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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才从派出所出来~ [打印本页]

作者: ice_star    时间: 2008-7-22 20:31
标题: 才从派出所出来~
首先申明:我不是什么高尚青年,我也会乱丢垃圾。我只是觉得公交车上让座是一个年青的必修课程而已~

今在外面吃了饭,然后赶车回家!
343路真TM的拥挤啊!然后我上去以后,面前有一个红板凳,但是我看了看一起上车的有一位老人。我还是有素质的让老人家先坐下了!就在老人家后面,就有一个鸡根道超哥(纯街儿娃,穿得脏西西,头发乱糟糟的那种)。大约开了2个站,又上来一些老人家。因为343是开往成都花卉市场的直达车,所以很多老人都会在这路车上。其中有个老人慢慢的走到了那超哥的面前。然后那孩子看了一眼,没有起来让座的意思,居然还把头扭开,一直看着窗外。这时候在很后面的一位女士还先起来让那位老人过来坐!然后我就很鄙视这SB青年。到了下一站,又来上一老人,从后门慢慢跺步上来,也站在了那青年的面前。那SB还是不动。这时候车里响起了“尊老爱幼,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 那SB依然不动!我确实看不下去了,就说了句:“小伙子,让老人坐嘛!” 那SB白了我一眼,很不情愿的站起来,还拉了拉自己的衣服,不爽的站开了。其实他白我那一眼,我就很火了!但是我想算了。然后车刚到下一站,那SB要下车了,然后在后门口的时候甩了我一句:“装什么高尚!瓜嘛批一个!” 我一听,瞬间火了!直接拿起手机狠狠的打在他头上。他也跟我急,掐住我脖子,然后车上闹开了花!都在说那SB,年轻人没有公德,还乱骂人! 我一听,我有理还怕你?我直接把推开他,拿起车上的垃圾桶扣在他脸上,然后一拳打在他鼻子上,他流血了!(不打不知道,我还真能打!)他正要冲回来报复我,被车上的人拉住了!然后同时过来的交通警察制止了我们。并拨打了110,不久来了个双南派出所的警察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然后询问了,做了笔录!也是也没有什么,就教育了我,说以后要冷静处事。然后先把我放走了,那SB还在那。。

[ 本帖最后由 ice_star 于 2008-7-22 20:36 编辑 ]
作者: iamahasd    时间: 2008-7-22 20:38

作者: 文若天成偶得之    时间: 2008-7-22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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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以前很猛    时间: 2008-7-2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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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悲剧小公主    时间: 2008-7-22 20:41
...双楠小区?
作者: hazystare    时间: 2008-7-22 20:41
。。。。。。。
作者: yirankuyu    时间: 2008-7-22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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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ssa    时间: 2008-7-22 20:42
你好,高尚青年
作者: 文若天成偶得之    时间: 2008-7-22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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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2M=lmt911    时间: 2008-7-22 20:42
LZ真刚
作者: opos    时间: 2008-7-2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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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verson    时间: 2008-7-22 20:45
我草,那种傻比就该打!
作者: ice_star    时间: 2008-7-22 20:45
原帖由 李风流 于 2008-7-22 20:42 发表
说实话  我开始以为LZ去FL嫖的时候被逮住了..........

劳资的光辉形象  风流哥  你不说实话憋得死你?
作者: xzhan    时间: 2008-7-22 20:46

作者: ice_star    时间: 2008-7-22 20:47
原帖由 李风流 于 2008-7-22 20:39 发表
锤子   你恁个刚?

不是我刚~  其实我动手完全是盲目性的!就觉得火气冲脑了! 不过那几下 我觉得我还是有散打大潜力
作者: Springsun    时间: 2008-7-22 20:50
用手机砸啊?大哥大么?
作者: rookiestyle    时间: 2008-7-22 20:50
我一听,我有理还怕你
作者: Dancing    时间: 2008-7-22 20:51
妈买批,今天坐公车 碰一傻逼因为我不让座 唠叨几句就打得我鼻子喷血,还被警察拘留,,搞得我现在才回来
作者: ice_star    时间: 2008-7-22 20:51
原帖由 Springsun 于 2008-7-22 20:50 发表
用手机砸啊?大哥大么?

当正在听歌  因为还是害怕掉了,就拿手上的。结果脑一发热,直接冲上去就用手机打了
作者: 禽兽教师    时间: 2008-7-22 20:57
该打,瓜娃子,

作者: OGC    时间: 2008-7-22 21:02
手机这么好用,看来下次要买个钢壳的
作者: cloudbaby    时间: 2008-7-22 21:05
有钱人打架用手机
作者: 严守一    时间: 2008-7-22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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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000    时间: 2008-7-22 21:16
原帖由 严守一 于 2008-7-22 21:11 发表
我不信...

我也不是太信

不过

总之

最好还是不要打

骂一下就可以
作者: 严守一    时间: 2008-7-2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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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ce_star    时间: 2008-7-22 21:18
原帖由 1000 于 2008-7-22 21:16 发表

我也不是太信

不过

总之

最好还是不要打

骂一下就可以

这点我可以保证的说,我不装这些B~   不过我觉得我确实挺牛B的 在这事上
作者: Deal    时间: 2008-7-22 21:20
好的,我顶你!
作者: 查克-海耶斯    时间: 2008-7-22 21:23
我以为LZ去PJ遭了....
作者: 日理万姬    时间: 2008-7-22 21:26
好, 支持。
作者: 8da.鱿鱼丝    时间: 2008-7-22 22:02
打au的也有高尚青年
作者: 不想。    时间: 2008-7-22 22:06
打下巴啊
作者: 输入法    时间: 2008-7-22 22:07
厉害。。。
作者: Daiki?KasHo    时间: 2008-7-22 22:10
骂归骂 你先动的手``道德上你淫老

         法律上你输老```
作者: 小笨猪    时间: 2008-7-22 22:10
就因为你进了派出所,晚上才看av,不回我qq?
作者: Mores    时间: 2008-7-22 22:12
LZ SB 鉴定完毕
作者: heatfighter    时间: 2008-7-22 22:14
支持 对这种人有时候就需要暴力一下!!!
作者: 潇洒人间一剑仙    时间: 2008-7-22 22:26
不让座不是违法行为,打人是违法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综上所述,楼主犯的错误比那个小伙子更严重.
作者: 舔死你    时间: 2008-7-22 22:32
楼主真乖
作者: ╱゛优泽    时间: 2008-7-22 22:34
没事就好

这样的该打
作者: fxf123    时间: 2008-7-22 22:34
。。。
作者: 大塚愛    时间: 2008-7-22 23:11
你娃丢的真准//
作者: 加索尔    时间: 2008-7-22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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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扬羽    时间: 2008-7-22 23:31
LZ手机是山寨机吧,直接拿上去拍人-0-
作者: nighter    时间: 2008-7-22 23:33
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给lz叫好
我看到的是一个法盲
他认为给人让座是法律硬性规定的,而且首先动手打人恶性要小于不给老人让座
作者: nighter    时间: 2008-7-22 23:35
车上那么多人,为什么老人都喜欢走到那个小伙子面前

难道长得像混混就一定要优先给老人让座
作者: fireboy911    时间: 2008-7-22 23:41

作者: IROI    时间: 2008-7-22 23:43
该表扬下的
作者: [SvS]SeBASTa    时间: 2008-7-22 23:43
公车上还有垃圾桶啊,真先进。。。
作者: SimoN    时间: 2008-7-22 23:44

作者: [SvS]SeBASTa    时间: 2008-7-22 23:45
原帖由 潇洒人间一剑仙 于 2008-7-22 22:26 发表
不让座不是违法行为,打人是违法行为,适用.
综上所述,楼主犯的错误比那个小伙子更严重.

你应该说LZ的法律意识比那个SB弱
错误于否是不能由法律来鉴定的,尤其是中国的法律
作者: BierTs    时间: 2008-7-22 23:45
好的.
作者: Arethusa    时间: 2008-7-22 23:47
楼主很刚阿
作者: Xanadu    时间: 2008-7-22 23:48
343路
作者: tiancai1hao    时间: 2008-7-22 23:58
让座是 自愿 的,LZ其实并不是“有理”。
作者: 冥韵    时间: 2008-7-23 00:09
我一听,我有理还怕你
作者: hydralisk    时间: 2008-7-23 00:20
我以为楼主被误认为炸公交车的了。。。。
作者: hydralisk    时间: 2008-7-23 00:22
打人怎么了。。。打人不会被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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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句话。。。。看到刺猬头就要打。。。。
作者: 沙砾    时间: 2008-7-23 00:22
支持正义的您,偶像,您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有加分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7-23 00:23
年轻人
作者: whtmissyou    时间: 2008-7-23 00:52
干死这sb
作者: ministar    时间: 2008-7-23 02:46
......LZ还是没有叶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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