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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说到笔记本维修,谁还记的当年的恒升反告消费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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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潇洒人间一剑仙
时间:
2007-11-8 13:56
标题:
说到笔记本维修,谁还记的当年的恒升反告消费者案?
那人叫王宏,一个普通工薪族,最值钱的家当可能就是那台恒升本本,结果在保修期内键盘坏了,去修一下被收几千块,他在自己的个人主页上声讨恒升,在网上引起轰动,被恒升告上法庭,一审好象是判他要赔一百万,后来终审改成十万,他还是交不起,被拘留了十几天,网友们捐了十万出来保他,他出来时表示,这钱一定要还,不然他宁可不出来.情况大概就是这样.王宏以一己之力和大公司叫板,被称为挑战风车的堂吉诃德.
事过多年,不知道他的钱还完了没,也不知道现在的消费者,还会不会因为"乱说话"而身陷囹圄.
作者:
benbensyp
时间:
2007-11-8 14:02
恒生也出笔记本?哪个恒生啊
作者:
faye2500
时间:
2007-11-8 14:05
哪个横生公司?
作者:
星际争霸
时间:
2007-11-8 14:06
作者:
iamahasd
时间:
2007-11-8 14:17
恒生也出笔记本?哪个恒生啊
作者:
星际争霸
时间:
2007-11-8 14:18
作者:
majia2
时间:
2007-11-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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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潇洒人间一剑仙
时间:
2007-11-8 15:19
我找了一下相关的链接
恒生电脑名誉侵权案今日宣判
2000/12/19 eNet硅谷动力
【eNews消息】2000年12月19日上午10时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就恒生VS王洪商业名誉侵权案进行公开宣判。
庭审在二楼的西中法庭进行。
上次开庭是在今年的6月26日。历时近半年的审理,这起为广大网民和国内外IT业人士广为关注的案件,直至今天才有了最终结果。有多家电视台和媒体到现场进行了采访。
主审法官用了近20分钟的时间来宣读判决书,终审判决认定:王洪没有按照保修单的规定履行保修手续,在电脑出现问题后,没有积极同恒升电脑公司指定的维修单位联糸,没有按照正常的途径索赔,尤其是当恒升电脑公司给其维修了电脑后,王洪仍然没有中止在BBS上对恒升电脑公司的攻击。《生活时报》和《微电脑周刊》在对该事件的报导中,没有进行认真的调查,没有要求恒升电脑公司进行核实,其文章对恒升电脑公司的名誉和业务均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原审判决在认定原审被告王洪等三方的侵权责任上并无不当,因此,维持了原审判决的第一、三、五项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认定,认为原审被告王洪等三方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在经济赔偿的数额上,终审判决作出了重大变更。撤消了原审判决书的第四和第六项,并且免除了《生活时报》和《微电脑周刊》两家媒体的经济赔偿的责任。审计费八千元由恒升电脑公司自行负担,王洪的经济赔偿额由近五十万元变更为九万元。
判决宣告后,王洪的律师杨志华表示,对终审判决在经济赔偿数额上作出了重大变更表示欢迎,但对认定原审被告王洪等三方的侵权责任表示遗憾。而北大的孙海龙律师则对终审判决表示不满。《生活时报》和《微电脑周刊》两家媒体表示接受判决,并声称要"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原审原告,恒升电脑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欢迎终审判决对于侵权责任的认定,但是对赔偿结果则表示遗憾。双方均对法官对此付出的劳动和心血表示感谢。
当作者问王洪是否还会就终审判决寻求申诉或申请撤诉时,王洪表示要和律师磋商后才能作出决定。
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网络大案终落下了帷幕,但也留下了许多让人深思的问题。网络是新时代的必然产物,它给人们的生活学习和言论带来了很大的自由空间,可它的言论自由还是受法律限制和保护的,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对他人进行攻击性发言。做为媒体也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对相关事件进行报道。(杨建民)
作者:
潇洒人间一剑仙
时间:
2007-11-8 15:20
正义还要等多久才来?
----再评恒升王洪案
空 调
法律界有一句格言:“迟到的正义等于非正义”。恒升与王洪的
纠纷案件从1998年9月至今已经一年零九个月过去了,并且期间还跨
越了一个世纪的门槛。但是,直到今天,广大消费者翘首以盼的正义
判决,还没有来到,连迟到都还谈不上吧。
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於任何国家机关
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在网上各个法律论坛
,我看到法律界人士在批评此案时却小心翼翼地避免对一审法官本人
作出批评,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没有直接旁听过一审,不愿作出贸然的
评价,也许是因为他们不希望因媒体舆论而干扰司法人员的独立判断
。但是,面对物欲横流,权势遮天的社会现实,我个人对某些法官的
司法独立性和司法能力从来就报有深深的疑问,比如,那个山西省绛
县的司法体制,是如何让三盲(文盲法盲加流氓)姚某发迹为法院副
院长,进而还被评上了“优秀人民法官”?
作为直接旁听者,我亲眼目睹了一审庭审中双方高下立判的辩论
和举证,目睹了法官在公开审理场合中貌似公正的表现,而几个月后
,在一个世纪末的寒冷夜晚,我却被那百万巨额赔偿的宣判给吓了一
大跳,这种巨大反差给我带来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愤怒!
已经有许多法律界人士的文章清晰地指出了一审判决书的种种自
相矛盾和荒唐错误。如果说,恒升的表现,让我们见识了一个中国特
色的“著名品牌”,那么一审判决书则让我们见识了又一个中国特色
的“优秀法官”棗将一审判决书的质量与恒升的产品质量相提并论
,一审法官与恒升老板都不会有意见吧。
恒升王洪案的事实和证据是清楚而明确的,正因为如此,它本该
在一审时就有一个正义的判决,而不应该拖延到二审。即使二审迟到
的判决真的是正义的,也难以完全挽回一审判决给工薪族王洪所带来
的经济损失和巨大精神创伤,同时一审的残酷判决还有可能使其他消
费者在批评商家劣质产品时产生恐惧感:何苦为一件劣质商品赔上自
已下半辈子的所有工资呢?即使那不是有效判决,而仅仅是一种可能
性,也是非常可怕的可能性。
试问:有哪一位消费者愿意再作一回王洪式的冒险吗?有哪一位
消费者愿意让全家父母妻儿日日夜夜为自已心惊肉跳?有哪一位工薪
族的脆弱神经能挺得住五十万赔偿的惊吓?有哪一位消费者愿意自已
掏出数以万计的诉讼费来应付一件对自已毫无利益的官司吗?即使这
场官司最终是王洪胜诉,他也没有得到任何利益,只是不赔钱给恒升
而已,扣掉万把元募捐所得,恐怕自已还得倒贴上万把元经济损失,
还有今后长年累月的担心后怕。许多经济学家将近几年中国经济不振
的根本原因归咎于中国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不足,而一个让消费者心惊
胆战的消费环境,是不是中国经济的真正杀手?!
二审我没有时间到席旁听,从各家媒体的报道来看,与一审的场
景相似,王洪一方在庭审辩论和举证中再一次处于绝对的优势,对于
二审法官能让王洪和律师们把长篇辩护词说完也要感激不尽,似乎庭
审过程的胜利已经昭示着正义的审判就必然来临了,王洪,律师和某
些记者好象又一次沉浸在正义将至的美好希望中。但是,有过一审的
反差经历后,我在对二审的结局作预测时,心底仍然飘过一些阴影,
比如:为什么只留了10个旁听证,而将大量的旁听者和记者拒之门外?
不要忘了我们生活在中国,这个国家曾经有过太多的冤假错案,
一个小小的恒升王洪案,纵使关系到千千万万的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关系到宪法第35条的尊严,在某些权势者眼中又算得了什么大事?这
个国家的宪法曾不止一次被当权者公然践踏撕毁;第一位国家主席刘
少奇被冤案整得死不瞑目,妻离子散;第二位最高领导人**曾经
被批倒批臭,含冤去工厂劳动改造数年,长子还在迫害中摔断了腿;
这个国家的现任总理朱鎔基也曾经是个右派;这个国家几十年间有数
以百万计的公民含冤被劳教监禁殴打枪决;这个国家有太多的公民用
一生一世来忍受无穷无尽的苦难煎熬,最终换取来的只是一纸苍白的
“平反昭雪”!
直到今天,见诸报端的许许多多荒唐案例仍时时在警示我们:律
师长篇的说理雄辩,未必能顶住某个领导的一个眼色;记者强烈的镁
光灯,未必能照出某些黑箱内的脏手;人大堆积如山的法律,未必能
胜过腐败分子的一小叠钞票!
唯一能让我们找到一点安慰的是:已经众所周知的案件,纵使是
天大的错案,正义也终究是会来的,也许迟到一年二年,也许迟到十
年二十年,对当事人来说这种姗姗来迟的正义可能毫无价值了,各种
经济损失、精神磨难已经无法挽回了,但对旁观者来说,迟到的正义
也许还有那么一些心理安慰和后续作用,比如可以将案例写入法律和
历史教科书,作个反面教材,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不再受这份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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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党的政策好
时间:
2007-11-8 15:21
作者:
tetsu
时间:
2007-11-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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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jia2
时间:
2007-11-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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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blexer
时间:
2007-11-8 15:30
tai chang
作者:
majia2
时间:
2007-11-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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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jia2
时间:
2007-11-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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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际原动力
时间:
2007-11-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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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xf123
时间:
2007-11-8 15:49
作者:
nighter
时间:
2007-11-8 15:51
中国有法?听着新鲜
作者:
Girlbbs@8da
时间:
2013-8-1 10:25
于是恒升倒了,原本第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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