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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洛宾还有这事? [打印本页]

作者: rapidfire    时间: 2014-2-25 13:02
标题: 王洛宾还有这事?
1959年,王洛宾创作歌曲《萨拉姆毛主席》,因谐音为“杀了毛主席”,被定为反革命罪,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0年。
作者: [t.h]zhw    时间: 2014-2-25 13:05
马屁马腿
作者: BeRush    时间: 2014-2-25 13:14
1958年参与创作歌剧《两代人》和音乐话剧《步步跟着毛主席》,同年被评选为全军先进文艺工作者。
1960年在新疆因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0年。关押狱中。
1962年被假释出狱,回原单位带罪服务,任音乐教员、创作员。改编《江巴拉汗》、《草原上的金太阳》、《天上的云》等数十首民歌。
作者: rapidfire    时间: 2014-2-25 13:20
舔菊高手也有乌龙的时候
作者: IROI    时间: 2014-2-25 22:36

作者: IROI    时间: 2014-2-25 22:36
得多跟郭沫若学学啊
作者: MartiniBlanco    时间: 2014-2-26 14:55
舔菊高手也有乌龙的时候

作者: SimoN    时间: 2014-2-26 18:41

作者: 怕娃落地    时间: 2014-2-26 18:57
也未必就是拍马屁 那个年代搞艺术的都很悲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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