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网

标题: 夏俊峰要被执行死刑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9-25 11:05
标题: 夏俊峰要被执行死刑了?
谷开来故意杀人,死缓的话
夏俊峰确实不应该被判死刑
蒙古海军
中国法律
作者: 无法记录    时间: 2013-9-25 11:06
别说了,骂了隔壁的
作者: MartiniBlanco    时间: 2013-9-25 11:46

作者: 微笑就幸福    时间: 2013-9-25 11:58
看了一上午,8DA终于出现这个帖子了,果断转发500
作者: jojo000    时间: 2013-9-25 11:58

作者: BeRush    时间: 2013-9-25 12:48
夏俊峰肯定是要死刑的,杀2人,重伤1人,再怎么都是防卫过当。

个人觉得薄谷开来也应该死刑了。
作者: 松实玄    时间: 2013-9-25 15:01
夏的妻儿确实将境遇凄凉,但是申张二人的妻儿难道现在境遇就不凄凉?
当初夏没有刀下留人,如今为何要狂呼法院刀下留人?
作者: 草鞋底    时间: 2013-9-25 15:02
果断转发499
作者: 衫衣人    时间: 2013-9-25 15:15
果断转发498
作者: LOY    时间: 2013-9-25 15:38
夏杀2个,重伤1个
作者: atom    时间: 2013-9-25 15:45
杀了两个,重伤一个,而且都是多处包括背部中刀,这怎么说都不太可能是防卫过当了吧
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微博上很多人都在说他冤枉
作者: 怪大爷    时间: 2013-9-25 16:23
太刚猛了!希望给那些屌得飞起的城管敲个警钟,下次出任务一定要搞死搞残不能给小贩反击的机会
作者: 哥回来了    时间: 2013-9-25 16: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9-25 16:57
atom 发表于 2013-9-25 15:45
杀了两个,重伤一个,而且都是多处包括背部中刀,这怎么说都不太可能是防卫过当了吧
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微博 ...

法律应该是公平的
夏俊峰当然有罪
问题是为什么更恶劣的罪行不死

作者: atom    时间: 2013-9-25 17:00
人间大炮 发表于 2013-9-25 16:57
法律应该是公平的
夏俊峰当然有罪
问题是为什么更恶劣的罪行不死

这么说就理解了,我当微博上都是为他喊冤的。。更恶劣的是说谷开来?
作者: saga97    时间: 2013-9-25 17:03
天朝就是这样了
作者: Firemaw    时间: 2013-9-25 17:05
警察开枪崩了2个村民才判8年  这个判死刑
作者: xjf1100    时间: 2013-9-25 17:06
谋杀不死,防卫过当,死罪
作者: 说谎の天使    时间: 2013-9-25 17:11
法律本来就不是公平的。法律制订得那么繁复,就给律师以舞文弄墨的空间。
真正公平的法律,估计就是刘邦的约法三章(不过执行情况估计也难说公平)。
作者: atom    时间: 2013-9-25 17:15
判死缓也要有法律依据吧
谷开来为了不死把薄供出来了,属于为重大案件提供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减刑就有了法律依据。。
那个夏的案子我看了一下,捅死两个重伤一个,然后还是逃跑后被捕,自首情节也没有,这样怎么可能不死。。
作者: EZ企鹅    时间: 2013-9-25 17:16
夏俊峰这个根据我对大学法律课的理解,我觉得判得没问题,我们國镓向来这么判,没有尺度不一. 说谷开就说谷开来,别扯正常审判的例子下水.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9-25 17:19
为什么夏俊峰挨打的目击证人没有一个被允许出庭作证??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9-25 17:21
①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获刑8年,法院称是防卫过当。
②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
③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
④2013年9月,杀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作者: TM.MaRine.Z    时间: 2013-9-25 17:24
本帖最后由 TM.MaRine.Z 于 2013-9-25 17:25 编辑

别打同情牌。

平西王夫人搞死个外国间谍,我估计TG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了,要不是通到美帝,估计就是不了了之了,这个现在判了个死缓不错了。
作者: EZ企鹅    时间: 2013-9-25 17:25
人间大炮 发表于 2013-9-25 17:19
为什么夏俊峰挨打的目击证人没有一个被允许出庭作证??

哎,这个估计你没认真上过大学法律课吧. 那时我认真听了防卫过当的例子.反正按照我国的法律解释标准.就算认可夏俊峰被打也不能算他防卫过当的.中国的防卫过当标准实在是有点变态的.什么时候能修改法律解释那是以后的事,反正按照现有标准判是没有错误的
作者: totto    时间: 2013-9-25 17: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jf1100    时间: 2013-9-25 17:29
EZ企鹅 发表于 2013-9-25 17:25
哎,这个估计你没认真上过大学法律课吧. 那时我认真听了防卫过当的例子.反正按照我国的法律解释标准.就算认 ...

现行法律,谷老大,有目的,计划杀人,巨额贪污共犯,可以死刑不??
作者: EZ企鹅    时间: 2013-9-25 17:33
xjf1100 发表于 2013-9-25 17:29
现行法律,谷老大,有目的,计划杀人,巨额贪污共犯,可以死刑不??

他的标题是扯夏俊峰,我就来说夏俊峰案没有问题,没必要拖正常案子下水.谷案我不发表意见...法律这个东西水太深,我不是法律专业讲不好
作者: xjf1100    时间: 2013-9-25 17:37
EZ企鹅 发表于 2013-9-25 17:33
他的标题是扯夏俊峰,我就来说夏俊峰案没有问题,没必要拖正常案子下水.谷案我不发表意见...法律这个东西水 ...

所以就别扯法律了,是吧?百姓一个法,权贵又一个法。。。。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9-25 17:38
药加鑫初犯偶犯自首只杀一人积极赔偿都死了,这个夏不死还有王法?
作者: 娃娃打手    时间: 2013-9-25 17:39

作者: Ysquare    时间: 2013-9-25 17:49
觉得这个判死刑没什么问题
作者: 风之陆少    时间: 2013-9-25 18:17
BeRush 发表于 2013-9-25 12:48
夏俊峰肯定是要死刑的,杀2人,重伤1人,再怎么都是防卫过当。

个人觉得薄谷开来也应该死刑了。

给个肯定死的理由
作者: 风之陆少    时间: 2013-9-25 18:17
EZ企鹅 发表于 2013-9-25 17:16
夏俊峰这个根据我对大学法律课的理解,我觉得判得没问题,我们國镓向来这么判,没有尺度不一. 说谷开就说谷开来 ...

帮忙理解下这些
作者: hasuprobe    时间: 2013-9-25 19:00
果断转发470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3-9-25 19:13
假如城管拿起枰砣,请你伸出卑贱的脑壳;假如城管挥动手掌,请你凑上微笑的脸孔。假如没有假如,你的罪行将特别严重,哪怕他们也有责任。  
作者: [t.h]zhw    时间: 2013-9-25 19:14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9-25 17:38
药加鑫初犯偶犯自首只杀一人积极赔偿都死了,这个夏不死还有王法?

主动杀人和防卫杀人  意义相同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3-9-25 19:23
我们看着,我们目不转睛!! 既然你们已杀了夏峻峰,我倒要看看你们如何处理:投毒杀人的波谷开来,醉酒摔孩子的牛×恶警,还有一砣夺命的威武城管...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3-9-25 19:25
湖南有个青年,卖些盐,被百般欺压,日子过不下去,拎两把刀杀了税务官。他叫贺龙。
同时代,一男孩因大户打死了他伙伴,提着大刀抢了粮仓,他叫彭德怀。
今天,有个小贩,因被掀摊殴打挥起水果刀杀死两名城管,被执行了死刑,他叫夏俊峰。
作者: 310    时间: 2013-9-25 19:27
中国是法制社会还是人制社会。搞明白这个再讨论其他的
作者: 怕娃落地    时间: 2013-9-25 19:33
五毛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3-9-25 19:43
因辽宁小贩杀城管案被定死罪的夏俊峰即将执行死刑。他的妻子张晶25日早上6点多发微博说,“法院来人了,送达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我疯了,现在准备走。半小时后,她的微博上出现一张影像模糊的照片,看上去是乘坐一辆公务面包车的亲属们,悲痛欲绝。张晶的微博说,去看守所会见夏俊峰最后一面,在路上。稍后,该微博又上传一句话说,我发誓在(再)也不哭了…让老公安心走好。

夏俊峰将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激起许多网友紧急关注,他们在最后一刻呼吁最高法院慎重处理,刀下留人。网络名人、地产商任志强在微博上表示,期盼法律公正。武汉律师张绍明发表博文说:“贪几个亿的死缓,贪几十个亿的死缓,一个小贩,是否在被殴打下自卫还击尚是疑点,就因为反抗的是城管,公权力不容挑衅,反抗就该执行死刑?”

还有网友质问道:为何湖南城管杀死瓜农没死罪,而辽宁街头摆摊的小贩因为被打自卫捅死城管就要赔命?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听到消息后发微博说:“我当初支持限制而不是废除死刑,是希望以死刑扼制贪腐。刘志军免死,薄谷开来免死,曾成杰死刑,夏俊峰死刑.......既然死刑大(不)上大夫,那么死刑也不该下庶人。呼吁全面废除死刑!”

25日凌晨一点左右,正在进行彻夜祈祷的张晶对美国之音说,中秋节前,她去探视过丈夫,当时夏俊峰还说,感谢大伙儿的支持,他会坚持下去。

夏俊峰案辩方证人和辩护词说,2009年5月16日,辽宁小贩夏俊峰被城管暴力执法后带到城管办公处暴打,被迫拔刀自卫,杀死两名城管。夏俊峰被一审和二审判处死刑的消息都在中国社会激起了强烈反响。

法律学者徐昕发微博说,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家属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几年争取,无力回天。 该微博表示,只能祝沈阳张晶、(夏俊峰之子)强强和夏俊峰的父母坚强。徐昕指出,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啊,对生命,对法律。这位学者认为,这件一个小贩与中国法治的案例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一笔。
作者: hammerdin    时间: 2013-9-25 20:00
故意杀人后逃跑,无任何从轻情节。
作者: surfly    时间: 2013-9-25 20:54
被暴打的情况下,还能“被迫”拔刀杀2,重伤1,可能吗?
ls有些人无非就是预设立场而已,凡是与炡椨作对的就同情,就可怜,凡是官员没判死刑的就是司法不公——我这么说你们有异议吗?
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在人身、财产受到威胁时采取的必要行动,而本案中城管是在履行公务,退一步说,即使城管在打人,你TM用刀扎伤人也就顶多了吧?这种情节下杀了2个不判死刑,也就你们这种不顾法律,伪民主的人能说得出口,这个判决,我相信凡是学过法律的,都不会有异议。
作者: [t.h]zhw    时间: 2013-9-25 20:56
surfly 发表于 2013-9-25 20:54
被暴打的情况下,还能“被迫”拔刀杀2,重伤1,可能吗?
ls有些人无非就是预设立场而已,凡是与炡椨作对的 ...

妈的  没说没罪  只是不适用死刑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9-25 21:26
surfly 发表于 2013-9-25 20:54
被暴打的情况下,还能“被迫”拔刀杀2,重伤1,可能吗?
ls有些人无非就是预设立场而已,凡是与炡椨作对的 ...

呵呵
傻逼一个
你就上来就给别人扣个两个凡是的大帽子
还说别人不就事论事
哪只狗眼看见凡是与炡椨作对就同情了?
谷开来杀外国人,不是跟我们炡椨作对,破坏稳定团结?我们同情了吗?
真是傻逼死了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9-25 21:30
surfly 发表于 2013-9-25 20:54
被暴打的情况下,还能“被迫”拔刀杀2,重伤1,可能吗?
ls有些人无非就是预设立场而已,凡是与炡椨作对的 ...

打人也是城管履行工作的一部分?
你也承认遇到这种情况,用刀扎伤人属于正当防卫
你学过医学,能精确的做到正好扎伤而扎不死?
就算找扎死了,防卫过当,也罪不至死
就算我们法律严刑峻法,防卫过当也是个死?
那么城管致人死亡呢?谷开来毒杀外国人呢?
为什么不判死刑?
到底是谁他妈的不顾法律?




欢迎光临 八达网 (https://www.8-da.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