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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血酬定律的递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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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须睛日
时间:
2007-12-30 01:56
标题:
血酬定律的递减原则
吴思在《血酬定律》一书里细致入微地描述了血酬定律与命价几何。然而,血酬定律中还有一个以时间为横坐标、以血液浓度为纵坐标的规则:逐代递减律。
血酬定律用通俗的话说,就是:血染的江山只能用鲜血来夺取,而付出了足够的鲜血就应当获得江山一般的报酬。血酬定律确实指明了一条以暴易暴的金光大道,令英雄者热血汹涌,让懦夫者俯首甘为。中国历史为什么惊人地相似,其中一个缘由就是血酬定律在发挥余热。
当一个王朝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那些开国元勋们相当勤勉,为的是牢牢掌握住这一大笔的血酬并传诸后代。但随着时间的箭逝与世代相替,那个鲜血淋漓的印象必定会减弱,后代中的大多数就不那么勤勉了。他们的江山不是在马上得的,而是在床上被决定授予的。他们手中的那份血酬不是自己拼命拼来的,而是靠着遗传性的继承制度过户来的。血色渐渐淡泊起来,后代获得的不再是血酬,而是政治遗产了。政治遗产的合法性逐代递减,于是他们必须依靠各种中兴、盛世来获得合法性的权值(见《二百三十八、中国历史权力的量化方式:权值》)。
关于合法性与血酬的关系,可有这样一个公式:
合法性=血酬+治道(治理之道)。
如果一个后代皇帝昏庸无道,那么他留给更后代的政治遗产的合法性就更加微薄。如果这个后代皇帝励精图治,那么他的政治遗产就在血酬之上更有自己奋斗出来的治道份量。治道通过代代的积累可以逐渐提高王朝的合法性,并抵消掉血酬值的递减。而由于血酬值每代递减,越是后代的皇帝就越需要奋发图强。可历史偏不是这样。这样殚精竭虑为天下治的后代皇帝每个王朝只出那么几个,而创造出来的盛世每朝也就一个多点。其他的后代皇帝就在祖宗的血酬与盛世的荫蔽中过活,享受,糜烂。
如万历皇帝从勤勉治国到后来因张居正表里不一而心灰意懒,是明朝的一个转折。最后的崇祯帝即使再励精图治,也难挽将倾之社稷,因为这时的血酬已逼近到零值,而治道的份量再难达到合法性的阀值了。
清朝时有一个康乾盛世,而后就每况愈下,直到同治中兴。后者可说是0.2个盛世,同治死得早,到光绪变法百日而败,清朝的合法性也就接近那个历史阀值了。
每到合法性逼近历史阀值的时候,或坐等灭亡,或赶紧改革——以期提高王朝的堤坝来抵御历史动力所产生的洪水。但随着血酬值归零,再怎么图强、改革、变法,都是没用的。因为这时候,王朝的根基不在了,反对者一样可以图强、改革、变法,凭什么就是你呢。这就是为什么一个王朝在几一二三四百年后比较容易被推翻的原因了,这就是为什么一个王朝早晚会覆灭的原因——成也血酬,败也血酬。
以下是各个朝代的延续时间和传递代数,供参考:
秦朝15年,2代
汉朝412年,25(=13+12)代
西汉217年,13(=12+1)代,文景(武帝)之治
东汉195年,12代,光武中兴
晋朝155年,15(=4+11)代
西晋52年,4代
东晋103年,11代
隋朝37年,3代
唐朝289年,24(=15+9)代,贞观之治,开元盛世
宋朝319年,18(=9+9)代
北宋167年,9代
南宋152年,9(=8+1)代
元朝97年,11(=6+5)代
明朝276年,17(=15+2)代
清朝295年,12(=16-4)代,康乾盛世,同治中兴(光绪变法)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7-12-30 08:55
很好的文章啊
作者:
hzg
时间:
2007-12-30 08:57
作者:
喷火母鸡
时间:
2007-12-30 09:03
太长
回来看
作者:
ccst
时间:
2007-12-30 09:13
科学吗?
作者:
iamahasd
时间:
2007-12-3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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