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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情郎太猛 47岁妇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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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当时年少春衫薄
时间:
2008-6-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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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情郎太猛 47岁妇人受不了
30岁情郎太猛 47岁妇人受不了
(新加坡)新明日报 (2008-06-01)
(综合电)小男友太过勇猛,女郎哀求保护令,法官马上核准!
台湾屏东县47岁潘姓妇人不堪小她17岁的林姓男友做爱动作太猛,“好像一头猛兽,再这样下去,我骨头会散开,老命也会休矣!”她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要求男友立刻搬走,获法官核准。
潘妇告诉法官,她已离婚,经营卡拉OK店生意,从事泥水工的“小林”两年多前到店内唱歌,虽然年纪有一段差距,但依旧来电;后来对方常来店内消费,两人日久生情而同居,他也辞去工作,与她一起照顾店内生意。
她说,小林过去做粗重工作,体力很好,刚开始,她很满意,平均两天做爱一次,最近她觉得体力不如从前,但小林还是像先前一样猛,尤其下巴紧贴着她的肩膀激烈摇晃,“就好像发生地震,搞得我全身骨头像要散裂掉”。
潘妇哀求说,“法官大人,再这样下去,我会没命! ”“拜托你赶快核准家暴令,把他赶出我家”。
法官传讯林姓男子到庭,他感到一头雾水,指女友的性经验丰富,对性的要求也很强烈,“还夸我体力很行,可以两天做一次”“现在怎么嫌我动作粗鲁,还要把我赶出去?”
法官说,林姓男子年轻力壮,身材壮硕,没考虑女友的年龄体力,做爱时动作未加节制,不理会对方感受,不宜再相处下去,因此核发保謢令。
作者:
lc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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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2 08:45
哈哈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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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ura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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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for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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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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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_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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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ang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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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so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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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乔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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