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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SvS].Clo云d 和syp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ShadowDancer    时间: 2008-4-29 00:32
标题: [SvS].Clo云d 和syp请进
云哥.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发这帖请你进来.是想请你把你所发的帖子里的我的个人隐私资料编辑掉.给我一次机会重新做人.
我今天咨询过我们当地的网监办和律师了.
我所谓的"骗"钱是属于债务纠纷.你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对我提起诉讼.也可以向8达某些律师朋友所说的起诉我诈骗.
而你私自发我的个人隐私资料属于侵犯我的个人隐私权和肖像权.我有权利对你提起民事诉讼.
而对于见证整个事情经过的8达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利保护我的合法隐私权利不受到侵犯.否则可以直接通过网站所注册的当地110网监办反反应情况要求整改和到当地法院起诉该网站.
我做错了事.我努力的再弥补.努力的去改过.你如此咄咄逼人对我.我不怪你.因为一开始错的人是我.直到今天我也一直不断的的给你打电话.希望能和你好好谈谈.可是你依然没接我电话.想必你是铁了心不给我改过的机会.那么只能对不起了.我想所有发生的这一切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了.不管结局怎么样.我会如实的承担我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没什么遗憾.因为我坦然的面对了自己.正视了自己的以前的过错.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只想重新做人.努力的弥补以前的错.在多数当事人表示愿意给我改过机会的同时,但是依然你不给我这个机会.同时用不合法的手断来所谓的"批斗"我.侵犯我的权益.这让我很难过.我必须得维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syp诚恳的说一句.谢谢你帮我编辑掉资料.但是我希望你能说服云哥能为8达着想.为中国星际圈着想.不要因为这个不堪的"我"而破坏了大家美好的星际圈.希望能再次并且永久的删除掉我的个人隐私资料.能报着再看一次"小人"的心态来解决这个事.
以上是我想说的全部,我真诚的希望我能通过和平的方式来弥补曾经的过错.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是如果大家不肯给我机会的话.我也只能选择唯一的方式来解决这一切纠纷和恩怨了.
事情远没到各自接收法院传票,各自举证到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地步.希望相信我也好.不相信我也好.现在还在诋毁我,攻击我的人.都能认真看看我说的话.
算我求你们了.给我一次机会.我会改过.
我发誓,这是我真正在这个曾经心爱的星际圈和8达论坛所发的最后一帖了.
难过而无奈的写下这些文字.
一个曾经做错事的人-------------------谭泓  20008年4月29日 00:33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08-4-29 00:33
...APM
作者: 库班    时间: 2008-4-29 00:33
沙发?
作者: 打我就逃    时间: 2008-4-29 00:34
板凳,广告位
作者: 八达诊所    时间: 2008-4-29 00:34

作者: xiayi    时间: 2008-4-29 00:34
你有完没完呀?靠,我都看腻了,,,,你所谓的最后一次
作者: 古妮娅    时间: 2008-4-29 00: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星际奇迹联盟    时间: 2008-4-29 00:35
绝对的沙发
作者: 打我就逃    时间: 2008-4-29 00:35
8达被告了后,我们以后上哪里?
大家快想好
作者: 星际奇迹联盟    时间: 2008-4-29 00:36
为什么我的第一贴就沙发呢
作者: 粉红晶晶    时间: 2008-4-29 00:36

作者: suiyue    时间: 2008-4-29 00:36
又一次最后么
作者: 八达诊所    时间: 2008-4-29 00:36
我怎么越看越觉得是在威胁啊,有种狗急跳墙,兔子急了咬人的感觉多么无辜的生命啊
作者: cyulost    时间: 2008-4-29 00:36

作者: Rolf    时间: 2008-4-29 00:36
你那一人几百块钱,我估计他们分别去起诉你,要回来的钱也只够出诉讼费了!
作者: 又打出gg了    时间: 2008-4-29 00: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我是个农民    时间: 2008-4-29 00:37
占位置
作者: 古妮娅    时间: 2008-4-29 00: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unabeyond    时间: 2008-4-29 00:38
我得赶紧把我那个贴子编辑了,又出最后一次了
作者: xjykobe    时间: 2008-4-29 00:38
最后一贴
作者: 打我就逃    时间: 2008-4-29 00:38
楼主现在要做的事,就是捐2000RMB给SYP
作为论坛资金
作者: 候总    时间: 2008-4-29 00:39
2400  一年都还不起 早死早投胎吧
作者: 8dacc    时间: 2008-4-29 00:39
大派的前派
作者: 闵行第1P    时间: 2008-4-29 00:39
我也赶上一个第1页!
作者: 8dacc    时间: 2008-4-29 00:40
YES,第1页
作者: Ayiyi    时间: 2008-4-29 00:40

作者: 八达诊所    时间: 2008-4-29 00:40
原帖由 闵行第1P 于 2008-4-29 00:39 发表
我也赶上一个第1页!


作者: 8dacc    时间: 2008-4-29 00:41
还是第一页?
作者: SimonGai    时间: 2008-4-29 00:41
第一页
作者: 韩乔牛    时间: 2008-4-29 00: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8dacc    时间: 2008-4-29 00:41
黄金第一页啊,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15 秒,请不要灌水!
作者: [nest]baobao    时间: 2008-4-29 00:42
你就是个sb
纯的
作者: 打我就逃    时间: 2008-4-29 00:42
板凳位,广告


100SJ,出售
作者: 按摩神族    时间: 2008-4-29 00: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我爱国际米兰    时间: 2008-4-29 00: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打我就逃    时间: 2008-4-29 00:43
是不是我们都太狠了

楼主一再承认错误,为什么没人信?
作者: 8dacc    时间: 2008-4-29 00:43
日,第二了
作者: xjykobe    时间: 2008-4-29 00:43
原帖由 打我就逃 于 2008-4-29 00:42 发表
板凳位,广告


100SJ,出售

第二页的不值钱
作者: 超级燕姿    时间: 2008-4-29 00:43
汗。。
作者: 打我就逃    时间: 2008-4-29 00:44
原帖由 xjykobe 于 2008-4-29 00:43 发表

第二页的不值钱



你看一下前面,我占到了板凳位

我只是在这里发出广告
作者: 琴瑟琵琶    时间: 2008-4-29 00:44
、、、、、、、、、、、、
作者: alexander2    时间: 2008-4-29 00:45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再发最后一帖我都要把你的资料发天涯了,来告我吧
作者: alexander2    时间: 2008-4-29 00:45
热烈祝贺本人水晶恢复正值
作者: Love=Fay=    时间: 2008-4-29 00:45
快点占位。。。


这是威胁帖 鉴定完毕。。
作者: =C.R=LanBinG    时间: 2008-4-29 00:46
同时对syp诚恳的说一句.谢谢你帮我编辑掉资料.
但是我希望你能说服云哥能为8达着想.为中国星际圈着想.不要因为这个不堪的"我"而破坏了大家美好的星际圈.希望能再次并且永久的删除掉我的个人隐私资料.



我草..太nb了..
作者: 扬羽    时间: 2008-4-29 00:46
史上最纯种的SB
作者: Lark    时间: 2008-4-29 00:46
奇葩你在威胁8da么?
作者: [nest]baobao    时间: 2008-4-29 00:47
因为嘴上说说有个p用
他那么多天还过其中一个人的100¥没有?
一点诚意都看不到。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相信他
作者: 张娜拉    时间: 2008-4-29 00:47
呵呵 护国路。。。
作者: dj1019    时间: 2008-4-29 00:47
几百块钱都还不起,请律师更贵啊。。。。。
作者: buffonfzy    时间: 2008-4-29 00:47
....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08-4-29 00:48
其实我只坐了沙发 没看内容
刚看了一下内容  
笑惨了  我觉得楼主大概还没成年。真幼稚。
作者: 扬羽    时间: 2008-4-29 00:49
一个曾经做错事的人-------------------谭泓 20008年4月29日 00:33

来自将近2W年后的帖子神秘出现在8DA。。。。
作者: squall2002    时间: 2008-4-29 00:49
你好, 起诉人族
作者: 古妮娅    时间: 2008-4-29 00: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扬羽    时间: 2008-4-29 00:50
还法庭传票,我遭的住
作者: SCI)_Dp_R    时间: 2008-4-29 00:51
不能忍了。

我给楼主点忠告:
先把钱还了,再来谈条件。
发几个苍白的道歉贴就希望对方尊重你的利益,这不可能。
还有,你想告倒8达和cloud,就凭你的财力、智力和本“案”情况,这绝对不可能。如果你真有心告,可以试试。你如果真愿意这么干,那只有一句话——吃不了兜着走。
作者: 候总    时间: 2008-4-29 00:51
早死早投胎吧  LZ 真的
作者: 、yF    时间: 2008-4-29 00:52
lz 你是看我们晚上无聊来搞笑的吗

笑的人死
作者: xjykobe    时间: 2008-4-29 00:52
原帖由 扬羽 于 2008-4-29 00:49 发表
一个曾经做错事的人-------------------谭泓 20008年4月29日 00:33

来自将近2W年后的帖子神秘出现在8DA。。。。

你真犀利啊
作者: 扬羽    时间: 2008-4-29 00:52
原帖由 SCI)_Dp_R 于 2008-4-29 00:51 发表
不能忍了。

我给楼主点忠告:
先把钱还了,再来谈条件。
发几个苍白的道歉贴就希望对方尊重你的利益,这不可能。
还有,你想告倒8达和cloud,就凭你的财力、智力和本“案”情况,这绝对不可能。如果你真有心告 ...


我觉得这不是智力问题的范畴了,连爪子和123都不能忍了。。。
作者: 按摩神族    时间: 2008-4-29 00: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aloka    时间: 2008-4-29 00:52
我靠 刚才停电了.......
作者: 打我就逃    时间: 2008-4-29 00:52
原帖由 hysteria 于 2008-4-29 00:48 发表
其实我只坐了沙发 没看内容
刚看了一下内容  
笑惨了  我觉得楼主大概还没成年。真幼稚。


我就是看了文章,才被你抢了SOFA的

看来以后要先上车,再买票
作者: 、yF    时间: 2008-4-29 00:53
原帖由 SCI)_Dp_R 于 2008-4-29 00:51 发表
不能忍了。

我给楼主点忠告:
先把钱还了,再来谈条件。
发几个苍白的道歉贴就希望对方尊重你的利益,这不可能。
还有,你想告倒8达和cloud,就凭你的财力、智力和本“案”情况,这绝对不可能。如果你真有心告 ...

主要是智力
作者: 雷子    时间: 2008-4-29 00:53
出售RP卡,IQ卡

作者: 孤单抗体    时间: 2008-4-29 00:54
纯粹的2b
你去起诉一个看看
不还钱,你说破天去也不行
作者: 候总    时间: 2008-4-29 00:54
从LZ 我发现了
没有最SB 只有更SB
作者: Love=Fay=    时间: 2008-4-29 00:54
原帖由 yangF 于 2008-4-29 00:53 发表

主要是智力

很显然 lz财力也堪虑。。。
作者: obob9    时间: 2008-4-29 00:54
tmd又不是航母了...
作者: 八达诊所    时间: 2008-4-29 00:55

作者: 安德烈基里连科    时间: 2008-4-29 00: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obob9    时间: 2008-4-29 00:56
原帖由 yangF 于 2008-4-29 00:53 发表

主要是智力

hi还记得我否?
作者: 打我就逃    时间: 2008-4-29 00:57
一个曾经做错事的人-------------------谭泓 20008年4月29日 00:33
作者: 梁启超    时间: 2008-4-29 01:00

作者: [nest]baobao    时间: 2008-4-29 01:05
或者套用别人的话:看了lz的帖子。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作者: spirit    时间: 2008-4-29 01:06
这个最后一次  真着不住
作者: IORInet    时间: 2008-4-29 01:06
有钱找律师的话再就可以还钱了,LZ不厚道,不要一错再错了...是个爷门就应该勇于承担责任...这个帖子看不出LZ的一丝诚意...
作者: by747    时间: 2008-4-29 01:10
在这个无聊的夜晚。
作者: by747    时间: 2008-4-29 01:10
我发现了乐子。
作者: fgb    时间: 2008-4-29 01:11
他妈的  无耻的叼毛
你报警吧 告cloud和8达侵犯你私隐  随便报多个警 有人要打断你的手
你死了 看来也没几个人会伤心的
真是乱j8说话 你有报警的话 请你拿个受理通知单来看下 你有咨询什么的 请你拿点证据出来
一天到晚说假话  他妈的 不用说了 你打星际也一定是一个作弊的人
作者: pandora    时间: 2008-4-29 01:12

楼主用这两天发贴的时间 完全够还其中一部分的钱了[:21] [:21]
作者: aaafffei    时间: 2008-4-29 01:12
MGB,惹毛了老子,把你帖子一删,看你到哪里去起诉,不还钱说个锤子,哈皮。
作者: 、yF    时间: 2008-4-29 01:13
原帖由 obob9 于 2008-4-29 00:56 发表

hi还记得我否?

你是???真不记的了
作者: along    时间: 2008-4-29 01:14
悲剧 
作者: 琴瑟琵琶    时间: 2008-4-29 01:16

作者: 玖哥    时间: 2008-4-29 01:21

作者: fgb    时间: 2008-4-29 01:22
发现个很好玩的东西
我去lz的居委会 告发你 叫鸡给人抓了 然后朋友救了你 出来 但是你连朋友也出卖了
居委会的啊姨们 很积极办这些事的  哈哈 放心她们会给个明确答案你的  
不用报警麻烦了
作者: 超级玛丽    时间: 2008-4-29 01:26
我日啊,谈到起诉了。。。。

还TMD网监办,笑惨老,我开个马甲把我自己的隐私一爆,也能起诉到8DA?再笑

心虚了?怕半夜鬼敲门?
作者: 、yF    时间: 2008-4-29 01:28
确实好笑

忍不住又回一手

不能沉啊
作者: 我是菜鸟我怕谁    时间: 2008-4-29 01: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oy_jeff    时间: 2008-4-29 01:29
lz加油干掉他们两个。。。我支持你,你一定行的
作者: EF精神领袖    时间: 2008-4-29 01:29
潜水无数年  这个帖子不能忍了

LZ  你既然敢骗  就应该想好会遭到众人的鄙视

真他吗的耻辱·····老子の
作者: 候总    时间: 2008-4-29 01:29
I CAN PLAY
作者: YY52    时间: 2008-4-29 01: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我是菜鸟我怕谁    时间: 2008-4-29 01: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fFoReVEr    时间: 2008-4-29 01:32

作者: 落叶归根    时间: 2008-4-29 01:33
好猛啊。打官司貌似你没财力。。。
作者: 落叶归根    时间: 2008-4-29 01:36
还真tmd没骨气,2400卖血2次就够了。。
作者: dotey..toss    时间: 2008-4-29 01:36
我看完了,沙发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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