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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民把打人倳件归结为“先撩者贱”,既然不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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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队长
时间:
2015-5-5 16:27
标题:
网民把打人倳件归结为“先撩者贱”,既然不用法律
本帖最后由 贾队长 于 2015-5-5 16:28 编辑
那东北老爷们的口头禅“你打一个试试”用给这男司机不为过,女司机前任现任都完全可以把男司机的老婆从车上拖出来,拽着头发往路牙上撞。我觉得很符合中国人的本性:血债血偿
作者:
八达通
时间:
2015-5-5 17:22
看看虎哥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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