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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蛤蟆最新消息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米    时间: 2014-12-1 11:46
标题: 蛤蟆最新消息
本帖最后由 大米 于 2014-12-1 11:49 编辑


  逮癞蛤蟆也犯法87只“换来”三个月拘役
  “逮癞蛤蟆也犯法?”这是汪某被抓后最不服气的地方。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警方有点小题大做了。
  汪某现年49岁,确山县留庄镇谭庄村村民。今年7月4日深夜至7月5日凌晨,他手提塑料桶,在村头的河沟里“奋战”数小时,逮了87只癞蛤蟆。癞蛤蟆学名中华蟾蜍,其生长发育过程中蜕下的角质衣膜——蟾蜕被当做中药材,所以,他打算逮几只卖到黑市上换俩钱。
  没想到,他提着桶刚上公路,就被巡逻的民警抓获,87只癞蛤蟆被及时放生。7月17日,汪某被依法逮捕。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确山县法院表示,司法界和社会各界都在关注这一案件的审理进展,此案现已审结,认定汪某违反狩猎法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法庭上,被告人汪某当庭认罪悔罪,痛哭流涕地说:“(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癞蛤蟆会犯法。今后,再也不干逮麻雀、捉癞蛤蟆之类的事了。”
  “三有动物”同样受法律保护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捕猎癞蛤蟆、青蛙等不对,但并未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法律。”此案的办案法官告诉大河报记者,正因如此,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该院以办“铁案”的标准,一步一个脚印办理。
  “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國镓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办案法官说,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在我省,自今年2月开始,首次实施了为期5年的禁猎期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和航空安全保障外,全省所有的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都摸不得,私逮一只(条)就违法。”
  办案法官说,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汪某非法猎捕87只癞蛤蟆,属于在禁猎区、禁猎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据悉,汪某是我国因逮癞蛤蟆不足百只被定罪的“第一人”,依法保护各类野生动物,尤其是还不被人广泛知道和重视的‘三有动物’任重道远。
  “人们都知道狮子、老虎不能伤害,不晓得麻雀、青蛙、癞蛤蟆逮了也违法。”驻马店市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印发了10万张宣传单,执法人员将走上街头广泛宣传,并通过多种渠道呼吁人们保护“三有动物”。
作者: juventuslyd    时间: 2014-12-1 11:47
标题党比诛之
作者: 菊菊思密达    时间: 2014-12-1 11:48
打到标题党。
作者: ddaa07222    时间: 2014-12-1 11:56
看标题先报警
作者: 笑蛤蛤    时间: 2014-12-1 13:31

作者: 脾气有点拽    时间: 2014-12-1 13:47
看标题先报警
作者: qsn_afei    时间: 2014-12-1 16:03

看标题先报警
作者: zhiatl    时间: 2014-12-1 16:29
网易关闭评论了
作者: 橙子    时间: 2014-12-1 16:36
看标题先报警
作者: dsch    时间: 2014-12-1 22:46
看标题先报警
作者: ldwy93    时间: 2014-12-1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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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vi1    时间: 2014-12-2 02:04
看标题先报警
作者: holygun    时间: 2014-12-2 16:54
:o
作者: 老汉推车    时间: 2014-12-2 17:43
看标题先报警

作者: IROI    时间: 2014-12-2 22:30

作者: IROI    时间: 2014-12-2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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