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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警方召开发布会 通报林嘉祥猥亵罪不成立 [打印本页]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6:44
标题: 深圳警方召开发布会 通报林嘉祥猥亵罪不成立
新民网11月5日报道 从深圳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的案件经深圳市公安局调查,认定猥亵罪不成立,仅为酒后行为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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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1003 于 2008-11-5 17:02 编辑 ]
作者: 1000    时间: 2008-11-5 16:44

作者: 帅不死的猫    时间: 2008-11-5 16:45

老子拿指甲钳 去剪了那个SB的JJ去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6:45
不是说今天放那50秒的焦点视频?

怎么忽然就没下文然后直接说猥亵罪不成立了
作者: Luxury    时间: 2008-11-5 16:46
这人应该枪毙
作者: H.o.T.SuMMeR    时间: 2008-11-5 16:46
咸菜被一MM拉进WC后出来面红耳赤。问其原因:“看见3叔蹲在隔壁用手机拍片。。。”
作者: wsj8746    时间: 2008-11-5 16:47
证据被拿走了 厕所那有摄像头的 不过带子被拿走了
作者: Leel00    时间: 2008-11-5 16:47
舆论压力这么大,不敢包庇吧

是否有后续调查?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6:47
原帖由 H.o.T.SuMMeR 于 2008-11-5 16:46 发表
咸菜被一MM拉进WC后出来面红耳赤。问其原因:“看见3叔蹲在隔壁用手机拍片。。。”

我是中央派来!你小心点!!!
你说把,你要多少钱卖菊花,我给你!
作者: ilovera    时间: 2008-11-5 16:48
..............
作者: H.o.T.SuMMeR    时间: 2008-11-5 16:49
中央派您扫厕所。。。不是派您当导演的。。。。你有大胡子吗你。。。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6:49
原帖由 H.o.T.SuMMeR 于 2008-11-5 16:46 发表
咸菜被一MM拉进WC后出来面红耳赤。问其原因:“看见3叔蹲在隔壁用手机拍片。。。”

“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作者: 黑友    时间: 2008-11-5 16:50

作者: raphaeldx    时间: 2008-11-5 16: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ipilu    时间: 2008-11-5 16:50
现在怎么没有古代那种侠客了啊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08-11-5 16:51
是强奸猥亵未遂吧。
酒后行为不当  也想得出
至少应该党内严重警告吧
作者: tezhlp44    时间: 2008-11-5 16:51
既然这样不如那时候就A死他丫的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6:52
we need change
作者: H.o.T.SuMMeR    时间: 2008-11-5 16:53
3叔这贴透露出很强的怨恨啊。。。不像3叔的性格。。。
作者: bat_zz    时间: 2008-11-5 16:54
··········
作者: zamble    时间: 2008-11-5 16:57
酒后行为不当是什么罪名?
作者: Leel00    时间: 2008-11-5 16:57
somebody save me
作者: 斯文背后    时间: 2008-11-5 16:58
不懂。。我日。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6:58
原帖由 zamble 于 2008-11-5 16:57 发表
酒后行为不当是什么罪名?

这不是罪名把
感觉应该是道德范畴?

我估计过个一年半载他还会回到那个相同级别的职位上
作者: 纯洁    时间: 2008-11-5 16:59
so cool
作者: 纯洁    时间: 2008-11-5 16:59
到底是交通部的...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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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纯洁    时间: 2008-11-5 17:04
原帖由 1003 于 2008-11-5 17:0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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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也是,0评论
作者: Arcadia    时间: 2008-11-5 17:06
现在三件最危险的事情
一 在公交车上用山寨机放“求佛”
二 给北京来的叔叔带路
三 买华硕的电脑
作者: floatc    时间: 2008-11-5 17:07

作者: ngshsh    时间: 2008-11-5 17: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P).Paohui    时间: 2008-11-5 17:09
禽兽啊禽兽
作者: 帅不死的猫    时间: 2008-11-5 17:09


新民网11月11日报道, 深圳市内发起一场上人倳件.,8DA居民1003由于酒后乱性, 拿指甲钳剪段一男子的小JJ. 目测1CM. 经对照得出,此受伤的男子为涉嫌猥亵11岁女童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更让人惊奇的是,原来这个书记也是8DA居民中的一员.ID为市委书记
作者: 纯洁    时间: 2008-11-5 17:10
原帖由 Arcadia 于 2008-11-5 17:06 发表
现在三件最危险的事情
一 在公交车上用山寨机放“求佛”
二 给北京来的叔叔带路
三 买华硕的电脑


放的是月亮之上把...
作者: BigSize    时间: 2008-11-5 17:11
03 就是牛B,这样的帖子还没有被和谐掉.

我发个对联
1秒后,收到syp的短消息,违规内容,回收站见
作者: 上帝叫我天屎    时间: 2008-11-5 17:11
我爱张学友
作者: 沉默不是金    时间: 2008-11-5 17:11
原帖由 wsj8746 于 2008-11-5 16:47 发表
证据被拿走了 厕所那有摄像头的 不过带子被拿走了

厕所一般不可能的摄像头吧,哪人还有稳私不?
作者: kkk1234486    时间: 2008-11-5 17: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7:12
原帖由 BigSize 于 2008-11-5 17:11 发表
03 就是牛B,这样的帖子还没有被和谐掉.

我发个对联
1秒后,收到syp的短消息,违规内容,回收站见

我发的是各大网站都发布的消息啊

另外那对联我也被syp删除过


我不知道会带来麻烦,我不想给8da带来麻烦
作者: 無颜之殇    时间: 2008-11-5 17:13
。。。。。。。。。。
作者: tica    时间: 2008-11-5 17:16
不是法院才有定罪权吗?
作者: GG69    时间: 2008-11-5 17:17
。。。。。。。
作者: vegeta    时间: 2008-11-5 17:18
难道我要我横空出世?
作者: 沉默不是金    时间: 2008-11-5 17:21
这个估计是酒店怕事,不敢出来做人证,没人证乍说得清咧?没人证公安就没立案根据了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7:24
原帖由 帅不死的猫 于 2008-11-5 17:09 发表


新民网11月11日报道, 深圳市内发起一场上人倳件.,8DA居民1003由于酒后乱性, 拿指甲钳剪段一男子的小JJ. 目测1CM. 经对照得出,此受伤的男子为涉嫌猥亵11岁女童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 ...

36487_1111368864512.jpg (28.84 KB, 下载次数: 0)

36487_1111368864512.jpg


作者: 纯洁    时间: 2008-11-5 17:24
原帖由 沉默不是金 于 2008-11-5 17:11 发表

厕所一般不可能的摄像头吧,哪人还有稳私不?

厕所门口有,就是那段把小姑娘强行拖入厕所,然后小姑娘逃出厕所这两段
作者: 帅不死的猫    时间: 2008-11-5 17:27
03发漏点图

封IP啊
作者: Luxury    时间: 2008-11-5 17:28
XX他的!~~
作者: 湿兄    时间: 2008-11-5 17:29

作者: PrinceOfStar    时间: 2008-11-5 17:31

作者: lovegigi    时间: 2008-11-5 17:34
我太阳,TMD真是河蟹饕餮啊
作者: 大兔    时间: 2008-11-5 17:39
在人来人往的饭店里把一个小姑娘拖到男厕所去强奸不太现实吧
一般只有明显的性侵犯行为才会被判猥亵罪 至少得接触敏感部位啊
只能说这人确实太嚣张了 激起民愤了
作者: kkk1234486    时间: 2008-11-5 17: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纯洁    时间: 2008-11-5 17:44
原帖由 大兔 于 2008-11-5 17:39 发表
在人来人往的饭店里把一个小姑娘拖到男厕所去强奸不太现实吧
一般只有明显的性侵犯行为才会被判猥亵罪 至少得接触敏感部位啊
只能说这人确实太嚣张了 激起民愤了

不,问题不在这里

是所有的官员都这样,整个中国都这样,他们习以为常

这才是可悲的地方...

如果你非要说这种人在中国是特例我也没啥说得...下班...闪人..
作者: 大兔    时间: 2008-11-5 17:47
原帖由 纯洁 于 2008-11-5 17:44 发表

不,问题不在这里

是所有的官员都这样,整个中国都这样,他们习以为常

这才是可悲的地方...

如果你非要说这种人在中国是特例我也没啥说得...下班...闪人..



不知道你想表达甚么
作者: 沉默不是金    时间: 2008-11-5 17:47
原帖由 纯洁 于 2008-11-5 17:44 发表

不,问题不在这里

是所有的官员都这样,整个中国都这样,他们习以为常

这才是可悲的地方...

如果你非要说这种人在中国是特例我也没啥说得...下班...闪人..

只能说这事是当官的干的引起社会影响力更大了,如果是个平民干的,估计也就赔钱了事,不能可坐牢的
作者: 散步的风    时间: 2008-11-5 17:54
原帖由 pipilu 于 2008-11-5 16:50 发表
现在怎么没有古代那种侠客了啊

你去当把 替天行道!
作者: fanglb    时间: 2008-11-5 18:15
证据?
Y的,女孩衣服,皮肤没留下那禽兽的指纹?
作者: iamahasd    时间: 2008-11-5 18:27
原帖由 1003 于 2008-11-5 16:52 发表
we need change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5 19:26
原帖由 大兔 于 2008-11-5 17:39 发表
在人来人往的饭店里把一个小姑娘拖到男厕所去强奸不太现实吧
一般只有明显的性侵犯行为才会被判猥亵罪 至少得接触敏感部位啊
只能说这人确实太嚣张了 激起民愤了

猥亵少女未遂


可以么?
作者: 啦啦啦    时间: 2008-11-5 19:34
同志们,反攻大陆的时刻到了....
作者: yzjindiao    时间: 2008-11-5 20: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08-11-6 02:33
现在三件最危险的事情
一 在公交车上用山寨机放“求佛”
二 给北京来的叔叔带路
三 买华硕的电脑

山寨机求不得佛??
作者: shutup    时间: 2008-11-6 14:58
中国需要一个国内除奸团啊   秘密组织  专门弄死这些狗日的
作者: 放狼的羊    时间: 2008-11-6 16:23
现在三件最危险的事情
一 在公交车上用山寨机放“求佛”
二 给北京来的叔叔带路
三 买华硕的电脑
作者: 小猪头    时间: 2008-11-6 17:10
麻痹什么世道
作者: ScGc_55    时间: 2008-1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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