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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1名男子因停车争执 当街摔死2岁女童 [打印本页]

作者: carass    时间: 2013-7-25 09:21
标题: 北京1名男子因停车争执 当街摔死2岁女童
男子当街摔女童警方18小时擒凶

  女童送医路上死亡嫌犯为刑满释放人员

  前晚8点50分左右,大兴区庑殿路西侧一公交站旁,两名驾车男子与一手推载有两岁女童的童车的女子发生争执,一男子动手殴打该女子,随后,男子又将女童从推车中抱出,重摔在地,并随后驾车逃离现场。事发后,女童在送医路上被确认死亡。

    女童熟睡被摔在地

  事发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729路公交车成和园小区开往焦庄桥北方向,科技路公交站站牌旁。昨天上午,事发地多名商户证实,前晚8点多,公交站旁曾有人殴打一名女子,女子推车上的孩子被重摔在地。事发公交站处,已无相关痕迹。

  事发当晚,周先生在距事发地近十米距离的一家面馆外经营大排档。他介绍,事发晚上8点50分左右,他正在照顾生意,突然听见公交站牌传来“啪啪”声,一名年纪约30岁穿深色上衣的男子正殴打一名中长发白衣女子,一辆白色轿车和一儿童推车停在路旁。

  “那男人下手很重,我在大排档都听见了声响”,周先生称,男子打了没几下,便转向儿童推车,将推车上的孩子抱起,“举起来,然后就重重摔下来”。

  周先生称,推车内的孩子原本在睡觉,男子抱起时并未挣扎,“摔下去后就更没有动静,连正常的感到疼痛的哭声都没有”。周先生说,男子摔下孩子后,另一名与动手男子年纪相仿的男子从白色轿车驾驶员位置走下,“也去打了那个女的几下”。

    停车问题引发争执

  周先生称,整个事发过程不足3分钟,事发后他配合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监控显示,女子手推儿童推车路过公交站时,“可能是小孩出现了什么情况,那女的就弯腰查看,白色轿车随后开过来,车里的人好像示意他们要在那里停车,让女子离开”。周先生称,女子并未同意,双方言语几句后,副驾位置的男子便下车打人。

  多名目击者称,事发后,白色轿车快速沿庑殿路向南驶去。不久,警方赶至现场,对公交站进行了封锁,开始调查取证。

  女童已被确认身亡

  两男子驾车离开后,被打女子对着孩子痛哭。随后,她抱起孩子跑向不远处的旧宫医院。

  昨天下午,旧宫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确认,事发当晚,一名女子抱着一名两岁女童前往该处就医,但因病情较重,随后乘坐急救车准备转至天坛医院。

  昨天下午,一名知情人称,该女童由旧宫医院送至天坛医院的路上,已被确认死亡。

  18小时公安抓获嫌犯

  案发后,市局高度重视,迅速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并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通过调取现场录像及走访现场群众,初步掌握了作案男子的体貌特征为40多岁,身高175cm左右,戴眼镜,嫌疑车辆为白色索纳塔汽车。

  根据掌握的情况,警方立即全市布控,全力查找嫌疑车辆。同时,侦查员根据作案男子体貌特征开展深入摸排。经走访,有群众反映,作案男子与住家距离案发地不远的韩某体貌特征十分相似。警方立即调取了韩某的相关信息,经事主及群众辨认,确定韩某本人即为作案嫌疑人。7月24日凌晨,嫌疑车辆被警方在海淀区西三旗某小区找到,24日15时许,在案发18小时后,专案组将隐匿在房山一温泉会馆内的韩某(男,71年生人,本市丰台区人,因盗窃罪被判刑,于今年刑满释放)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专家说法

  嫌犯做法丧失人性

  昨晚,刑诉法专家洪道德表示,以目前目击者提供的信息来看,伤人者的做法丧失了基本的人性。

  他介绍,公交站旁不允许停车,两男子首先有明显过错。而将孩子举起后重摔在地的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将一个两岁大的孩子举起来,摔在地上,所造成的后果是他能够想到的”,洪教授称,即便该男子并非要置孩子于死地,也是故意杀人罪中的“间接故意”。对于主驾位置男子的罪行,则需以女子伤情判定。如女子伤情在轻伤以上,需以伤情判定伤害罪,轻伤以下则该男子涉嫌寻衅滋事。
作者: ``市委书记    时间: 2013-7-25 09:23
畜生,这样的人应该凌迟。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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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13-7-25 09:26
你说这些人是脑残吗。。。管不住自己?
作者: =PNZ=Milan    时间: 2013-7-25 09:33
这不是畜生吗,枪毙8个来回也便宜它了
作者: 心如水止    时间: 2013-7-25 09:33
这都是tg造成的
作者: 飞翔的奶牛    时间: 2013-7-25 09:35
车裂之。
作者: idleduck    时间: 2013-7-25 09:38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25
也怪那个老娘们   低调点给人家让了不就得了  今天你没碰到这个  下次难保不碰到别人   次次都这么嚣张激怒 ...

傻逼吗?遇见事情都忍气吞声吗?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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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3-7-25 09:45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25
也怪那个老娘们   低调点给人家让了不就得了  今天你没碰到这个  下次难保不碰到别人   次次都这么嚣张激怒 ...

hehe,你TM不是叶也黄这种SB?
2岁的孩子都下得了手?
这种跟成年人之间的口角有什么关系?
作者: atom    时间: 2013-7-25 09:46
对待这种畜生,死刑必需的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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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小白    时间: 2013-7-25 09:50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48
你是SB吗? 是我下的手吗? 看不懂我说的话吗?
要的是这样老娘们低调一点,有小孩,到处惹事 ,有恃无恐 ...

学思想政治学sb 了吧,啥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



作者: hasuprobe    时间: 2013-7-25 09:51
案发后,市局高度重视,迅速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并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通过调取现场录像及走访现场群众,初步掌握了作案男子的体貌特征
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3-7-25 09:52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48
你是SB吗? 是我下的手吗? 看不懂我说的话吗?
要的是这样老娘们低调一点,有小孩,到处惹事 ,有恃无恐 ...

哈哈哈 ,你的逻辑真好笑.

假如A到处惹事,哪怕杀人,
也祸不及家人,
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作者: 开飞机的贝塔    时间: 2013-7-25 09:52
麻痹北京最近怎么那么多事,快赶上湖南了。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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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utrino    时间: 2013-7-25 09:54
由此可以看出,监狱根本就不是改造犯人的地方。
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犯比率太高了。
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3-7-25 09:54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53
角度问题而已~ 那两个禽兽已经不需要讨论了~   那老娘们没一点责任?保证她现在后悔的跟狗一样了~~~再说不 ...

果然是叶也黄.....我无语了...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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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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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3-7-25 10:00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56
是你的逻辑搞笑吧   什么事都是讲道理的吗? 存在就是合理的,发生的就是合理的,就有人这么干,你有什么 ...

我确实没什么跟你说的...
你觉得他有机会出来混么?
不是死刑就是死缓...

我不认为那个母亲是"挑事"的,
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女人,会对着两个开车的成年男子"挑事"?

你再看清楚,
主犯还是刚刑满释放的人渣..

恩,你真的逻辑有问题,叶也黄.多看看心理医生.


作者: maomi198088    时间: 2013-7-25 10:00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13-7-25 09:54
果然是叶也黄.....我无语了...

你和那种脑残一般见识干嘛
作者: 风之陆少    时间: 2013-7-25 10:04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13-7-25 09:52
哈哈哈 ,你的逻辑真好笑.

假如A到处惹事,哪怕杀人,

那是讲道理的人,不是所有的人都讲道理。道理大家都懂,那为什么中国会出现这么多的怀具,有了孩子怂点没什么
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3-7-25 10:04
maomi198088 发表于 2013-7-25 10:00
你和那种脑残一般见识干嘛

确实啊,我错了,不该和刑满释放人员逻辑相当的人 一般见识.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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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7-25 10:08
弱者为了自保应该尽量避免跟强者争执,打不起咱躲得起,我觉得叶也黄的逻辑没啥问题,就是他说话太难听,跟旺财对喷,这显然不符合自己的这套逻辑,难道他错以为自己是强势方??
作者: 木    时间: 2013-7-25 10:09
这你妈,啥人啊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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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87654321    时间: 2013-7-25 10:11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59
周一  旺财跟人吵架,让两男的给打了,大家一致谴责这两个男人是畜生,女人也打
周二 旺财又跟人吵架,让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我不是大米    时间: 2013-7-25 10:12
弱者为了自保应该尽量避免跟强者争执,打不起咱躲得起,我觉得叶也黄的逻辑没啥问题,就是他说话太难听,跟旺财对喷,这显然不符合自己的这套逻辑,难道他错以为自己是强势方??


哈哈, 别愁你碉堡了
作者: qq87654321    时间: 2013-7-25 10:12
其实吧,那女的是某部长的女儿,那两男的,是来上访的,碰一块不大战一场就难了
作者: atom    时间: 2013-7-25 10:21
弱者遇到强者应尽量避免争执,真是好逻辑
按照这个逻辑,自己被版主封了算你活该啊,谁让你惹版主了,被封了出来喊个几把?

作者: qq87654321    时间: 2013-7-25 10:22
atom 发表于 2013-7-25 10:21
弱者遇到强者应尽量避免争执,真是好逻辑
按照这个逻辑,自己被版主封了算你活该啊,谁让你惹版主了,被封 ...

你不觉得在八达就是这样吗
作者: myths    时间: 2013-7-25 10:25
建议判决:直接摔死这两男的!这两东西连畜生都不如!无神论国度的人性沦丧!
作者: 回锅肉    时间: 2013-7-25 10:28
多让下
不丢人
别人飞扬跋扈那是别人的事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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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ths    时间: 2013-7-25 10:31
八大论坛大多数思维是典型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这就是gd洗脑的结果!人家比你强就可以杀你全家?你可以不跟人家争执,但是人家找上门来找你茬,你怎么办?
作者: puro    时间: 2013-7-25 10:32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25
也怪那个老娘们   低调点给人家让了不就得了  今天你没碰到这个  下次难保不碰到别人   次次都这么嚣张激怒 ...

你可以叫你家娘们低调点,但不能说别人。自己对别人错的事情不争执,人人都这样,整个群体就是奴逼,将来只能被欺负,还想被人当猪样杀么?
作者: Girlbbs@8da    时间: 2013-7-25 10:38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59
周一  旺财跟人吵架,让两男的给打了,大家一致谴责这两个男人是畜生,女人也打
周二 旺财又跟人吵架,让 ...


这女人不是重庆人就是成都人,好鞋不踩臭狗屎,我遇到这种女人都躲,破鞋就不一样了,
其实很多让着这种女人的人都希望他们会有一天遇到新闻里这种蛮人惹不起的人
作者: guibaolon00    时间: 2013-7-25 10:43
灭九族吧。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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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abbe    时间: 2013-7-2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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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ylsyqqw    时间: 2013-7-25 11:03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10:43
言之有理   我也要对其敬而远之  骂不还口~ 这种老娘们惹不起~


难怪xmoney能把你A的跟狗一样
原来就是你这套逻辑
以后你改名叫Xmoney之犬
估计他就不A你了

作者: xxxearth    时间: 2013-7-25 11:18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10:05
路上人多了    妓者报道的都是搞笑的   事实用脑袋一想就知道了    不给人家让路  嘴巴还不饶人,把囚犯激 ...

什么狗屁逻辑,你别说精神病了,这种人比精神病还不如,人不管啥情况,也无法避免意外出现。同样是人渣,那么换成一个酒驾飙车的人渣撞飞婴儿车,你是否还会指责母亲推婴儿车上街了?极小概率的倳件,遇到人渣了有什么办法了,女人再嘴贱,挨打咱啥都不说,警方估计也不会管,照你这逻辑,警方及社会舆论是不是该对女子进行谴责和说服教育?最好再以寻衅滋事致人死亡罪判个几年?
作者: gtthqq    时间: 2013-7-25 11:22
这贴我看不下去了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25 11:46
带孩子的确要低调点,小孩碰下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如果是我,念头通达就算了,不爽先把孩子安置好,再叫人过来搞,这一点都不丢人。
就算丢人,为了孩子,也没啥。
作者: xmoney    时间: 2013-7-25 12:33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10:10
一个傻逼娘们半夜跟男人开房,约好不许动手动脚,最后被男的强奸了,你说怪傻逼娘们还是傻逼爷们?

真你 妈 的  S B 加下贱。
8DA还有你这种脑残?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7-25 12:35
本帖最后由 别愁BloodBrood 于 2013-7-25 12:36 编辑
myths 发表于 2013-7-25 10:31
八大论坛大多数思维是典型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这就是gd洗脑的结果!人家比你强就可以杀你全家?你可以不跟 ...


显然要留有后手,但是起码不能吃眼前亏,有些意外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可以避免的一定要避免
作者: starrynight    时间: 2013-7-25 12:42
做人是该识相点的,人家不按套路出牌你有啥办法,人家激情起来管他什么法律道理的,就算最后给他判死刑了你还是吃亏了
作者: xjzf    时间: 2013-7-25 12:44
怎么这么一个人神共愤,大家一致口诛笔伐的新闻
到了8da也能歪楼歪成这样
作者: 黑友    时间: 2013-7-25 13:10
八达的傻逼没有极限了
作者: 台湾综艺-白云    时间: 2013-7-25 13:15
什么人啊 靠
作者: BeRush    时间: 2013-7-25 14:36
本帖最后由 BeRush 于 2013-7-25 15:06 编辑

再一次证明刑满释放的人很容易再犯,这类人头脑已经有问题,再怎么改造也无用。

从心理上分析这种人是何等的歹毒,首先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就开始动手打人可见这2个人不是什么善类,2个大男人打一个1女人,要是不爽这女人的话打几下,再把婴儿车推边上去,车子照样可以停(照理这位置公交位,汽车不能停靠),然而这人打了人还不

够,还要从心理精神上折磨人,就是把这女人的孩子摔在地上至死至残(孩子对母亲意味着什么大家都知道)。

至于那些说这女人应该忍让的话只能呵呵了,有些恶人做出的行为是确实会让人始料不及的,也许你在路上不小心和别人撞了一下,他恶语相向,你也不过顶一句,他突然抽出刀把你捅了也说不定。 这类人在社会上是渣滓(而且有前科),不欺负你早晚也欺负

他人惹出事。


作者: jassom    时间: 2013-7-25 14:47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3-7-25 09:59
周一  旺财跟人吵架,让两男的给打了,大家一致谴责这两个男人是畜生,女人也打
周二 旺财又跟人吵架,让 ...

                  
作者: 拉普拉多    时间: 2013-7-25 15:04
本帖最后由 拉普拉多 于 2013-7-25 15:06 编辑

我也觉得叶叶黄逻辑没多大问题啊,只是话说得难听点。。

出门在外,收敛点自己的脾气,凡是多让一下,不要太刻薄了,社会上人太多了,遇到一个奇葩有暴力倾向的,一争吵,脾气一上来,说不定就吃亏了。。

PS:我不是道德帝,一样觉得罪犯是个无人性的恶人,但既然社会上有这种人存在,那么注意不要让自己吃亏。


作者: 497    时间: 2013-7-25 15:04
我倒是觉得可能另有内情 这件事如果有下文也许就好解释为什么摔死小孩了
我觉得买凶寻仇经济纠纷感情瓜葛都很有可能
单从表面看太不符合逻辑 多彪多虎的人也不会莫名其妙吵两句就把人家孩子摔死
作者: 拉普拉多    时间: 2013-7-25 15:10
BeRush 发表于 2013-7-25 14:36
再一次证明刑满释放的人很容易再犯,这类人头脑已经有问题,再怎么改造也无用。

从心理上分析这种人是何 ...

这种人还好啊,不要刺激他们就可以了。。

最不能招惹的是吸毒的,一没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作者: BeRush    时间: 2013-7-25 15:15
本帖最后由 BeRush 于 2013-7-25 15:19 编辑
拉普拉多 发表于 2013-7-25 15:10
这种人还好啊,不要刺激他们就可以了。。

最不能招惹的是吸毒的,一没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你完全错了,生活中不可能那么完美,也不是什么都可以忍的,而且一开始你不可能马上把人归类成哪种人,也许长相

斯文的人是个变态也说不定。而且很多人是性格使然要做到完全忍让是不可能,只能说这女的运气差。


作者: stefanxou    时间: 2013-7-25 15:21
韩信受胯下之辱成就以后。无法控制别人,只能自控了。
作者: 拉普拉多    时间: 2013-7-25 15:23
BeRush 发表于 2013-7-25 15:15
你完全错了,生活中不可能那么完美,不是什么都可以忍的,而且一开始你不可能马上把人归类成哪种人,也许 ...

这个女的运气差,完全是没有多少过错,按照中国传统观念,觉得这就是命吧,用性格分析来看,如果平时多注意些,可能结果会不同吧。

与陌生人打交道,还是尽量低调些吧,哪怕是强壮如大兔的,说不定可能被人捅了,我大学同学就因为口角被一城乡结合部青少年捅死了,真你妈世事无常啊。。


作者: tezhlp44    时间: 2013-7-25 15:25
八达吵架的一大特点,各说各的,侧重点不同都能吵起来
作者: 911℃    时间: 2013-7-25 15:55
赶紧抓住枪毙
作者: 不是一个人    时间: 2013-7-2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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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rbear    时间: 2013-7-25 15:57
辩论双方没冲突吧。
一方面我需要申明立场:摔孩子的贼人枪毙一百回不嫌多。
另一方面我要规劝众人:有理不在声高,不必事事据理力争,尤其在陌生人面前。
作者: 不是一个人    时间: 2013-7-2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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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是一个人    时间: 2013-7-2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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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是一个人    时间: 2013-7-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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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rlbbs@8da    时间: 2013-7-25 16:16
不是一个人 发表于 2013-7-25 16:00
你娃要遭,竟然敢这么公开的骂丑b

你不怕丑b多作怪吗

人家说的是楼主新闻中的那个女人,
才没有说旺财呢,
旺财长的比77漂亮多了。
作者: Cookie    时间: 2013-7-25 16:50
首先,这个摔孩子的人必须死刑无疑,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这么对待一个孩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这么做,谋杀无疑。

然而,我认为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是这个女人。注意,车里人是示意女子他们要停车,女子不让开(没有长按喇叭之类的不礼貌行为)。不管这是不是公交站,别人要停车,你让一下,自己没有多大损失的,碰到不按常理出牌的就到八辈子霉了。就算碰到个乖乖碰壁离开的,你为难一下别人就爽歪歪了吗?这个社会就是有一些人不愿意与人为善,比如看见民工关掉门不让上车的公交司机,比如别人问路鼻子一仰甩个哼就走的那种人,这么做都是他们的权力,在规则范围内,怎么做都是他们的自由,前提是不要碰到很横的。

你开过车吗?见过有三轮车在你前面压住一条机动车道就是不让路的吗?你做过行人吗?见过小汽车在斑马线上强行穿越的吗(只要是无信号灯的斑马线,行人的路权大于任何车辆)?这种人都一个特点,无视规则、自我为中心、甚至以对抗别人为乐,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比这个悲剧的母亲更加可恶,而规则对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约束作用,能惩罚他们只有恶人。
作者: 不是一个人    时间: 2013-7-2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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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dslove1    时间: 2013-7-25 16:57
还没进来就知道又吵开了~
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3-7-25 17:03
xjzf 发表于 2013-7-25 12:44
怎么这么一个人神共愤,大家一致口诛笔伐的新闻
到了8da也能歪楼歪成这样

。。。确实 。。。遭不住这群人。。
作者: sla)_nv    时间: 2013-7-25 17:04
最近咋这么多事啊
作者: xiaokaizi    时间: 2013-7-2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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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表太阳惩罚你    时间: 2013-7-25 17:14
8da确实吊,2个观点完全不一样的也能吵成这样
作者: laomao    时间: 2013-7-25 17:19
路上人多了  妓者报道的都是搞笑的 謀鹎用脑袋一想就知道了  不给人家让路嘴巴还不饶人,把囚犯激怒了,要是正常人,忍忍那傻逼老娘们就算了,可惜碰到横的了,这下傻逼了吧那老娘们开始就屁颠屁颠让开,能G8有事?人家是囚犯又不是精神病~~~说来说去谁负责傻逼囚犯不说了,傻逼老娘们天天在家哭吧,让她再选择一百次,滚都滚走了,仗着自己是女人 还有小孩,以为别人不能拿她怎么样,错误的估计了形势,傻逼做事傻逼承担,倒霉的还不是自己?
作者: Cookie    时间: 2013-7-25 17:23
xiaokaizi 发表于 2013-7-25 17:13
赌10000水晶 我赌那个摔死孩子的肯定不是死刑 最多最多死缓啦 除非你也认为死缓顶天了
我估计应该还是无 ...

不赌水晶,但是这次正好有个人转移一下视线,估计得搞个死刑。
作者: xiaokaizi    时间: 2013-7-2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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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som    时间: 2013-7-25 17:45
这个女的跟几天前超市里被杀的那个老头一样,自己也有责任

作者: NoT    时间: 2013-7-25 18:16
还以为会是一边倒的口诛笔伐,八达总是会给我一些惊喜,一样米养百样人。弄得我总是要想是不是我的价值观出了偏差,
作者: sccsman    时间: 2013-7-25 20:47
想了半天,,还是觉得 车裂 不较爽,,2个车栓上绳索,慢慢拽,慢慢的。
作者: 养猪的西瓜    时间: 2013-7-25 21:16
摔人的被活剐大家肯定都没意见。
但是这帖子里看得出来,旺财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估计和这个女的目前的结果一样。后悔死你
就像和女朋友或者老婆出去尽量不打架一样,你觉得你每次都能A的过别人?而且保证旁边的人不受到伤害?
作者: 迦摩天    时间: 2013-7-25 21:45
说实话,我当时看到这个新闻,第一反应是这两个男人全该死刑才解恨,第二个反应就是这个母亲有责任,如果她能忍住脾气,那么她的孩子就不会这么惨 ,真心的,现在的社会什么人都有,该忍就得忍,不能吃眼前亏,就像这场惨剧,孩子的生命永远找不回来了.
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3-7-25 21:46
标题: 了,不
本帖最后由 日王贝才 于 2013-7-25 21:49 编辑
养猪的西瓜 发表于 2013-7-25 21:16
摔人的被活剐大家肯定都没意见。
但是这帖子里看得出来,旺财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估计和这个女的目前的结 ...


算了,不打嘴炮了。
我希望一辈子都别遇到这种人渣。
另外我生活中什么样子,你知道?
我就呵呵了。
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3-7-25 21:51
另外觉得这个母亲有一丁点责任的,你们先问问自己当了爹妈没有。
如果你还没当爹妈,为你们未来的孩子积点福,其他不说了。
作者: 嗯哪    时间: 2013-7-25 22:11
没人性的东西
作者: cvi1    时间: 2013-7-25 22:20
buzuosi  jiubuhuisi
作者: 养猪的西瓜    时间: 2013-7-25 22:29
帖子里你都这么激动,生活中的你,可见一斑
作者: 日王贝才    时间: 2013-7-25 22:33
养猪的西瓜 发表于 2013-7-25 22:29
帖子里你都这么激动,生活中的你,可见一斑

你见过我?
网上喜欢JJYY的人,线下怂得一B的多的是。。网上潜水的,线下吃饭高调的也多。
我遇到什么大事还算冷静,也会审时度势,该怂就怂。
最烦来不来就说,你什么什么样的人。


作者: shihuag    时间: 2013-7-25 22:40
xiaokaizi 发表于 2013-7-25 17:13
赌10000水晶 我赌那个摔死孩子的肯定不是死刑 最多最多死缓啦 除非你也认为死缓顶天了
我估计应该还是无 ...

肯定是死刑了,刑满释放出来的又犯罪,是绝对要加重处罚的,何况作案手段残忍、民愤极大,

那个偷车杀婴的哥们,都自首了,有明显减刑情节,但还是死刑了。
作者: shihuag    时间: 2013-7-25 22:42
Cookie 发表于 2013-7-25 16:50
首先,这个摔孩子的人必须死刑无疑,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这么对待一个孩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这么做, ...

同意你的看法,

罪魁祸首 这种说法可能过了点,但大致意思差不多,

那女的可能完全不知道什么叫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吧?
作者: shihuag    时间: 2013-7-25 22:42
Cookie 发表于 2013-7-25 16:50
首先,这个摔孩子的人必须死刑无疑,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这么对待一个孩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这么做, ...

同意你的看法,

罪魁祸首 这种说法可能过了点,但大致意思差不多,

那女的可能完全不知道什么叫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吧?
作者: gagakaka    时间: 2013-7-26 01:38
我觉得叶也黄逻辑没问题,是ok的
作者: sccsman    时间: 2013-7-26 02:36
八达还有这种脑残,说那不死刑?唉。。。。。
作者: christiano    时间: 2013-7-26 04:54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13-7-25 09:52
哈哈哈 ,你的逻辑真好笑.

假如A到处惹事,哪怕杀人,

这就是你死脑经了
你说的道理一般人当然懂
但问题就是会碰到这种不讲理的

作者: 风之陆少    时间: 2013-7-26 08:31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13-7-25 21:51
另外觉得这个母亲有一丁点责任的,你们先问问自己当了爹妈没有。
如果你还没当爹妈,为你们未来的孩子积点 ...

用你的话来说很显然,这个母亲没有为自己的孩子积福积口德。
作者: 撸啊撸    时间: 2013-7-26 09: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irlbbs@8da    时间: 2013-7-26 11:13
http://v.ifeng.com/include/exterior.swf?guid=54147e19-35e6-4353-8536-a6a5576a2489&AutoPlay=false
作者: 深藏功与名    时间: 2013-7-26 12: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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