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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PLU超版pk,在这里备份一下,支持小winwin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7-11-15 16:09
标题: PLU超版pk,在这里备份一下,支持小winwin
整个事小winwin都忍到现在了,现在4鬼这个罪魁祸首却先跳出来了,佩服。
整个事你丫不知道怎么回事么?
先自做主张上职业选手,后来自己sb在没公布名单之前就让别人知道了到plu来跳。
本来没什么的,不理会别人的说法上原来的人我们也支持。
可你丫不,故意想给小色他们难堪,又自做主张宣布了一个水友阵容,如果你坚持到最后我们也挺你。
可你丫又不,在自己加亮的名单还没公布俩小小时呢,就因为小色在八达发了个帖子,你觉得自己小计谋得逞了,又tmd假民主的弄个投票贴。
定阵容时候没水友什么事,换阵容时候没有什么事,最后最后了你丫想起水友来支持你的成就感了。
你自己扪心自问,你作为一个总版把PLU水友当成什么了?
塑造你成就感的工具?
小winwin在PLU一直在维护,到八达发了个贴你先跳出来了,你有脸么?
作者: clm123    时间: 2007-11-15 16:10
狗咬狗 一嘴毛
作者: OopsJr    时间: 2007-11-15 16:10
沙发 .....
作者: star.forever    时间: 2007-11-15 16:10
四鬼把飞扬说他徒弟的话爆出来,结果他二徒弟都挺师傅,四鬼这手很悲剧,我们看得很开心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7-11-15 16:10
你自己想想整个事件中你起过一点好作用没?
这件事要没你能成为现在这鸟样?
大灰狼的事知道的不少,就不提了。
妈的封建社会都知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怎么到了社会主义就不行了呢?
你真以为是个女的就可以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真提小winwin不值
作者: 星际原动力    时间: 2007-11-15 16: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扬羽    时间: 2007-11-15 16:13
没什么好支持的,今天那一贴明显看穿此人的真面目
作者: 「恒」    时间: 2007-11-15 16:14
大灰狼 摸摸你~~
作者: tetsu    时间: 2007-11-15 16: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dark    时间: 2007-11-15 16:16
PLU是不用说话的

早看出来了
作者: Wind_Follower    时间: 2007-11-15 16:16
没我啥事,谢谢,表提我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7-11-15 16:17
老子那号不要了,就等永久呢
作者: zkn1968    时间: 2007-11-15 16:18
情大于理
作者: 「恒」    时间: 2007-11-15 16:20
这贴确实刚 我觉得lz是个人才

说话条理清晰 论据充分 论点强硬 气势足

很多做到斑竹的人都不一定发得出这样的贴

至少 我认为 我比不上
作者: 小田鼠    时间: 2007-11-15 16:20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7-11-15 16:21
“你就知道``人家8DA的说了算``

我恨只恨```弱国无外交````````”
它有智商么?名单改来改去不是它改的?
小winwin,你那样说就算我百说,我不支持谁了,我就是骂它去的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7-11-15 16:27
原帖由 「恒」 于 2007-11-15 16:20 发表
这贴确实刚 我觉得lz是个人才

说话条理清晰 论据充分 论点强硬 气势足

很多做到斑竹的人都不一定发得出这样的贴

至少 我认为 我比不上


我的职业类似法官,纯骂人的话太没水平
要不咱俩位置换换

最次也给点水晶吧
作者: 克鲁德    时间: 2007-11-15 16:29
plu应该还有很多人需要搭救下吧?
作者: H.o.T.SuMMeR    时间: 2007-11-15 16:29
小winwin是谁?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7-11-15 16:41
恒呢??
作者: fxf123    时间: 2007-11-15 16:53

作者: 田心    时间: 2007-11-15 17: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星期二    时间: 2007-11-15 17:21
23楼 露 点
作者: 娃娃爱甲塞    时间: 2007-11-15 17:33
“我的职业类似法官”

楼主莫非是检察官?
作者: TASSADAR    时间: 2007-11-15 17:39
这贴确实刚 我觉得lz是个人才

说话条理清晰 论据充分 论点强硬 气势足

很多做到斑竹的人都不一定发得出这样的贴

至少 我认为 我比不上
作者: Plu_O_ctopus    时间: 2007-11-15 17:42
这贴确实刚 我觉得lz是个人才

说话条理清晰 论据充分 论点强硬 气势足

很多做到斑竹的人都不一定发得出这样的贴

至少 我认为 我比不上
作者: 三人行    时间: 2007-11-15 17:45
备份毛阿  会有人拍照的
作者: 做实验真累    时间: 2007-11-15 17:45
这贴确实刚 我觉得lz是个人才

说话条理清晰 论据充分 论点强硬 气势足

很多做到斑竹的人都不一定发得出这样的贴

至少 我认为 我比不上
作者: lhyyyl    时间: 2007-11-15 17: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zg    时间: 2007-11-15 17:52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7-11-15 17:52
原帖由 娃娃爱甲塞 于 2007-11-15 17:33 发表
“我的职业类似法官”

楼主莫非是检察官?

不是,比较特殊,一个我没上班之前没听说过;你上班之后肯定会听说的职业。
你要是mm我就告诉你。
作者: xiaomahero    时间: 2007-11-15 17:56
那边已经gg了
最遗憾的就是没人永久封,没人减威望,甚至开始都没人管...
到最后只减了2u币,弄得我临走都不知道关小黑屋子是什么现象。
不过也能一部分证明我说的还是有人赞同的吧
作者: opos    时间: 2007-11-1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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