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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能的八达,关于房产“赠与”,有湿图 [打印本页]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0:49
标题: 万能的八达,关于房产“赠与”,有湿图
房产证未过5年,直接买卖的税很高,想走“赠与”方式。
因为是避税,房东担心会对她的个人信用及法律方面造成不良记录
是吗?还有其它什么影响?

Haruna_Yabuki_56.jpg (243.64 KB, 下载次数: 2)

Haruna_Yabuki_56.jpg


作者: ddcczz001    时间: 2008-3-28 10:50
赠与不缴税????
作者: 快乐新年    时间: 2008-3-28 10:50
赠与税也不会少吧
这个事情你最好问中介
或者是职能部门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0:53
赠与3%,未过5年6%
作者: lolocat    时间: 2008-3-28 10: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快乐新年    时间: 2008-3-28 10:55
原帖由 alamuhan 于 2008-3-28 10:53 发表
赠与3%,未过5年6%

e
你问过了?那不错的方法啊!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0:56
房东提议这样,签个协议,房子我们先住,
她的房产证我们拿着,到10年房产证过5年了再过户
这个协议写明我先给她多少钱,10年过户后再给她多少,公证一下可否?
作者: merchan    时间: 2008-3-28 10:58
对房主个人信用及法律方面无任何影响  
赠与是可以省下不少税费的
但是你接受来的赠与房5年内要卖的话 税费很高
作者: merchan    时间: 2008-3-28 11:01
原帖由 alamuhan 于 2008-3-28 10:56 发表
房东提议这样,签个协议,房子我们先住,
她的房产证我们拿着,到10年房产证过5年了再过户
这个协议写明我先给她多少钱,10年过户后再给她多少,公证一下可否?



10年时间太漫长 什么都会变的 这样操作风险太大 将来扯皮就头大了
作者: woai8d    时间: 2008-3-28 11:03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1:03
原帖由 merchan 于 2008-3-28 11:01 发表



10年时间太漫长 什么都会变的 这样操作风险太大 将来扯皮就头大了

不是10年,是到2010年
写好条文公证一下有郊吗?
作者: ScGc_55    时间: 2008-3-28 11:05
..........
作者: 还是大棍恶    时间: 2008-3-28 11:05
....那图也能湿?
   我日  lz 果然好性质
作者: ddcczz001    时间: 2008-3-28 11:06
公证没用的
作者: merchan    时间: 2008-3-28 11:07
即使不公正也是有效的  
但是2年内如果国家法律有什么变化 你的协议又能保障什么
我个人建议 如果你5年内没有卖房的打算 可以采用赠与
作者: PenGLu    时间: 2008-3-28 11:08

作者: 1003    时间: 2008-3-28 11:11
原帖由 merchan 于 2008-3-28 10:58 发表
对房主个人信用及法律方面无任何影响  
赠与是可以省下不少税费的
但是你接受来的赠与房5年内要卖的话 税费很高

能省多少?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1:11
原帖由 merchan 于 2008-3-28 11:07 发表
即使不公正也是有效的  
但是2年内如果国家法律有什么变化 你的协议又能保障什么
我个人建议 如果你5年内没有卖房的打算 可以采用赠与

现在是房东不想赠与,觉得她会有不良记录甚至犯法
作者: hysterai    时间: 2008-3-28 11:11

作者: merchan    时间: 2008-3-28 11:12
那你让房东打电话到当地公证处问一下不就ok了么
作者: merchan    时间: 2008-3-28 11:14
原帖由 1003 于 2008-3-28 11:11 发表

能省多少?


能省3%+契税钱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1:27
如果采取付一部分款,先住,到2010年再过户的方式,房产证在我手里是不是比较稳当?
作者: 1003    时间: 2008-3-28 11:29
原帖由 merchan 于 2008-3-28 11:14 发表


能省3%+契税钱

我操
真爽!!!
我懂了!
如果成了我会谢你的哥们!!!
作者: merchan    时间: 2008-3-28 11:49
原帖由 alamuhan 于 2008-3-28 11:27 发表
如果采取付一部分款,先住,到2010年再过户的方式,房产证在我手里是不是比较稳当?



两证在你手里就是废纸  随便挂失后就可以补办回来  

我的意思是你们现在谈的再好 房子没有过户  将来发生变化 主动权不再你手里
作者: 微笑牙买加    时间: 2008-3-28 12:20
你是在叫我么,。
作者: 微笑牙买加    时间: 2008-3-28 12:20
原帖由 merchan 于 2008-3-28 11:14 发表


能省3%+契税钱

。。。。。。。。。。。
作者: GXmissgirl    时间: 2008-3-28 12:53
上面的都是白痴,能这样省的话大家都去办赠与了,政府是傻瓜?除非你当地政府也脑残了。唯一能省税费的过户行为是继承。
另外你说的十年后交接的问题,我不知道是不是房东忽悠你,买卖协议不用去公证也有效。问题是你拿了房产证一点用处没有,对方可以去补办这倒是其次,最重点上面的都没有提到,现在物权法实施后,物权的交付以登记为准,如果现房主在十年间有什么个人债务,则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该房产并处置还债,这时候你虽然是善意第三人,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所以不能对抗债权人的申请,那你付出的钱很可能血本无归。当然你也可以去起诉原房东,但这套房子你没有优先受偿权。
作者: GXmissgirl    时间: 2008-3-28 12:55
还有疑问可加我qq讨论
作者: 1003    时间: 2008-3-28 12:55
那怎么过户最省钱?
27楼的
作者: 1003    时间: 2008-3-28 12:55
原帖由 GXmissgirl 于 2008-3-28 12:55 发表
还有疑问可加我qq讨论

你qq?
作者: hysterai    时间: 2008-3-28 12:59
。。。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3:00
原帖由 merchan 于 2008-3-28 11:49 发表



两证在你手里就是废纸  随便挂失后就可以补办回来  

我的意思是你们现在谈的再好 房子没有过户  将来发生变化 主动权不再你手里

PM你了,能咨询下吗?全部水晶
作者: GXmissgirl    时间: 2008-3-28 13:00
原帖由 1003 于 2008-3-28 12:55 发表
那怎么过户最省钱?
27楼的



满5年后过户最省钱!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3:03
原帖由 GXmissgirl 于 2008-3-28 13:00 发表



满5年后过户最省钱!

现在的情况是:房产证到2010年满5年,
我和房东想那时候过户,有什么好的方案吗?
作者: 粉红晶晶    时间: 2008-3-28 13:04
...
作者: GXmissgirl    时间: 2008-3-28 13:04
原帖由 alamuhan 于 2008-3-28 13:00 发表

PM你了,能咨询下吗?全部水晶



水晶给我吧,以专业人士的角度帮你解答所有疑问,并给出解决办法,嘻嘻,详见27楼!
作者: GXmissgirl    时间: 2008-3-28 13:05
原帖由 alamuhan 于 2008-3-28 13:03 发表

现在的情况是:房产证到2010年满5年,
我和房东想那时候过户,有什么好的方案吗?



先给水晶再说!保证给你满意答案,不满意退水晶
作者: 微笑牙买加    时间: 2008-3-28 13:05
原帖由 alamuhan 于 2008-3-28 13:03 发表

现在的情况是:房产证到2010年满5年,
我和房东想那时候过户,有什么好的方案吗?

现在是2005年么
作者: merchan    时间: 2008-3-28 13:05
[quote]原帖由 GXmissgirl 于 2008-3-28 12:53 发表
上面的都是白痴,能这样省的话大家都去办赠与了,政府是傻瓜?除非你当地政府也脑残了。唯一能省税费的过户行为是继承。
另外你说的十年后交接的问题,我不知道是不是房东忽悠你,买卖协议不用去公证也有效。问题是 ... [/quote

心平气和谈事情  你干嘛骂人啊
赠与买房是不能贷款的 再一个房子赠与过来如果再买交的税是按全额的20%(南京是这样)征收税的
搞的好像全世界就你懂一样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3:07
原帖由 微笑牙买加 于 2008-3-28 13:05 发表

现在是2005年么

房子是05年买的
作者: GXmissgirl    时间: 2008-3-28 13:07
原帖由 merchan 于 2008-3-28 13:05 发表
[quote]原帖由 GXmissgirl 于 2008-3-28 12:53 发表
上面的都是白痴,能这样省的话大家都去办赠与了,政府是傻瓜?除非你当地政府也脑残了。唯一能省税费的过户行为是继 ...



你说的跟我说的有冲突?交20%是什么你懂吗?那是个人所得税,只是税费的一部分,就懂这一点也拿出来献?
作者: SONATA    时间: 2008-3-28 13:12
建议LZ别这么玩,有风险~
最简单的方法避税:成交价100万的房子,合同上写房价50万,另外装修费50万,这样就只按50万计税了~
作者: 微笑牙买加    时间: 2008-3-28 13:14
原帖由 alamuhan 于 2008-3-28 13:07 发表

房子是05年买的

过户吧。挺好的
作者: Pentium9    时间: 2008-3-28 13:25
不知道 看图的
作者: 不怕猫的老鼠    时间: 2008-3-28 13:26
去公证处办个公证
就可以了
作者: 不怕猫的老鼠    时间: 2008-3-28 13:27
另外补充一点
前面有位朋友说,有风险
其实这点不用担心

只要走正式的渠道
没问题的
办个公证也就几百块钱
作者: hkkhhk    时间: 2008-3-28 13:29
还是等够了再过户吧
我家就是这么做的
作者: Giggs    时间: 2008-3-28 13:53
看了这么多有一点没搞清楚
赠与的话
受益人直接交20%个税
还是需要再卖的时候才交?
作者: alamuhan    时间: 2008-3-28 15:31
再卖的时候
作者: rookiestyle    时间: 2008-3-28 15:37

作者: ddcczz001    时间: 2008-3-28 15:56
是的

原帖由 GXmissgirl 于 2008-3-28 12:53 发表
上面的都是白痴,能这样省的话大家都去办赠与了,政府是傻瓜?除非你当地政府也脑残了。唯一能省税费的过户行为是继承。
另外你说的十年后交接的问题,我不知道是不是房东忽悠你,买卖协议不用去公证也有效。问题是 ...

作者: SimoN    时间: 2008-3-28 16:07

作者: Okocha    时间: 2008-3-28 16:33
贴图是你老婆吗?
作者: Draco    时间: 2008-3-28 17:08
Gx miss gilr说的不错。最好是5年后交易
先签个协议,约定2010年交易价格,在交易前买方无偿使用房屋。如果交易不成功,则买卖双方各负其责,具体赔偿方式你自己想。另外买方存一部分定金放到银行,卖方将房产证放到银行双方就买卖进行交易托管。
另外一种做法是可以卖方向买方借款用房产证质押的形式,来确保在最终交易前卖方无法处置房产。前提是一定要做好抵押登记。
作者: chenaini    时间: 2008-3-28 17:17
君子协议而已
防君子不防小人
作者: u2-bono    时间: 2008-3-28 17:22
增值税吗?
作者: 皇太子    时间: 2008-3-2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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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kmore    时间: 2008-3-28 17:44

作者: 超级燕姿    时间: 2008-3-28 17:45

作者: dearwolf    时间: 2008-3-28 17:45
我是来看湿图的
作者: 受命于天    时间: 2008-3-2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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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Marine    时间: 2008-3-28 18:57
有证才是王道啊
作者: TheMarine    时间: 2008-3-28 19:00
时间跨度太长了 不安全
到了2010年鬼知道房价会怎么样
涨了他不卖 跌了你不买
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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