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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作为前版主,我来给大家揭秘为什么报告功能形同虚设 [打印本页]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08-10-28 11:05
标题: 作为前版主,我来给大家揭秘为什么报告功能形同虚设
   因为他娘的每次是老子管,凭什么?
再加上马克和阿布的鸡毛蒜皮太多了,你管了一下,必然有个人要闹,久了就学会装不在了。
当然,管理员同志中很有几位是真不在的  我会被和谐吗?


补充一点:阿布总认为自己是正义的,这点和马克一样
只是阿布多了一点,认为规则该自己定。  并且觉得幽默的骂人方面比马克那家伙高档太多了。

[ 本帖最后由 hysteria 于 2008-10-28 11:12 编辑 ]
作者: 911forever    时间: 2008-10-28 11:05

作者: adark    时间: 2008-10-28 11:06
视而不见是王道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08-10-28 11:06
他们吵时出来愤怒发帖的版主。。。基本属于没躲掉的。。。
我很同情安妮同志,顺带可怜下赞波 - -!
阿飞下午才在很安逸!

[ 本帖最后由 hysteria 于 2008-10-28 11:07 编辑 ]
作者: =M2M=lmt911    时间: 2008-10-28 11:06
快来和谐掉
作者: boyzone    时间: 2008-10-28 11:06
黑丝的沙发,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坐的。
作者: 火星马克    时间: 2008-10-28 11:06
原帖由 hysteria 于 2008-10-28 11:05 发表
   因为他娘的每次是老子管,凭什么?
再加上马克和阿布的鸡毛蒜皮太多了,你管了一下,必然有个人要闹,久了就学会装不在了。
当然,管理员同志中很有几位是真不在的  我会被和谐吗?

是的,就是这样。所以互相无视,谁再闹谁删好比较公平。
作者: titiyoyo    时间: 2008-10-28 11:06
你什么时候揭秘你得三围
作者: 金喜善    时间: 2008-10-28 11:06
anne刚才说他不能再装不在了
作者: boyzone    时间: 2008-10-28 11:07
靠,我才打了几个字。
作者: 火星马克    时间: 2008-10-28 11:07
原帖由 adark 于 2008-10-28 11:06 发表
视而不见是王道

我同意有人不同意,和我没关系。
作者: YF~dragoon    时间: 2008-10-28 11:07
难道管理层也有怂的时候??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08-10-28 11:07
原帖由 hysteria 于 2008-10-28 11:06 发表
他们吵时出来愤怒发帖的版主。。。基本属于没躲掉的。。。
我很同情安妮同志,顺带可怜下赞波 - -!
阿飞下午才在很安逸!


您真内行
作者: 八达诊所    时间: 2008-10-28 11:07

作者: boyzone    时间: 2008-10-28 11:07
论坛有bug,我刷新文章有延迟。
作者: wsj8746    时间: 2008-10-28 11:08

作者: Lark    时间: 2008-10-28 11:09
我每次都不晓得能躲在什么地方了.

syp不管,
摇头,处男长期装不在,
我这时候只能希望主区斑竹快点来出头了.
作者: adark    时间: 2008-10-28 11:10
正太怂猪,你也出来了?
作者: YF~dragoon    时间: 2008-10-28 11:10
呵呵,8DA的管理层真的很好,我喜欢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08-10-28 11:11
原帖由 Lark 于 2008-10-28 11:09 发表
我每次都不晓得能躲在什么地方了.

syp不管,
摇头,处男长期装不在,
我这时候只能希望主区斑竹快点来出头了.

我懂你  LARK  你也只是众多平级管理员中一人
作者: Annewhip    时间: 2008-10-28 11:12
作为最近两次MARK和阿布的处理人,我来说下

确实老火....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08-10-28 11:13
我闪了  我觉得他们的问题版主是处理不了的
最好的办法是管理员出面,警告再次挑起冲突的直接永久删ID。
作者: 火星马克    时间: 2008-10-28 11:14
原帖由 Annewhip 于 2008-10-28 11:12 发表
作为最近两次MARK和阿布的处理人,我来说下

确实老火....

上次你把我和阿布一起禁言,我不满,我一句话没说。
这次你关我一个,我当然要说几句。现在我没话说了,它可以继续跳。
作者: 皇太子    时间: 2008-10-28 11: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efeng44    时间: 2008-10-28 11:15


大波
作者: 火星马克    时间: 2008-10-28 11:17
原帖由 hysteria 于 2008-10-28 11:13 发表
我闪了  我觉得他们的问题版主是处理不了的
最好的办法是管理员出面,警告再次挑起冲突的直接永久删ID。

我支持啊。
作者: YF~dragoon    时间: 2008-10-28 11:18
马克还是很刚的
作者: Sfiles    时间: 2008-10-28 11:20
内幕啊
作者: HH106    时间: 2008-10-28 11:46

作者: 小黄瓜    时间: 2008-10-28 11:55
不是没用是提醒他消灭证据

作者: OQiBi    时间: 2008-10-2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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