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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日————珊瑚虫QQ案终审维持原判:陈寿福已转监狱服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八达通    时间: 2008-11-25 09:28
标题: 我日————珊瑚虫QQ案终审维持原判:陈寿福已转监狱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4日 13:46  新浪科技

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新浪科技配图)

  新浪科技讯 11月24日午间消息,陈寿福律师向新浪科技证实,年初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已经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对陈寿福“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的判决,目前已生效执行,陈寿福已于10月底由看守所转至监狱服刑。

  3月20日下午,珊瑚虫版QQ侵权案在深圳南山区琺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琺院将对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人民币1172822元予以追缴,随后陈寿福律师提出上诉。

  上述律师透露,二审并未开庭,只是进行书面审理。琺院于8月宣布维持原判后,判决书已送至陈寿福处,并生效执行。律师表示琺院判决后陈寿福很沉默,并未提出申诉。

  据陈寿福好友透露,10月底陈寿福已由看守所转至深圳市监狱服刑,“目前陈寿福心理状态还行,事情也无法改变,只能往好处想。”

  腾讯方面则表示尊重琺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007年8月16日上午,陈寿福因涉嫌侵权被警方传讯,当日晚上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陈寿福被移交至检察院,该案件分别于2007年12月19日、24日、2008年3月6日在深圳南山琺院经历过一审阶段三次庭审。并于3月20日做出判决,陈寿福不服上诉,案件进行二审。(韩枝)

  倳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琺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2007年12月19日,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在深圳南山区琺院开庭审理。根据珊瑚虫工作室网站披露的庭审细节,陈寿福一度认罪,一审未宣判;

  2007年12月24日,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腾讯是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的;

  2008年1月份,有报道与传闻称该案件一审出结果,琺院一审认定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腾讯与珊瑚虫工作室均给予否认;

  2008年3月6日,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第三次开庭,庭审时间不到10分钟,当庭仍未宣判结果;

  2008年3月20日,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判决陈寿福有罪,陈寿福当场表示将会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上诉。
作者: 八达通    时间: 2008-11-25 09:28
  麻痹有钱就可以乱判
作者: ilovebby    时间: 2008-11-25 09:29

作者: RJF444    时间: 2008-11-25 09:29

作者: TM_MaRine_Z    时间: 2008-11-25 10:22
谁让他里面挂广告
作者: LOY    时间: 2008-11-25 10:29
明显侵权,非法所得又那么多,判得很合理啊
作者: BarToss    时间: 2008-11-25 10:29
保护知识产权,我支持腾讯。给我们提供交流的工具,有点广告,弹弹窗口也是可以接受的。
作者: 怕娃落地    时间: 2008-11-25 10:33
腾讯方面则表示尊重琺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腾讯不知道侵犯了多少知识产权了,怎么没见腾讯怎么样呢。。狗屁
作者: yzjindiao    时间: 2008-11-2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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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rkergy    时间: 2008-11-25 10:55

作者: 超级燕姿    时间: 2008-11-25 10:58
无聊啊.tencet~
作者: 伊甸儿    时间: 2008-11-25 11:43

作者: xiaohuayunle    时间: 2008-11-2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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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达通    时间: 2008-11-25 11:49
认为陈寿福该遭的去百度下陈寿福的申述理由。。。。。。。。。。。。。。。。。。。。。。。。。。。。。。。。。。。。。。。。。。
作者: 漂亮宝贝    时间: 2008-11-25 11:51

作者: garyhot    时间: 2008-11-25 14:27
悲哀啊·
作者: Hae    时间: 2008-11-25 14:34
QQ很猛
作者: v仔    时间: 2008-11-25 14:44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作者: kkk1234486    时间: 2008-11-2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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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假装淫荡    时间: 2008-11-25 18:34

作者: 半夜手抽筋    时间: 2008-11-25 18:45
用了9年QQ 但是还没太阳的人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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