝爱 Coding

26
发表于 2009-4-2 10:19 |只看该作者
提前一个月

其他的,按规章办事

人家弄你,你也要想想自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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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若天成偶得之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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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0: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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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0:26 |只看该作者
提前一个月。
晋三 发表于 2009-4-2 10:16

要闹翻是可以的,我有几个担心。
一是不想闹翻。
二是我交的书面辞职信现在在经理那里,耍一下手段我是不是没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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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0:29 |只看该作者
提前一个月

其他的,按规章办事

人家弄你,你也要想想自身原因
墨家 发表于 2009-4-2 10:19

我都说了可以五一不休息来帮忙做工作,最近2月周末都可以来帮忙。现在不找人交接工作,我靠。到时候肯定麻烦。
其实就是领导怕我走了工作出大乱子掉乌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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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熊黑常委的好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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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1:09 |只看该作者
你都傻掉了.明显经理的行为是老总指示的好吗.这叫阳奉阴违.黑脸人当然叫经理做了啊.难道老总自己做啊?
闭上眼睛最想念是谁,睁开眼睛枕边又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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