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网

标题: 大棍进,我劝你别离婚 [打印本页]

作者: 金融分析师    时间: 2014-9-28 11: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马勒·格碧德    时间: 2014-9-28 11:37
我放下撸管的右手特意回一帖表示赞同楼主说的。
作者: 金融分析师    时间: 2014-9-28 11: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yp    时间: 2014-9-28 11:40
1如果双方经济条件差距很大,我猜测价值观也会有很大差距
2对待父母只是表象,爱屋及乌,对父母的不尊重的体现的是对大棍的不尊重
3有病可以理解,不代表要一直忍受。
4不是结婚之后才生病的,所以不存在因病抛弃的可能。
作者: 蜡笔小旧    时间: 2014-9-28 11:41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老实说,很难改变了.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的维系婚姻.难道这就是命吗
作者: Neutrino    时间: 2014-9-28 11:46
没甲状腺了还有这么大脾气,只能说明是脑子的问题了
作者: 金融分析师    时间: 2014-9-28 11: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金融分析师    时间: 2014-9-28 11: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金融分析师    时间: 2014-9-28 12: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西湖边的熊大    时间: 2014-9-28 12:15
楼主的话看起来很有道理
但其实是毫无道理,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么痛苦的婚姻在没小孩的情况下还是尽早结束好
作者: 金融分析师    时间: 2014-9-28 12: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小白    时间: 2014-9-28 12:33
我放下撸管的右手特意回一帖表示不赞同楼主说的。




欢迎光临 八达网 (https://www.8-da.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