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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着很有道理,复制过来!! [打印本页]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4-5-31 00:44
标题: 看着很有道理,复制过来!!
大家注意一下有一部分人一直在转移网友的注意力!把矛头全指向围观群众,大家不要忘记了严惩凶手才是首要的!!!我试着联系了个别评论者,却不可以评论或者回复他,很明显是小号。可能行凶者已经联系了舆论炒作人员!想要减轻大众对行凶者的关注度!!!为何这么久连姓名都没全公布出来 !
作者: 轮子轮子    时间: 2014-5-31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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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葱皮    时间: 2014-5-31 00:58
懒得去攻击 攻击了死者就能安息?
作者: totto    时间: 2014-5-31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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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okie    时间: 2014-5-31 01:05
当场死亡变成抢救无效?

但在照片上可以清晰的看出来,受害人血肉模糊躺在大滩血泊中,警察淡定的站在一边,可以断定当场身亡,至于所说的抢救一说,绝对是为嫌疑人将来的故意伤害罪定性做噱头。

当场打死的叫故意杀人 ,经过抢救程序后宣布死亡的叫过失杀人 ,量刑是完全不同的。

可以确定,开着保时捷卡宴的光头佬能量大背景深,有钱有势,保护伞强大,打死一个坐公交的平民女子不算个事。

索要电话未果变成口角?故意伤人致死变成斗殴?当场死亡变成抢救无效?
  到现在还“张某”的,姓名都没有?
  推测一下,此案后续发展会有以下可能:
  1.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前所述,“索要电话未果变成口角?故意伤人致死变成斗殴?当场死亡变成抢救无效?”和一把稀泥,风声一旦平静,则不了了之。
  坚决不能让凶手的背景身份曝光,以免矛盾激化。前车之鉴药八刀。
  2.反诬一口,网上制造舆论被害人如何不自爱,与凶手旧有过节,诸如此类。参见李天一案。
  3.凶手是精神病(这次不是临时工,呵呵),犯罪等级立马下调好几个等级。这次不是邓玉娇 被精神病了
  4.干脆不要脸的来个封口,无赖行为耍到底,所有的媒体不让报道,一夜之间,所有的贴子全部被删或封口,甚至把受害人的家人控制起来,反正人己经死了,赔你点儿钱也就算了。任你民怨滔天,我自充耳不闻。参见老村长案。
  5.也话还有其它 可能?请补充

大家复制啊!不然真的逍遥了。。。。
作者: EZ企鹅    时间: 2014-5-31 01:09
无它,唯智商捉急...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4-5-31 01:13
删一条发一条,我今天不睡觉了!第一,不是发生口角,是挑衅。第二,不是抢救死亡,是当场死了。第三,人都死了还强调什么出警快。第四,还侦查个JB,明显的一群畜生杀了一姑娘。第五,黄海波嫖娼还实名制公布了呢,畜生们凭什么用某某某。杀人偿命,姑娘走好!楼下跟上
作者: prettypig    时间: 2014-5-31 01:16

作者: totto    时间: 2014-5-31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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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4-5-31 01:18
最新消息:视频里打人者名叫张立东,籍贯河北平县,家住招远金晖小区,开保时捷卡宴,在招远开煤矿。死者是一位年轻母亲,有一个几岁的儿子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4-5-31 01:37
搭讪不成把人打死了!谁能告诉我这是多曲折的故事才能把这句话解释通!!水浒传里估计有这个段子。
作者: zsc    时间: 2014-5-31 01:40

作者: goodtht    时间: 2014-5-31 01:52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手机网友(119.129.*.*)的原贴: 8
如果我当时在场,说一句“是男人的跟我上”,会不会最终只有我一个人上?
如果我上,打伤了那几个畜生,要不要赔钱?
如果万一打死了一个,要不要判刑赔偿进监狱?
如果我受伤了,会不会医药费自理,伤身伤心?
如果我残废了,会不会无人问津,潦倒一生?
如果我这个家里的顶梁柱被打死了,会不会有一大笔钱让我的家人得到抚慰,以后衣食无忧?
如果对方势力很大,反咬我一口,会不会有人为我申冤,还我清白?
如果我蒙冤入狱,会不会被对方收买的狗下套各种“死”?
即便我把牢底坐穿,沉冤得雪,十几年后面对一个陌生世界,会不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不要喷,请告诉我,会不会?!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4-5-31 01:55
goodtht 发表于 2014-5-31 01:52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手机网友(119.129.*.*)的原贴: 8
如果我当时在场,说一句“是男人的跟我上”,会不会最终 ...

有时候做事情尤其是所谓的好人好事,要想那么多的话,就干脆不要做了,任何事情,都是得权衡自身的安全条件和能力为首要阿。。
作者: 大湿    时间: 2014-5-31 02:07
当场打死的叫故意杀人 ,经过抢救程序后宣布死亡的叫过失杀人???用不着这样黑警察吧,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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