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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川宜宾一逃犯哋震期间救灾有功 免于批准逮捕 ZZ [打印本页]

作者: 怕娃落地    时间: 2008-8-7 13:33
标题: 四川宜宾一逃犯哋震期间救灾有功 免于批准逮捕 ZZ
宜宾筠连县检察院日前依法对潜逃11年后到四川哋震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雷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30多岁的雷某是宜宾珙县沐滩乡人。1997年,雷某在筠连县维新镇拦路抢劫了一名运煤司机,劫得现金740元外出逃亡。 11年里,雷某在四川泸州逃亡3年,在上海逃亡8年,一直靠打工维系生活。5月19日是“哀悼日”,低头默哀的雷某决定:自己去灾区做志愿者。雷某立即从上海赶回成都、什邡等哋震灾区参与志愿者队伍组织的抢险救灾,帮助受灾群众抢收小麦、木耳、搬运救灾物资等。在灾区的10余天时间里,雷某目睹了受灾群众齐心抗灾的感人场景,被灾区军民英勇救灾的行为所感化,幡然醒悟投案自首。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雷某在逃期间没有再实施犯罪。“5.12”哋震发生后,雷某积极组织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可视为立功,随后主动投案自首。本着人性化办案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鉴于其特殊的表现和立功、自首情节,基于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对抗震救灾时代精神的弘扬,筠连县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雷某不予逮捕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办理取保后审的相关手续,雷某得以释放回家。
作者: =GL=nO_nAme    时间: 2008-8-7 13:33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08-8-7 13:34
这也是功德一件啊
作者: 八达诊所    时间: 2008-8-7 13:34

作者: 空气    时间: 2008-8-7 13:35
作秀...
作者: jlang2001    时间: 2008-8-7 13:35

作者: 易水寒    时间: 2008-8-7 13:37

作者: lucifer520    时间: 2008-8-7 13:40
觉得还是应该判刑
但可以减刑
作者: 折翼的天使    时间: 2008-8-7 13:44
在这种时候GCD需要树立一些典型、一些英雄,来掩盖它自己施政上的失策
每次出事了都是采取这套做法,早已经驾轻就熟了
作者: hazystare    时间: 2008-8-7 13:45
劫得现金740元外出逃亡
一个悲剧劫匪
作者: peipeiqp    时间: 2008-8-7 14:01
740元。。。
作者: lolocat    时间: 2008-8-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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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H106    时间: 2008-8-7 14:45
740元就买了他这么多年
作者: SurpriSe    时间: 2008-8-7 14:46

作者: =PNZ=Milan    时间: 2008-8-7 14:52
学会人性化了,是好事
作者: 养猪的西瓜    时间: 2008-8-7 15:09
本来这么好的一件事,有些人就要凸显自己的政治思维能力
作者: 卧底    时间: 2008-8-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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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kkk    时间: 2008-8-7 15:44
放下屠刀
作者: pig    时间: 2008-8-7 15:54
悲剧,打一次麻将都不止这个数啊
作者: Deal    时间: 2008-8-7 15:57

作者: 日日八达天天乐    时间: 2008-8-7 15:58
抢劫是重罪啊
作者: tezhlp44    时间: 2008-8-7 16:00
自救``
作者: tmzhu    时间: 2008-8-7 16:00
有计划 有预谋
作者: Crazy)_pzxz    时间: 2008-8-7 16:33

作者: rookiestyle    时间: 2008-8-7 16:34
饿。。。
作者: opos    时间: 2008-8-7 16: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孤独咕嘟    时间: 2008-8-7 16:38
哎...740

还不如那些当官的桌子上 老板们请的一瓶酒
作者: repair    时间: 2008-8-7 16:39
原帖由 折翼的天使 于 2008-8-7 13:44 发表
在这种时候GCD需要树立一些典型、一些英雄,来掩盖它自己施政上的失策
每次出事了都是采取这套做法,早已经驾轻就熟了

G点啊,凸显的政治思维能力勃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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