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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挖小孩眼那个,8达很多人认为他会被判死刑,那来偷个票吧 [打印本页]

作者: kkk_hehe    时间: 2013-8-28 16:30
标题: 挖小孩眼那个,8达很多人认为他会被判死刑,那来偷个票吧
本帖最后由 kkk_hehe 于 2013-8-28 17:10 编辑

可是你是本能的认为这种行为这么残忍,应该判死刑,还是确实知道有法律法规有规定呢
你认为这个会判死刑么

作者: 拉普拉多    时间: 2013-8-28 16:38
没记错的话,如果排除影响因素,单单真的按照法律,好像不会死刑吧,印象中死刑挺严格的,至少得把人弄死~~


作者: bruce_wayne    时间: 2013-8-28 16:46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幅度里最高是死刑
作者: jyb6039    时间: 2013-8-28 16: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法律上是可以判死刑的,符合特别残忍,以前有波硫酸被判死刑的先例
作者: gtthqq    时间: 2013-8-28 17:24
手段特别残忍,影响特别恶劣
作者: 71917111    时间: 2013-8-28 17:34
中国每年枪毙的有2000多人   你觉得会多他一个么?
作者: 绝对马甲    时间: 2013-8-28 17:44

手段特别残忍,影响特别恶劣
作者: xiaoyingko    时间: 2013-8-28 17:48
法律惩罚和道德谴责的区别
道德上要被千刀万剐的人太多了 判刑可不一定很重
作者: 老木头    时间: 2013-8-28 18:10
应该判
但是不一定能判得了
作者: 金田一    时间: 2013-8-28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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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916    时间: 2013-8-29 08:38
不判死刑更好,这种畜生判死刑我觉得是便宜它了
作者: 6916    时间: 2013-8-29 08:41
进了监狱,不整到它生不如死才怪 狱警囚犯也都是有儿有女的吧,那畜生会受待见吗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8-29 08:46
说不会死刑的法盲无误
作者: ilovesc    时间: 2013-8-29 08:56
现在这种情况,对象是未成年人,手段特别残忍,影响非常恶劣,死刑必须的
作者: xxxearth    时间: 2013-8-29 08:56
她这个符合判死刑的条件,为什么不判死刑?
作者: 我不是大米    时间: 2013-8-29 09:41
这个肯定是死刑了  看看4楼的法律条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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