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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在微信朋友圈骂人 法院判赔30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刁总书记    时间: 2014-2-12 16:07
标题: 男子在微信朋友圈骂人 法院判赔3000元
自己微信朋友圈也不能想发啥就发啥!去年9月,夏女士的朋友罗某在朋友圈不断辱骂她和丈夫。报警调解无果,夏女士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罗某在“朋友圈”对夏女士及其丈夫肆意谩骂,侵犯了名誉权。判决其删除侮辱性语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作者: =pnz=wolf    时间: 2014-2-12 16:29
微信的软文?
作者: IROI    时间: 2014-2-12 2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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