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网

标题: “网络暴力第一案”一审宣判 [打印本页]

作者: 金田一    时间: 2013-12-26 13: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幸福愤青    时间: 2013-12-26 13:14
            
作者: MakubeX    时间: 2013-12-26 13:14
阿一要告syp?
作者: hengheng    时间: 2013-12-26 13:15
怒操金田雪碧借钱赌球卖淫野狗100000次。

作者: 源源    时间: 2013-12-26 13:21
此人精神已分裂,这是谁的错呀
作者: rapidfire    时间: 2013-12-26 13:25
hengheng 发表于 2013-12-26 13:15
怒操金田雪碧借钱赌球卖淫野狗100000次。

你也喜欢操狗?  我也喜欢
加个qq交流一下吧  

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操那种湖南产的 跪狗
作者: 松实玄    时间: 2013-12-26 13:29
姜岩案,我可是全程关注的~~~和你有可比性?

厦门市国土局,依法对申请廉租房的住户向社会公开个人信息,而且根据公平公开的原则,这个是必须的~~

而你个脑残,自己把廉租房的地址放到网上求PK,这才使大家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

你去告8da也没用,你自己发的帖子还在回收站呢,SYP把帖子截图就行了~


这就是自己无脑装逼的下场,你要是住的是商品房,结果因为房号泄露了个人信息,首先可以问责的就是房管所,国土局,

但是你是廉租房,是必须要公示的,明白么?
作者: bx_terry    时间: 2013-12-26 13:32
GJ大人威武啊  怒抽金狗
作者: fell    时间: 2013-12-26 13:37
。。。。。。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13-12-26 13:42
9000块  毛毛雨啊
作者: SimoN    时间: 2013-12-26 14:46

作者: 风剑    时间: 2013-12-26 15:00
网络诈骗的案件都数不清了
作者: remember_dange    时间: 2013-12-26 15:03
两网站被判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法院建议加强网络监管
楼主看到这数字异常激动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12-26 15:04
我支持阿一告国见,房管所公布了他的信息是一回事,拿来这里说是另一回事
作者: 松实玄    时间: 2013-12-26 15:08
别愁BloodBrood 发表于 2013-12-26 15:04
我支持阿一告国见,房管所公布了他的信息是一回事,拿来这里说是另一回事


是他自己在八达贴地址求PK的,我只是验证下他的帖子内容的真伪~ 反正帖子都在,我可不担心~


不过我相信到时候肯定是楼主因为参与赌博,数额巨大,自己先进去了,你信不?
作者: xmu_dream    时间: 2013-12-26 15:54
松实玄 发表于 2013-12-26 15:08
是他自己在八达贴地址求PK的,我只是验证下他的帖子内容的真伪~ 反正帖子都在,我可不担心~

国建,给阿一,一条活路吧!你这样A得他太惨了~
作者: 19560101    时间: 2013-12-26 20:32
松实玄 发表于 2013-12-26 15:08
是他自己在八达贴地址求PK的,我只是验证下他的帖子内容的真伪~ 反正帖子都在,我可不担心~

啊一,的确精神有点问题,但是你拿他家资料出来,我觉得的确有点不厚道。
作者: 啊不    时间: 2013-12-26 20:34
是骆志斌吗
作者: rolin    时间: 2013-12-26 20:40
法院怒判国建赔阿一8块钱
作者: 有事没事    时间: 2013-12-26 20:49
国见不要怕 大不了赔阿一几箱雪碧
作者: xmoney    时间: 2013-12-27 10:18
神经一发这种帖子还是好过那种全家死绝移民无门的美分狗的。哈哈。
作者: woaiachi    时间: 2013-12-27 17:13
这个造成的影响也不能比吧。八达一天还不到一千个回帖,最多赔个80块钱
作者: 墨家    时间: 2013-12-27 17:21
@骆进财
作者: lovedamimi    时间: 2013-12-27 18:03
阿姨一辙这是在暗示大家自己要被逼跳楼了?
作者: 爱新觉罗    时间: 2013-12-27 18: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cxiaoliang    时间: 2013-12-28 02:43
法院怒判国建赔阿一8块钱




欢迎光临 八达网 (https://www.8-da.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