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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能借我笔记本电脑,我要去星巴克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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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过看看
时间:
2008-2-19 16:54
标题:
谁能借我笔记本电脑,我要去星巴克喝咖啡
我从来都是一个优秀的成功的男人,在文凭上:我是硕士毕业,论文获得了"优秀论文"称号,在事业上,我是一个高贵的高级白领,受到了所认识的人的尊敬.
我过着小资般的生活,我喜欢休闲,我享受着小资生活,这一切都来自于我高薪的支持.试想,如果一个人薪水很低,那么他即使有小姿生活的心态,也没有小姿生活的成本.
我每天穿着西服,拿着令人羡慕的薪水,在高档的写字楼里上班,边喝咖啡边处理文案,由于我是高级白领,做事能力又很强,得到了公司不少MM的青睐,刚过去的情人节,我就收到了很多女孩子送的巧克力.当然,这些女孩子我还看不上眼, 毕竟,要找到一个能与我同档次的MM很难找了.曾经有不下10次,女孩子叫我去公园里然后对我表白说好喜欢喜欢我,这个时候我通常都会是优雅的一笑,告诉她们我已经有真爱了,其实我没有,但我知道,我的白雪公主一定会出现,她也一定是个喜欢小姿拿着高薪的高级白领。
我是一个高素质的高级白领,我英文非常流利,我下班后喜欢听高典的音乐,周末要不去打保龄球,要不就去打高尔夫球.
总之,我是一个高档,高素质,高贵的高级白领.
我优秀,我高贵,我受女孩子的喜欢,我拿高薪,我爱休闲,我喜欢高尔夫球,我经常去欧洲旅游,我喜欢高典的音乐。
所以,谁能借我笔记本电脑,我要去星巴克喝咖啡!!!
作者:
路过看看
时间:
2008-2-19 16:58
经常去coffee bean不怎么去starbucks,两家的咖啡差不多一个口味,只是coffee bean可以有方便面费的网络可以蹭,静安的那家快成了我半个办公室,家里工作烦了就跑到那边去,周围都是免费蹭网络的人,放眼望去无论老外还是中国人,人手一台笔记本, 咖啡都喝光了还死赖在那里不走,服务生曾经向我发牢骚说咖啡厅要改网吧了,不过混熟了那里的服务生都认识了我,有个每次见到我主动帮我打9折。Phillipe说那天路过coffee bean想偷窥我,看看我长什么样,哈哈,我得意地笑,你不知道我周末从来不去那里的么,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
上海的STARBUCKS开业的时候我才大学毕业,面对早我毕业好几年在洋人公司里混了好几年的学长学姐们,我简直无B可装。南京STARBUCKS开业的时候,我已经在美利奸国见识了STARBUCKS就是一小快餐店,回来后动辄以“兄弟我在美国跟几十位百万富翁一起排队买咖啡”开场(因为是学术会议,来的全是美国知名的医生,所以都是百万富翁) 每一个毛孔都冒出对STARBUCKS的不屑以区别自己和LOCAL土包子的区别。
不过,我现在已经对装B有了全新高度上的认识,用那全系只有我一个人有幸学了两遍的〈马哲原理〉的话说:人对事物的认识总是呈现螺旋型的上升状态。装B一事对于我,已经成为行为艺术的一种,是艺术!你们懂么?哼!
行为艺术少不了道具,以下是我为大家开具的道具清单
首先你必须带一本杂志,啥?《读者》?呸,你丫只配去汉口火车站买杯豆浆蹲着喝去。中文的杂志一律PASS!必须得英文原版的!什么?《Reader’s digest》? 我说你丫有完没完啊?!按照小资圣经--保罗.福塞尔写的那本《格调》(Class)里面所说,连《国家地理》《TIME》之类的杂志都只会暴露出你庸俗的小中产阶级格调,可笑我们还老拿某某上了《TIME》封面说事儿,起码得拿本《Economist》吧,或者<FORTUNE><Forbes>,后两个杂志的中文版是可以免费申请赠阅的,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手机的话怎么也得带个Iphone,甭管多不好用,版本一律破解成阿拉伯语或者希伯莱语,倍儿有面子,电话响了先说:Bonjour! 再说Guten tag!你要说HELLO你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笔记本也得带一个,LV的,接完电话就掏出万宝龙的钢笔在本子上写啊写的,眉头紧皱做日理万机状.
笔记本电脑也得带上,女的一律用Imac或者Ibook,男的都用IBM,反正星巴客里面有无线的WIFI,把什么BT,电驴全都给开上,把网络带宽占的死死的,这样一来就你一人能上网,叫别人眼红去吧!去之前记得在电脑里把金山词霸给装上,不然英文杂志读不下来啊~~~~
咖啡杯决不能用店里的,不就一大瓷杯子么,上爱玛仕Hermes的,一千块一个,到了店里收银完了把杯子递过去,跟小姐特客气的说:麻烦您用这个杯子装咖啡,别的杯子我喝不惯……
咖啡得喝现煮的,最好就和吃火锅一样,放在面前咕嘟咕嘟的冒泡,那才叫一品位.
坐下来先把车钥匙往桌上一扔,不是BENZ就是BMW,最次也得AUDI,扔的时候得用劲扔,把所有人都吓一跳那种,然后大声的自言自语:这德国货质量就是好,这么用力都摔不坏啊(友情提示,买不起车你还买不起钥匙吗,上TAOBAO啊)
着装你可千万别穿西装领带,叫人笑话,要的就是休闲气质,先穿件长袖POLO衫,外面再套件长袖灯芯绒衬衫,然后再套件苏格兰格子的呢衬衫,啥叫格调,领子越多越有格调,脚上穿上拖鞋,一看就是永远待在空调房的贵族啊.
再去银行换几十张一美元的零钞,走的时候丢桌上,穿过大厅的时候就听后面服务员喊:先生您的钱忘记拿了!要的就是这效果. 你就缓缓回头,冲她回眸一笑,说:哎呀,我在美国喝咖啡给小费给习惯了,你就收着吧!
于是你就可以在万众仰慕的目光中走出STARBUCKS,天那么蓝,空气那么清新, 这是一次多么完美的装B行为啊!
作者:
PPLN
时间:
2008-2-19 17:04
用那全系只有我一个人有幸学了两遍的〈马哲原理〉的话说
我邓论就学了两遍。
作者:
路过看看
时间:
2008-2-19 17:07
左手58年款的收音机一个 电池要5号的
右手80年款鸟笼一个,内装五彩缤纷大鹦鹉一个,会说人话滴内种
上身穿60年款红背心,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比那啥POLO衬衫有震撼效果
下身穿小碎花大裤衩,
脚上一双能插脚指头的那种拖拉板
往楼上说的那啥STARBUCKS里一坐:“掌柜的!上茶!”
临走时,直接往桌上仍几块散碎金子
服务员要追着你:“先生您东西忘带了。”
四周的目光犹如钢刀一般唰唰唰望向您这边。
你不以为然来一句:“太散碎了,放兜里我嫌咯的慌,你拿着吧!”
作者:
Seul
时间:
2008-2-1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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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玖哥
时间:
2008-2-19 17:09
......
作者:
Germany
时间:
2008-2-19 17:09
下身穿小碎花大裤衩
作者:
BierTs
时间:
2008-2-19 17:14
sm东西?
作者:
SimoN
时间:
2008-2-1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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